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處罰中火1千8百萬、廢止2部機組全不

作者: ganninian (喔喔)   2020-02-26 19:18:55
→ seekforever : 中央社這篇把撤銷依據寫的很清楚了02/26 15:01
環保署認定違法之點在於 中火生煤使用量應有10%容許誤差值
依照台中市生煤自治條例 使用生煤為燃料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
應減少生煤使用比例 從自治條例公布起四年內減少四成使用量
台中市府認定 依照公布條例前年度實際生煤使用量1839萬噸來算
中火需在四年內減少使用量至1104萬噸
環保署卻刻意用較寬標準 以許可量2100萬噸計算 減至1260萬噸即可
雙方是對於自治條例中使用量字眼有爭議
且10%容許誤差值係屬主管機關裁量權 不是一定有
依照環保署環署空字第1050008078號發函
「生煤年使用量屬可控制條件,且不受量測儀器或設備本身誤差而有所變動,故生煤、
石油焦或其他易致空氣污染之物質販賣或或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尚無規定得有10%之
容許誤差」 由此可見生煤使用量無10%容許值之許可範圍
另外第二點 生煤自治條例明確規定
「應配合環保局每年重新檢討之空氣品質狀況,減少生煤使用之比例,並配合辦
理生煤使用許可證及操作許可證異動」
環保局檢討生煤使用量並註記於許可證中 應無不法
所以針對爭議之處 應由行政法院認定 既然已經走到訴願程序 為何不等司法調查結果?
逕自撤銷行政處分 違不違法環保署與中央社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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