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務] 成人議題討論

作者: ymca0718 (捏摳嘛嚕)   2016-10-05 12:33:17
在此列出一些相關法規供板友參考
[ 憲法 ]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第 22 條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權利,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憲法之保障。
第 23 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
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節錄自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 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29條 ]
「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 路或其他媒體,
散布、播送或刊登足以引誘、媒介、暗示或其他促使人為性交易之訊息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bbbgggttt999板友提供>
[ PTT 使用者條款 ]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您承諾絕不為任何非法目的或以任何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 並承諾遵守中華民國
相關法規及一切使用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 (若您為中華民國以外之使用者,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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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個人看法
其實我的想法比較簡單...
只要該場所有法規明令18歲以下禁止進入
那就禁止在本板發布任何透露地點、資訊、經驗之討論
避免其他未滿18歲之板友誤觸法規
雖然未滿18歲之板友人數相對較少
但並不代表完全沒有(像我認識的國高中生板友就十來個...)
身為成年人的多數板友是否應該擔負起保護兒少的責任?
在享有憲法給予言論自由的同時
我們也擔負了憲法要求"維持社會秩序"的責任不是嗎?
作者: duck78803139   2016-10-05 12:34:00
ok的啦
作者: Archangel585 (真‧大天使五八五)   2016-10-05 14:45:00
是不是要全部明文寫下,一點模糊地帶都不能有,想鑽漏洞就說,雞蛋裡挑骨頭,連公告不能回都不知道,新警察嗎
作者: lililala5407 (墾丁天氣晴)   2016-10-05 15:11:00
推 關心自己 關心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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