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emani (′_ゝ`)
2016-05-29 23:32:13※ 引述《meteor09887 (0~星~0)》之銘言:
: 今天終於跑去找到傳說中的玉米王
: 結果無意間聽到玉米王竟然被親愛的版主大大水桶了90天
: 原因就是他送了50支玉米給台中版版友
: 被親愛的版主大大裁定為廣宣文
: 個人覺得不是很合理啦
: 寶傑,你怎麼看?
: 手機排版傷害眼睛,請見諒
: 附上一張玉米王的帥照
: http://i.imgur.com/06M3wWC.jpg
這件事發生在我上任之前,
玉米王一如往常發了贈送文,但這次不一樣的是,贈送主是其它商家,
而玉米王只是配合宣傳活動的贈品提供者。
當天的宣傳活動沒有把玉米送光,於是玉米王改在PTT貼文送出,
但文章內卻提到商家,且要求板友必須替商家按讚,
當時L前板主發現後私信玉米王下次不可再這樣做,表示這是[廣宣]。
但好死不死,前幾天我收到有人來信檢舉玉米王,遇到這樣我只能秉公處理,
以[廣宣]罰則處理該篇文章,然後玉米王就來信要我解處水桶。
不過詳細對話暫不公開,如果玉米王你有看到這篇文章,且允許我公開信件內容,
請來信告知我,我將再發一篇文章給大家檢視。
作者:
Gemani (′_ゝ`)
2016-05-29 23:36:00七天一篇 不用那麼急
作者:
bmi21 (小情歌)
2016-05-29 23:37:00版皇 是版皇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5-29 23:37:00等等噓的都水桶七天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29 23:39:00
不要亂噓板皇啦 484想被桶!
噓的是怎樣?酸文會水桶不知道嗎,桶你20天喔跟你講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6-05-29 23:39:00高義反指標都噓了我還不推個
作者:
aj9349 (AJ)
2016-05-29 23:39:00玉米王那篇文是幾月幾號發的?
作者:
orangetv (勇敢的黑鮪魚)
2016-05-29 23:41:00不因人廢言 先推一下 待水落石出
作者:
Gemani (′_ゝ`)
2016-05-29 23:41:004月30日其實信件內容差不多就是玉米王一直盧我不該水桶而已因為時間已晚,明天再來貼信件內容
作者:
Gemani (′_ゝ`)
2016-05-29 23:43:00google還可以搜尋到庫存頁面 搜尋 "bosscat 不純老闆"
作者:
Juder (米腸)
2016-05-29 23:44:00有解釋有推,不過版主你有沒有看到我說的旅行規劃那篇?
作者:
aj9349 (AJ)
2016-05-29 23:45:00「這件事發生在我上任之前」文章是 4/30 發的,你上任是 5
作者:
Gemani (′_ゝ`)
2016-05-29 23:46:00有檢舉請私信,推文太亂了
作者:
aj9349 (AJ)
2016-05-29 23:46:00「這件事發生在我上任之前」文章是 4/30 發的,你上任是 5
作者:
Juder (米腸)
2016-05-29 23:46:00比較好奇的是,為什麼前版主只是私信呢?
作者:
orangetv (勇敢的黑鮪魚)
2016-05-29 23:47:00學術網路上推銷本來就是灰色地帶,除非像新竹版交易只給至底,不然一堆鑽漏洞的很煩
作者:
aj9349 (AJ)
2016-05-29 23:47:00「這件事發生在我上任之前」文章是 4/30 發的,你上任是 5/17,不管是你還是 L 任內的板規都有一條通則「1.6 :不受理發推文7日以上未檢舉之檢舉。」,5/7 是最後檢舉時間但那時你也還沒上任,追溯期已過不是?不然我現在可以去翻去年、前年、大前年的文章找瑕疵來檢舉嗎?
作者:
zeephine (你在猶豫什麼)
2016-05-29 23:47:00先噓
作者:
Juder (米腸)
2016-05-29 23:48:00OK 等等PM
他有違反美月美店一篇嗎?? 反正你不公告 我就一直噓
作者:
bmi21 (小情歌)
2016-05-29 23:50:00下台!
我也同意aj大 事隔境遷追朔期已過了就過了吧不過版主有出來解釋我也不發表意見了
作者:
rosevan (小戴兒)
2016-05-29 23:54:00覺得就算有人檢舉還是要過濾誒,不然會變文字獄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29 23:54:00高義你是太久沒當版主厚?是很想當是嗎?每天生活可是很忙的,一星期公告一次夠了吧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29 23:54:00請照板規走 沒上任 過七天 不能朔及既往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29 23:55:00一個星期發一次 那以前那些版主都是時間太多?不能處理不會下來哦~給有空的人處理不會?真好笑 還有人說一星期一次夠了 沒那個能耐幹嘛上來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29 23:59:00
同意樓上 玉米王那篇文到底關你啥事 另外樓樓上L每天發公告是發心酸的?每天公告本來就是慣例 你不發公告誰知道發生什麼事?那報紙不要每天出版 一星期出版一次好了 台中板民就是有知的權利補一下 同意a大 噓ja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5-30 00:01:00因為你很忙所以不發公告?? 這是啥理由 嫌忙不要當阿你乾脆一年發一次多好??
作者:
jennykam (三月是戰鬥月)
2016-05-30 00:02:00高義趕快去罷免板主拉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30 00:02:00噓我? 你是不是看錯人 我是支持每天發公告的耶QQ
he 你也很好笑啊 護成這樣俗話說得好 沒那個屁股就別吃瀉藥 懂?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30 00:04:00水桶公告問題你可以寫信去問NKB285,他當版主時有針對這問題問過上面的
站不住腳的人 怎麼護都是醬子 懂嘛 孩子 去洗洗睡了乖
有時間回文沒時間發公告?真的沒時間就下台別管了,不要搞的好像非你不可
alo你的推文讓我不舒服,我要檢舉你,酸文桶你20天
作者:
Frendy (軍歌)
2016-05-30 00:13:00真相!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14:00
ja大抱歉 我噓錯 是噓你樓上的he啦 護成這樣笑死人 我有說規定嗎?我是說慣例 何況台中版民本就有知的權利 一禮拜一篇你乾脆一年發一篇好了
he 威脅好棒棒哦 渣渣就是你這種 懂?敢直言就是沒在怕 好嗎 孩子 不懂的話快去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15:00
不爽桶我啊
hellokito 我就是在說你 護駕護成像某種動物~你能怎樣?呵呵
就是在酸你 怎樣?我也沒在怕阿 呵呵檢舉完快去洗洗睡 別在這當砲灰 很難看he你以為只有你聰明?你同時也在酸人好嗎別鬧笑話了 科科
he你的推文也讓我不舒服 我也要檢舉你20天 一起進去喔孩子 要害人自己看看幾兩重不要到時候被桶躲棉被哭哭社會好黑暗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30 00:26:00"想被桶的都來喇" 好可怕 這算不算恐嚇?
樓上 算哦發文或推文中含有言詞侮辱、謾罵、歧視、威脅、性騷擾者,處分退文禁言60日he 一起進去 你更久呢
那你說了算?好笑跟你說 看看自己幾兩重 沒看清楚嗎你大概一兩都沒有 去洗洗睡吧 拜拜
作者:
aj9349 (AJ)
2016-05-30 00:31:00除了強詞奪理外我想不出還有什麼形容詞。「不受理」三個字很難看懂?這麼明確沒有疑義的三個字你還可以這樣自己解釋曲解,明確寫了不受理但你卻受理了,那你寫這條版規幹嘛?寫了不等於白寫,版主自己不照版規走憑什麽要求版友要遵守版規。「可能會累死版主」,看到了嗎?你自己都用了「可能」二字,自己隨便幫自己的行為做辯解,你自己根本就沒把版規從頭到尾弄懂、看清吧。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32:00
你每天都在被打臉 開始同情你了 你加油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30 00:34:00為什麼不公佈你自己打了哪些內容?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30 00:35:00公布完只覺得你不僅朔及既往 還無視前板主的判決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37:00
你現在發信件內容完全就是打臉自己 怎麼看玉米王都是對的 L任內都沒動作了 且事情都過一禮拜 你一上任就桶他到底關你什麼事?版規都說既往不究 所以你是不是又要改這條了 哈哈
he跟你說別再護駕了好嘛 很難看 打得臉頰腫腫der了啦
追溯期這條規定是是在保護板主而不是保護板友,避免版主工作太多知道嗎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41:00
綠明顯 不止玉米王 某板友發免費占卜文也不在你任內 你一上任也桶他廣宣 你無視版規也無視前板主判決 更無視版民你這龍椅真的坐的安穩嗎
作者:
mimichiao (no pain no gain)
2016-05-30 00:42:00頗有趣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42:00
拿清朝的劍斬明朝的官 你好大的官威啊
作者:
hsin1207 (hsin1207)
2016-05-30 00:43:00你知道有多少檢舉、組務版都是超過七天就算是超過1分鐘都不受理的嗎?更何況你這超出多少天了?
大家不要噓了拜託,給版主大人鼓勵好嗎,新手上路,請多多指教
作者:
HeroFun (Hero)
2016-05-30 00:46:00上任前的文乾你屁事喔? PS高義這篇在中肯什麼
錯了不承認不改過就是欠噓!! 解釋桶的正當性在哪啊?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46:00
我被L桶三次 從來也沒有怨言還是很推崇他 你多學學人家怎麼成功的好嗎
作者:
jasonkau (音浪王子 傑森ˋ皿ˊ)
2016-05-30 00:47:00追朔期就不能保護板友? 前後板主判決不同 這樣說得過去?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47:00
he想學高義反串反指標多去練練啦 什麼等級
作者:
innovaig (innovaig)
2016-05-30 00:50:00某h護航真嚴重,可惜ip不像,不然真覺得是分身 ̄︶ ̄y
作者:
aj9349 (AJ)
2016-05-30 00:51:00既然L沒有出來解釋,那你自己解釋的不也不算數?不受理不代表不能主動處理,但你已經說了你是接到檢舉所以處理,現在又要硬凹說是自己主動處理?這不是強詞奪理什麼才是強詞奪理?這不是替自己圓謊什麼才是替自己圓謊?「也已經處理了」,哎喲,放大絕了啊?我都做了不然你要我怎麼樣?這跟我人都殺了不然你要怎樣有什麼差別?當一個版主竟然會有這種心態,不是檢討瑕疵而是跟版友說我都處理了不然呢?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0:54:00
表示 : 活該被桶 怪我囉
晚安了個各位,請大家不要再噓了,我們需要一個沒有網路霸凌的和諧社會
作者:
FinnF (Finn FUCKSON)
2016-05-30 00:55:00以舊版規的1.6來看的確不用受理這次的檢舉
作者:
innovaig (innovaig)
2016-05-30 00:56:00真可悲,前後言論矛盾,看來某g不適合當版主
作者:
aj9349 (AJ)
2016-05-30 00:57:00錯桶就道歉放出來就好了,什麼叫做我都做了,一堆大版也都有錯桶過,不懂硬要凹是怎樣
作者:
skizard ( )
2016-05-30 01:04:00推樓上 做錯就道歉就好了 有這麼難嗎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1:08:00
做錯就要認 被桶要站穩
我發覺一件事 如果被桶的人要申訴 申訴規則是要附上公告文 你一星期公告一次 那不就可能至少被你白桶一星期
作者:
skizard ( )
2016-05-30 01:22:00也不是沒遇過一周公告一次的版主 但是那種版主通常都是公告當天才會順便桶 而不是桶了 到了你要的時間才公告
作者:
NKB285 (說書人)
2016-05-30 01:23:00就先去申訴,附件說明板主未公告,等板主自己補公告過去就好
你的做法已經違背申訴的基本規則 這根本不須討論了 你
作者:
niukb (niukb)
2016-05-30 01:25:00唉
現在就是有桶人一天就要集合公告 懂嗎? 你嚴重違反申束規則以這次與米王為例 假設事誤桶 你一禮拜公告 至少白桶一禮拜 你該如何負責請說明清楚 運用權力失當至少要加倍自處
作者:
aj9349 (AJ)
2016-05-30 01:41:00前 L 版主跟訂 7 日不受理的前 N 版主都出來在下面一篇文說話、解釋了。
作者:
LieLife (Savanna)
2016-05-30 01:49:00真的是版皇欸呵呵
作者:
wores (Del.G)
2016-05-30 01:57:00臉有比麵龜腫嗎?樓下去看看
作者: Murster (臺中魯蛇王) 2016-05-30 02:07:00
啥 他還有臉嗎
作者:
wores (Del.G)
2016-05-30 02:21:00等等我不是在台中版嗎?怎麼變成飄版了!
作者:
well421 ( No Limit )
2016-05-30 03:41:00處理前朝之事真的不妥,應該先來信警告未來不可以做的!
作者:
ngfken (詹小寶)
2016-05-30 04:07:00現在不就出現一個被噓爆還亂桶的板主~
作者:
g007 (開心過每一天!)
2016-05-30 07:01:00下台啦!死不認錯,沒時間管理就滾離台中版。
作者: pprisa (AASKA) 2016-05-30 08:47:00
版主po文打自己臉
看到一堆噓就高潮的人...其實板主再追這個沒意義了 大概可以理解你的做法但你的法治觀念和怎麼做才能讓大家心服口服真的要再多學學...另外純噓玉米王,沒想到原以為是好心人,有錯在先說話口氣這樣,有點意外...你自己覺得默認這樣ok就ok喔?
樓上顏色正確,一點小失誤而已,何必苦苦相逼,大家開開心心的相處不是很好嗎?樓上你來亂的嗎?幹麻改噓
作者:
skizard ( )
2016-05-30 09:30:00....樓上你是怎麼了
作者:
mk320 (無線鍵盤)
2016-05-30 09:47:00公開信件內容他有同意嗎
作者:
ixpwjo (饅é 出é 天)
2016-05-30 09:49:00版皇在版規又替自己分新的注釋了,先水桶再立規...嘖
作者: musicbird (音樂鳥) 2016-05-30 10:19:00
.....
作者:
wores (Del.G)
2016-05-30 10:22:00最後有一句拜託你快公布應該是玉米王同意,不過這告訴我們,前朝無罪不代表後朝能過,有什麼老鼠冤記得換板主的時候報仇
作者:
fel801 (晏夜*)
2016-05-30 12:10:00玉米王語氣還好吧,根本是板主莫名其妙捅90天,誰不會不爽
作者:
cutiefun (何時才能不再傷心哭泣)
2016-05-30 12:10:00覺得玉米王的信是就理論事,好好的在討論,為什麼G要硬說人家寫信去「盧」?那我是不是也可以檢舉G發文不當,意圖侮蔑?
作者:
VVll (李奧納多皮卡丘)
2016-05-30 12:21:00掌握權力很爽吧
作者:
G41 (左補正)
2016-05-30 12:25:00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