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stara1125 水桶一個月

作者: starwic18 (Hello)   2016-04-30 20:39:34
文章代碼 #1N8vbGTi
推 stara1125: 沒關係彩彩是我的 04/30 08:36
違反板規A-3,禁止過度幻想的推文,水桶一個月。
理解大家喜愛孩子們的心情,
但推文前請三思,謝謝大家。
在這邊一起跟大家宣導一件事情,
近日來,板主群收到多封檢舉信,
在這邊一併跟大家做個回覆,
檢舉信我們都有看,也有討論過,
很多檢舉信大多是對一些板友的推文感到不舒服而提出,
請大家一樣在推文前想一想,
"我這樣講出去,會不會讓人感到不舒服?"
"這個是不是只有我這樣想?"
很多話都帶有主觀性的想法,
如果你想表達這樣的想法,或許可以思考是否可以用其他的語句來表達,
這樣比較不會讓其他人感到不舒服,
板主們最終沒有做出罰則,主要是因為覺得沒有到嚴重違規的情形,
再加上也不希望侷限大家太多,
希望大家在這樣的方便下,也可以體諒我們板主,謝謝~
作者: YTLey00   2016-04-30 20:40:00
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fusion0914 (澤洋fusion)   2016-04-30 20:45:00
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libro (無)   2016-04-30 20:45: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WLR (WLR™)   2016-04-30 20:46:00
辛苦了
作者: shengyun (sheng)   2016-04-30 20:46:00
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ruliu327   2016-04-30 20:46:00
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harryeton1 (Jacky06614)   2016-04-30 20:47:00
辛苦了,只是這版規有點重
作者: biaschae (彩彩霸北)   2016-04-30 20:48:00
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popo60312 (咖哩)   2016-04-30 20:49:00
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4-30 20:53:00
板主們辛苦了!!真的推文前多想兩秒啊~~
作者: GELGOOG (光束薙刀武士)   2016-04-30 20:55:00
這是抓交替的概念嗎?..我今天出桶然後又有阿呆進桶.orz
作者: justadog (狗人)   2016-04-30 20:57:00
大家推文前要think twice唷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6-04-30 20:58:00
水桶一個禮拜或兩個禮拜比較剛好?一個月好像有點重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01:00
這...有到這麼嚴重?不是有人檢舉就一定要判吧~這樣會不會變成有噤聲的情況呢?不過版主很盡責,謝謝版主
作者: Seven27 (嗶啵)   2016-04-30 21:05:00
幻想文違反版規啊 TWICE很多新手飯 推文前先看看版規吧~
作者: dalepp (無)   2016-04-30 21:07:00
好誇張,這需要一個月嗎
作者: popo6230 (安婕=])   2016-04-30 21:09:00
覺得沒那麼嚴重...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10:00
幻想文的由來應該是避免有人誤解了訊息,即是發佈錯誤消息,但如果一概禁止根本沒有錯誤的可能性的發言就會有噤聲的效果,版主其實可以思考,版友的發言真的會有這種情況嗎?如果全部禁止不是不行,不過我想流失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13:00
如果今天講"是我的"可以,以後有人講"在我床上"呢?
作者: Kiyume (綺夢)   2016-04-30 21:13:00
辛苦了 路過覺得這個判決並無問題 頂多就是該罰一週/二周/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13:00
一部份的once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04-30 21:13:00
這樣一個月會不會太重>< 這樣應該還好吧
作者: razerise (丹尼)   2016-04-30 21:14:00
之前是有人會提醒,剛好會提醒的人沒說,就被捅了XD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1:14:00
我覺得orange大好像有點誤解板規寫的意思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14:00
的程度何者算冒犯何者不算呢?
作者: maxmessi (maxmaxmessi)   2016-04-30 21:14: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popo60312 (咖哩)   2016-04-30 21:15:00
板上也常常在宣導禁止幻想文如果還是觸了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15:00
當然我講的這種情況,只會造成版主的負擔,還必須討論
作者: superlover63   2016-04-30 21:15:00
版主辛苦了! 有版規就遵守吧 彩彩很多人搶著要呢XD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16:00
什麼時候用例外,什麼時候用原則(攤手),唉
作者: sugar129 (糖 魚)   2016-04-30 21:16:00
小心一點吧 一個月可能打歌都結束了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04-30 21:17:00
樓上m大 應該不能這樣說吧 他就算違反版規但也不能就往下揣測之後的事
作者: eddie10203 (艾迪)   2016-04-30 21:18:00
我也覺得宣導很多次了 PTT推發文前本來就該先看板規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18:00
我不是說這個帳號會這樣發言 我是說如果今天某些涉及幻想的詞被允許了 以後跑出講出一樣是幻想但是更過分的話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6-04-30 21:19:00
請問"我的彩彩好可愛!!!"這種可以嗎?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19:00
的人 拿來為自己護航 要怎麼處理何種程度是過火或玩笑
作者: eddie10203 (艾迪)   2016-04-30 21:19:00
只是應該不少PTT使用者覺得方便而忽略這個步驟
作者: starwic18 (Hello)   2016-04-30 21:19:00
天板上文章看到絕對不是這樣,兩個板主已經是討論多次
作者: Kiyume (綺夢)   2016-04-30 21:19:00
M大說的是沒錯啦 不過還是把違反板規的內容放在心裡就好~
作者: wendellchen (溫德爾)   2016-04-30 21:19:00
可能中翻的影片看太多 對岸都這樣用 還是得注意一下
作者: aa8318800 (fade away)   2016-04-30 21:19:00
如果說"是我的"之後就可能變成"在我床上" 有點太危言聳聽
作者: jimmy20642 (金殷2014拿冠軍!)   2016-04-30 21:20:00
辛苦了 雖然不覺得這麼嚴重 但版規就這麼定
作者: TSNing (甯兒)   2016-04-30 21:20:00
發問(舉手)wuli彩彩好可愛 會被罰嗎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4-30 21:20:00
幻想文應該也有程度之分"是我的"跟"在我床上"差很多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20:00
不會危言聳聽 因為有些人的嘴是沒有下限的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20:00
我也覺得程度差有點重但我目前想不到在板上以外比較常看到的 類似幻想文的話 會讓人不適的有什麼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4-30 21:21:00
如果"是我的"要一個月,那"在我床上"永久水桶不為過~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21:00
而且通常這些人最喜歡做的事情就是鑽板規漏洞跟反串
作者: Petrovic   2016-04-30 21:21:00
這被桶很正常吧 八卦版不都這種推文...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22:00
看看八卦那些 我都想去選板主桶那些人了
作者: PikaONCE (皮卡)   2016-04-30 21:23:00
一開始覺得刑期重 但看板規明文寫一個月1板主也只是依板規行事 挺合理的
作者: superlover63   2016-04-30 21:23:00
想知道Wuli會不會被罰+1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23:00
ptt有太多板因為有人鑽板歸漏洞搞得烏煙瘴氣的 太多了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24:00
感情利益是很容易無限上綱,如果要以感情利益來作為規定,真的說話大概只能自言自語,所以感情利益只有在嚴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26:00
如果o大認為有更好的訂法可以做建議啊 以現有的板規來做水桶與否和輕重的判斷是應該的吧
作者: lifeful (來福佛)   2016-04-30 21:26:00
聽起來好像是為了避免漏洞的產生 乾脆直接把言論禁止的標準拉高
作者: orangepig (orangepig)   2016-04-30 21:26:00
重時,比如辱罵來作為界線我認真惹,明明就跟我沒關係阿阿阿阿~~~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1:27:00
因為不確定到底誰是不小心的誰是故意的啊而且通常每次有人違反板規被水桶的時候大多數的板也會再次申明水桶原因跟內容 雖然這不表示板規一定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28:00
還有人故意玩板規玩到看板關板 甚至看板被刪除的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1:28:00
沒問題 但某種程度上顯示使用者可能沒有看仔細板規或者是有可能看完就過去了的情況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4-30 21:28:00
那這樣如何 有期桶刑1個禮拜到半年 由版主視情節酌刑輕度幻想文就一個禮拜 重度的"在床上"就桶半年這樣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30:00
跟交通規則一樣 以前紅燈右轉不算闖紅燈 現在算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4-30 21:30:00
以上就是個大概,僅供參考~
作者: TTKevin (魔法商人TTK)   2016-04-30 21:30:00
彩彩釣魚+1哭哭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31:00
如果覺得板規不合理或有意見 可以去申訴或者選板主
作者: Kiyume (綺夢)   2016-04-30 21:31:00
lan大 你說的方法不是沒有看板這麼做啦 但在平均人氣很高的TWICE板 這麼做會讓板主累死的Q__Q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32:00
目前就是照現行板規執行 該遵守就要遵守 被桶就要認
作者: lifeful (來福佛)   2016-04-30 21:32:00
真要鑽漏洞的話 幾乎也防不了
作者: toolin (一時的落敗算啥?巴薩魂)   2016-04-30 21:33:00
版規也不是昨天才出來,版規怎定就怎麼判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33:00
而且別忘了 光是一個十年水桶王就搞得烏煙瘴氣了
作者: MisterMr (俄羅斯輪盤!啵)   2016-04-30 21:34:00
總而言之板主辛苦了。有心的人真的可以仔細想想有什麼
作者: aaaxxxkyo (ONCE <3 TWICE)   2016-04-30 21:34: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34:00
而且當初看板發文限制設成50次就是讓ptt新手有適應時間
作者: babylm (比目魚)   2016-04-30 21:34:00
版主辛苦了,推文前真的要看板規 Think Twice
作者: apollo249   2016-04-30 21:35:00
是違反版規沒錯 但一個月確實太重了 版主群再斟酌吧
作者: linajh10 (lina)   2016-04-30 21:35:00
一開始板規就是這樣 推文前多看幾次板規就不會受罰了..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PikaONCE (皮卡)   2016-04-30 21:38:00
蠻支持有裁量餘地的板規 否則無論輕重刑期都一樣似乎不太公平...?
作者: popo60312 (咖哩)   2016-04-30 21:39:00
我覺得板規硬一點還是比較好 已經有很多先例了當然大家一起討論也能讓板規能更好並獲得改善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1:40:00
其實還有個辦法啊 把覺得有爭議空間的板規列出來然後挑出幾個選項給大家投票嘛
作者: nickyang20 (豬腳NPC)   2016-04-30 21:40:00
版主們辛苦了~
作者: eddie10203 (艾迪)   2016-04-30 21:40:00
版的平均人數越多 越有討論空間的版規只是累到版主
作者: addert (Bibby10)   2016-04-30 21:41: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4-30 21:41:00
沒有模糊地帶推文的很難有彈性 好歹也講得隱晦一點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1:41:00
板規當初都是參考別板跟當初就在本板的板友意見改制
作者: linajh10 (lina)   2016-04-30 21:41:00
板上人氣越高的團,板規的確會比較嚴,若是人氣高板規不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1:42:00
也不壞
作者: chisheng74 (繫繩)   2016-04-30 21:42:00
ptt很多once 還是嚴格點好 不然輕判重判的標準 一樣是有爭議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45:00
要是不能討論他板事務 我會想舉很多被搞掉的看板當例子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6-04-30 21:46:00
這句的爭議在於有沒有過度幻想,那wuli這詞到底可不可以用
作者: Petrovic   2016-04-30 21:46:00
嚴一點好阿 要不然要等到哪天發言的門檻提高才後悔嗎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46:00
都是管理群太輕忽然後等發現苗頭不對已經面臨看板解體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4-30 21:46:00
我覺得判了就判了 下次小心一點
作者: PikaONCE (皮卡)   2016-04-30 21:47:00
wuli板主有說可以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4-30 21:47:00
主要是這就的確是違反版規 而不是言論有模糊地帶言論有模糊地帶 再來討論也不遲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48:00
開放板規討論 其實往往都會有反效果 因為有些人就是在等這一刻然後跟你玩文字遊戲 光是討論板規就可以洗板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6-04-30 21:49:00
wuli=我們家=我的意思,寫成中文可以用嗎?還是只限用韓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4-30 21:49:00
給版主刑度裁量權我覺得是雙贏的局面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4-30 21:49:00
其實這沒有戰區 專版也不可能會有這種東西XD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50:00
然後邊洗板邊在板規模糊地帶遊走 這其實只是變相鬧板
作者: lanucelot (lanucelot)   2016-04-30 21:50:00
"是我的"跟"在我床上"刑度一樣..根本荒謬-個人意見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4-30 21:50:00
目前為止 所有酸文我都能把他戰到翻過來 但我會跟著被桶XD
作者: babylm (比目魚)   2016-04-30 21:52:00
同意M大,水桶輕重可以由版主裁量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52:00
我想不會有人想一天下班下課回來想看個TWICE板放鬆一下
作者: chisheng74 (繫繩)   2016-04-30 21:52:00
wuli 是我們(的) 不等於我的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1:52:00
痾 本來板規就要依程度判定 不是一句要嚴格就帶過的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1:53:00
這樣已經趨近二分法 他違規沒問題 但判決輕重有待商討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1:53:00
我以前最喜歡去的三個板都被搞爛了 我不想再看到這樣
作者: ILNARA (別踩線)   2016-04-30 21:55:00
上次那個十年水桶王 是還沒有明確版規能定他但後來有檢舉規則可以用 應該就會減少發生了
作者: WenLi5462 (緣)   2016-04-30 21:55:00
我是覺得這幾天很多發言沒有進桶板主群們已經很仁慈了......而且這句推文跟「我的XX」程度感覺有差啊......如怕爭議為何不說「我們XX」......?
作者: TSNing (甯兒)   2016-04-30 21:57:00
謝謝板主說明 板主們辛苦了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4-30 21:59:00
像之前反串被桶到崩潰的 也是後來改板規 給板主更大的彈性 但是板規擁有太多自由心證會有兩個壞處 一 被水桶的人會互相比較你比較輕我比較重 板主會很麻煩 二 日後換板主要是換錯人會步很多小板後塵(彈性之前最好能先想好配套措施)
作者: TSNing (甯兒)   2016-04-30 21:59:00
因為wuli xx呀 是很親切又常講的語句 覺得用法跟被桶的文字有點相像所以才發問的 感謝板主說明
作者: PikaONCE (皮卡)   2016-04-30 22:01:00
板主已經說近期會對板規做部分調整使其更加完善,就耐心等吧 目前這個個案其實沒什麼問題 因為現行板規就是這樣 不照板規判反而更不好吧XD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2:02:00
其實也不是討論這個個案 長遠看 粉絲是會持續增加的警告意味達到 再犯也就沒說嘴餘地 但一個月對新粉來講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2:03:00
我講最後一句 人越多的板 板規越不要隨便改有時簡單的板規 反而是可以保護看板跟板主跟板眾多如牛毛的板規 定的越細只是漏洞越多 越容易吸鬧板的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2:05:00
確實略為嚴苛了吧 警告和懲罰之間界線應該明確一些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2:06:00
看看第一大板跟之前差點被無腦教徒搞垮的看板就可以證明
作者: TSNing (甯兒)   2016-04-30 22:07:00
無腦教徒真的很崩潰 可是她板事務還是少討論為妙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2:08:00
以前在BM板看過太多血淋淋的例子了
作者: jept7709 (宅咩)   2016-04-30 22:09:00
哈哈~幻想詞,支持版主!
作者: papawalk (~自由之翼~)   2016-04-30 22:09:00
還是支持版主,個人被桶都是忍了就過了,入境隨版 XDDD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2:09:00
你是不是搞錯一些事 想一下偶像板與閒聊板的定位
作者: raydis010445 (OAO)   2016-04-30 22:10:00
說實在的並不覺得這次判決有太嚴重的地方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2:11:00
所以說 裁量權輕重交由板主決定 但是不要去討論板規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6-04-30 22:15:00
跟這水桶無關,有時討論版規只是想釐清避免無觸,不是要改版規的意思
作者: a566598974 (AllenC)   2016-04-30 22:15:00
忍忍吧~我會同情你的QQ
作者: kikichichi (kiki-chichi)   2016-04-30 22:18:00
*是誤觸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2:18:00
如果怕或心中有疑慮就選擇安全用詞 這並不難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4-30 22:19:00
不覺得嚴重+1,版規都寫了,不要踩版規不就好了..
作者: kuramylove   2016-04-30 22:20:00
開板三個月來,這條也只用過2~3次而已其中有兩次都不是很過份的言論,但違規就是違規..這麼多ONCE都能遵守,我覺得應該不是太苛刻的規定
作者: stardust227 (星塵)   2016-04-30 22:21:00
說真的今天被罰的並不是沒有寫在板規裡面的東西而罰則跟事前的提醒跟宣導也不是沒有做清楚這個板相較起其他地方動用水桶的頻率真的很低了如果還是會觸犯或遊走板規邊緣我覺得真的要先思考一下自己是不是確實看過板規跟有沒有放在心上很多時候閒聊文也會離題 板主都會跳出來提醒大家我覺得這其實某種程度上已經算是很給寬度了
作者: z55669heck (土豆仁)   2016-04-30 22:26:00
同意版規不要輕易更改
作者: fjiali05 (Lee)   2016-04-30 22:26:00
不嚴重+1 拜託尊重一下板規,仔細看一遍吧。
作者: eddie10203 (艾迪)   2016-04-30 22:29:00
推上面幾樓版大跟s大 而且被桶又不是不能看版
作者: each0513   2016-04-30 22:29: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eddie10203 (艾迪)   2016-04-30 22:30:00
是告訴使用者推文前請看板規 覺得跟嚇走新飯無關
作者: Tamo52833 (TAMO)   2016-04-30 22:31:00
版主辛苦了 的確是這樣 這麼多的ONCE都遵守了 只能說還是要詳讀版規小心越線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4-30 22:31:00
粉絲不會因為被桶就轉黑 召喚好餓大現身說法
作者: m9o2o   2016-04-30 22:31:00
板主辛苦了!
作者: taki121 (Taki)   2016-04-30 22:33:00
好餓大回歸之後都會賣萌了
作者: MalcolmX (麥爾坎.X)   2016-04-30 22:33:00
H大常常在隔壁作戰 我是相當尊敬他的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2:44:00
召喚好餓大 出來賣萌! XD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2:48:00
只要群體空間都會有異議 也都有值得討論的空間但對於板規提出質疑 希望用客觀角度去理解看待這件事不是沒事找事 大家共同目的都是為了板務更全面我陳述的疑問只是 站在新粉立場被水桶 是懲罰或警告建議區分明顯一些 試想自己口急誤言被禁言一個月是如何例外尊重板主判決 執法尺寸拿捏是智慧 以上小小建議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2:55:00
建議新增幻想文的判定尺度。可這要交由版主自由心證還是版友公投。可以多多商討。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16-04-30 22:56:00
這個判決非常OK啊,並不是Twice版特別嚴,飯這麼久韓女團只要出現"我的XX"這詞幾乎都會被水桶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4-30 22:56:00
文字是死的,人是活的,版規不可能定百分百一有區分出來一定會衍生很多爭議我不覺得現行版規不好,有人踩版規版友也會提醒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2:57:00
可以多一點選擇,像是一周、二周、三周、月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4-30 22:57:00
請踩版規的版友私信原po修文twice版目前都是百人起跳的瀏覽,但開版到現在不到五人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2:58:00
版友提醒這倒也是!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4-30 22:58:00
踩這條版規,大家都做得到不是嗎?
作者: s7133jeremy (jeremy)   2016-04-30 22:58:00
前面有版友提到依程度 或版主自行判斷會衍生出更多問題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2:58:00
這個水桶是必須的 因為他說出的話本來就不對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00:00
s7大說的也是。
作者: tjtsyhssy   2016-04-30 23:01:00
程度差異雖然比較合理,但是因為純文字判定會有主觀問題,統一罰則對於管板較不具爭議,真的太超過的再加重就可以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03:00
原來如此,感謝tj大解惑。 我還有一個問題。就是如果降低最低刑度,以太過分的再來加重刑罰。在實務上會出現問題嗎?
作者: fusion0914 (澤洋fusion)   2016-04-30 23:05:00
覺得統一罰則較不具爭議+1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05:00
會因為加重刑罰沒有判斷的標準成為問題嗎? 要如何解決?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3:05:00
實務就是如此 才會有輕重判決之分 代表意義也個別不同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4-30 23:08:00
其實板上的水桶文沒多少 有些問題之前在推文都提過了 有空可以爬爬水桶文看一下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3:08:00
就像現在法院 評議由5人法官組成 最終由審犯長決議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08:00
言語的感覺是主觀的。 加重刑罰的程度是不是可以用公投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3:09:00
等同於板主群決議 其實最後討論出的答案 是相對客觀的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09:00
來解決。 (設定在板上發過文的人才能投,避免其他版的人的人來亂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3:10:00
別有這個念頭吧 公投會有很多麻煩 板主群就足夠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10:00
大概了解!!!感謝Jerry大解惑!最近對法律有些興趣!
作者: tieneun (Tien)   2016-04-30 23:11:00
版主群決議會有問題,這在很多版都有出現過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11:00
版主群也算是公民代議的一種表現吧! (民代XD所以如何篩選出合適的版主就是我們所需要做的!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3:14:00
哈哈 就跟推選總統一樣 不過現在板主群已經很理想
作者: tjtsyhssy   2016-04-30 23:16:00
這條板規主要是防範幻想文引發的爭議,如果是明顯來鬧板的類型,板主自己就可以處理了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17:00
感謝Jerry大的討論。希望TWICE版變得更好。
作者: Jerry6012 (男人喝吧不是罪)   2016-04-30 23:24:00
意見交流而已 不至於談及感謝啦 = =
作者: snio2427 (jiayuan)   2016-04-30 23:42:00
學到東西就值得感謝阿!!!
作者: BigOB (豆花)   2016-04-30 23:51:00
呼 剛下班 好累阿 講一點 語言的輕重 怎麼量? 統一較便捷
作者: blackwoods (黑森林)   2016-05-01 00:04:00
紅明顯 其實幾乎idol版都有類似 SNSD是永桶 參考一下目前TW版已經比原本家族版寬鬆很多了吧 以其他版對於這種言詞的禁止規範用意在於 "TWICE(或XXX)是大家的而不是屬於單一誰的"...
作者: GELGOOG (光束薙刀武士)   2016-05-01 00:13:00
發文前多想兩秒種,也記得多看兩秒鐘.剛剛在閒聊文差點被新注音婊到
作者: fallrain0910 (要學會放下..號:)   2016-05-01 02:24:00
尊重版主的判決~~~~~不過每次有水桶文,好餓大就要被cue一下~ XDD
作者: TT0916 (Ruby)   2016-05-01 02:31:00
覺得這種判一個月沒有問題啊~板規就是訂在那了~
作者: Howard61313 (好餓)   2016-05-01 02:56:00
............原來我被tag了(哭笑不得)
作者: bhbg4o2a (emo)   2016-05-01 03:50:00
此桶板主們依現行板規執法當然沒有問題~辛苦了板主這次的討論並不在於"罰不罰" 因為幻想文是必罰也該罰的而是討論是否該依"比例必要原則"視情節輕重懲處當然板規有寫踩了該罰沒錯 但我支持板主判斷量桶輕重判決過於輕重引發爭議的部分當然大家可以再提出來討論我們(O)我的(X)舉例可加進板規 希望TWICE板規日臻完善!
作者: i50523 (媚媚)   2016-05-01 07:24:00
1個月說真的滿重的...
作者: lovesolife44 (手動停用)   2016-05-01 07:46:00
一個月還好吧 板規定在那邊
作者: luka921222 (Luka)   2016-05-01 09:08:00
也覺得現在的規定就目前來看很剛好 沒有特別嚴
作者: TheEye (眼見為實)   2016-05-01 09:44:00
我也覺得判決沒問題 很多有問題的發言請他冷靜一個月也好
作者: beejoe (Jazz Tide)   2016-05-01 09:48:00
就是重才希望大家能注重版規,發推文前能think twice, 免得回歸期只能發推文once...
作者: matthew52053 (LALALA)   2016-05-01 09:52:00
也覺得用"我們的"好很多 減少爭議 而且idol板本來就會有較多人來來去去 發文前看板規think twice吧!很討厭看到數字板的用詞 大家一起造就溫馨TWICE板
作者: desumasu (阿勤)   2016-05-01 10:05:00
雖然幻想文界定上有點模糊 但這類推文在韓樂相關板都其實韓樂相關板這種推文都是禁止的 只是水桶時間長短比較有討論空間 大家推文前要think twice啊...
作者: v6ken6   2016-05-01 10:43:00
stara1125大 游完泳記得在回來版上跟大家玩唷^^
作者: popo60312 (咖哩)   2016-05-01 12:06:00
祝福S大獎忠洞一月遊平平安安快快樂樂!
作者: mayday66 (米咖豆)   2016-05-01 12:45:00
下次推 wuli彩瑛 就好了啦~~
作者: kenro   2016-05-01 16:34:00
這也太嚴了吧,只是表達喜歡彩瑛也不行
作者: hy2264 (hy2264)   2016-05-01 16:57:00
k大,如果只是表達喜歡彩瑛當然是可以的喔^^
作者: eddie10203 (艾迪)   2016-05-01 16:58:00
很簡單 她不是你的 別人也可以喜歡彩瑛 多想一點就好還有很多其他方式可以表達你的喜歡
作者: kenro   2016-05-01 17:04:00
h大,e大我瞭解啦,只是相信他其實沒有其他意思,沒多想
作者: old5566 (老56)   2016-05-01 17:21:00
有篇水桶文 做夢那個更沒什麼 還不是一樣
作者: pinkberry9 (BOBO_GDRAGON)   2016-05-02 15:59:00
好扯的判決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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