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otpili (黃帝)
2007-06-28 13:25:44黃帝穎/台灣青年智庫法學中心籌備委員
NCC委員遭指涉嫌圖利、瀆職,其實並不令人意外,自2005年
立法院藍軍立委強行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後,藍營
搶到了行政權的灘頭堡,後來雖經大法官會議第613號解釋宣
告違憲,但卻賦予兩年的有效期間,也導致這些日子來,違憲
官員違法無懼之情況,諸如:紅潮藍軍520凱道違法遊行,相關
電台違法傳播,NCC斷認合法,不予開罰;抑或僅針對立場偏綠
的地下電台開罰、拆除,引發選擇性執法爭議等等,讓人民具
體感受到獨立機關獨立於憲政體制、責任政治外的驚人威力。
尤有甚者,NCC委員更曾爆發違法兼職、聘用兒子擔任司機及審
查相關案件未利益迴避等問題,惟事後我們也找不到制衡的機關
和應負起政治責任下台的官員,其實,從NCC的組成員中,我們
可以發現大多數委員清一色都是藍營推薦或與之關係密切的人士
,然而為什麼他們能夠違法失職又不負政治責任?實因為他們的
產生乃是政黨推薦,因而他們的行為也只須對該政黨負責即可,
至於「社會公益」和人民期許之「依法行政」,恐是其次。
是故,今日NCC膽敢大肆向上級機關行政院嗆聲:「民進黨執政6
年都收不回來的中廣頻道,NCC已無條件取得」,我們合理的推測
,中國國民黨黨產中國廣播公司已透過黨務協調和「妥善」的利
益分配,將黨產持有的廣播頻道,移轉給該黨所屬暫置行政院下
級的「獨立機關」NCC。
自由時報2007/6/28節錄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7/new/jun/28/today-o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