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版主徵選 adidasmlbnba

作者: adidasmlbnba (酒鬼鬼)   2016-05-30 00:03:12
各位版友大家好,我是酒鬼
台中板對我來說呢 是陪伴我六年的好朋友
我希望可以讓它越來越有用處
而不是只有想到要賣東西 打廣告 才來這個版
我是PTT素人
沒有當過任何版主的經驗
所以我期望能做中學
希望自己在短時間內能夠有符合大家期望的表現
對台中版的期望
1. 買賣文太氾濫
制定新版規
每一ID每20天1篇
發文資格:登入次數:200次,發文:50篇,需於台中版內有3篇以上文章(需無關交易&廣宣)
交易文與第一篇發文間隔不得小於30天
超額或不在規定內 水桶六個月
買賣置底文不變
三日限一推
交換、合購等同買賣文
廣宣文亦同
每一ID每30天1篇
發文資格:登入次數:400次,發文:50篇,於台中版內有3篇以上文章(需無關交易&廣宣)
交易文與第一篇發文間隔不得小於30天
超額或不在規定內 水桶六個月
2. 不涉及版友的言論自由權,違反法律&板規和人身攻擊例外
預計採用的管理看板方式
就任後先使用舊版規
與其他版主討論後修改板規以符合時宜
並且舉行板規公聽會 請各位使用者一起參與討論
來修正板規的細項
原則上 對於言論執法態度為appeal 你不提出我也不會主動處理
違規發文者 我會先寄站內信 6小時內會進行處理
有自由心證的判決時(例如玉米王事件) 會請求另外兩位版主的輔助判決
以免發生誤判的結果
可以管板的時間
禮拜一至五的晚上到凌晨
禮拜六日下午到晚上
謝謝大家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30 00:05:00
所以板規你覺得有修改必要的時候會讓板眾公投嗎
作者: wores (Del.G)   2016-05-30 00:14:00
意思是交易又要綁自介了?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20:00
不想自介不行?不想被google帳號肉搜到資料不行?想保隱私不行?發交易文還要自介 那要不要順便附上良民證?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30 00:23:00
不懂為什麼非要自介,自介全填假資料你也看不出來...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23:00
不發自介就不能發交易文 只能用置底推文 次等民就是了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24:00
請問你這是公然歧視不發自介的板友嗎登入次數跟文章數限制是避免分身跟灌水及帳號真實性 以自介文來當依據是代表什麼我實在是看沒有自介能有什麼台中板的資訊交流我又實在是看沒有了 懶得吐槽了 拿石頭砸腳
作者: vwutopia (wei)   2016-05-30 00:29:00
降低交易發文資格,卻要綁自介…
作者: makina0914 (二哥)   2016-05-30 00:32:00
記得古早以前交易文好像也是要發過自介才能,忘了
作者: vwutopia (wei)   2016-05-30 00:32:00
原本的登入300次、發文篇數90篇很好啊,為什麼要改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30 00:33:00
之前訂交易文跟自介綁定的那次 被自介洗板了好幾天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30 00:38:00
「有資訊交流的板友為主」你知道很多人洗文章就是去各大版發自介文嗎?今天一個專業賣家來發個自介文以後就常來發交易文然後方式都是店到店,自介文都填假資料就好了啊。既然是要有資訊交流,那何不乾脆看近期是否有發/推文?
作者: sixteen (16)   2016-05-30 00:40:00
不認同執法態度那邊,版主不主動積極執法會一團亂,就舉交易文來說好了,即便是在前L大版主每日執法的情況下,板上不符合資格的交易文和徵票根文還是層出不窮,原因就是交易文的目的就是爭取曝光機會來賣出,不告不理或是拖很久才處理的話,違規者在有人站內信接洽後火速自刪目的就達成了也沒事,版規資格限制有等於沒有外,板上一定會出現一大堆試圖闖關違規的人
作者: lzetn ( 舜)   2016-05-30 00:48:00
的確有以前交易文必續綁自介最簡單的就是禁止交易文 只允許至底這也是曾經執行過了 後來某個會賣東西的版主上來就改掉
作者: innovaig (innovaig)   2016-05-30 00:53:00
會要求自介才能賣,最主要是要真的在台中活動範圍的人賣,不然別縣市阿貓阿狗都跑來賣,交易比較有糾紛
作者: lzetn ( 舜)   2016-05-30 00:59:00
當初自介的原因 除了熱絡版上外 就是要人認真對待帳號當然也是有阿貓阿狗亂寫的煞有其事 不過主要還是規範君子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30 01:00:00
如果是改成三篇以上而不是非要自介不可的話那就能認同。
作者: lzetn ( 舜)   2016-05-30 01:04:00
直接是非題最簡單
作者: wores (Del.G)   2016-05-30 01:24:00
歧視不發文的版友,我可以一個月發不到一篇但是天天上台中版各文章到處喇賽推文,這樣就變成我不是活躍使用者不能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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