作者:
vision52 (會溺死的企鵝)
2014-08-11 19:30:20今天傍晚在小東路上騎車時,機車道上有掉落一副眼鏡
當發現時已來不及閃避,當下直接壓下去
剛好看到事主在旁邊正要停車撿拾
想請大家尋找有沒有自己的朋友剛好就是這位苦主
請他聯絡我(站內信即可)
想跟他賠罪
謝謝
這也不能算原PO你錯吧?反而因為害你雷殘又要算誰的?
作者:
vision52 (會溺死的企鵝)
2014-08-11 19:35:00沒有雷殘啦 就是直接騎過去了QQ
作者:
sogo911 (阿不思)
2014-08-11 19:44:00路上有看到東西 能閃就閃不能閃千萬不要閃....
作者: ifiwereaboy (whatif) 2014-08-11 20:25:00
原po好人
作者:
eellnn (惟心而已~)
2014-08-11 20:36:00原po好人!
作者:
wutantan (五一五啊啊)
2014-08-11 20:48:00推好人原po 是個帥哥哦>.^
作者:
LWK (LWK)
2014-08-11 22:21:00原PO不需要賠罪吧,事主的問題。
作者: appule (pun) 2014-08-12 09:01:00
呃…為何不直接停下來找事主???
作者:
vision52 (會溺死的企鵝)
2014-08-12 10:16:00我當下沒有反應過來 已經騎過2個街口 所以我覺得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