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溝通信件(回信)

作者: f12sd2e2aa (XS)   2026-03-12 00:12:04
※ [本文轉錄自 f12sd2e2aa 信箱]
作者: cornsoup (濃湯啦)
標題: Re: #1fh174mH (LoL_Picket) 申訴
時間: Tue Mar 10 08:55:09 2026
※ 引述《f12sd2e2aa (XS)》之銘言:
: 第一篇文章針對中國大陸一些潛在缺點提問選手前往原因,想得知是不是有我沒想過的的
: 優點
: 第二篇文章以我自認選手想去LPL的原因,鼓勵版眾不要第一時間否定
: 這兩篇哪裡有什麼立場左右橫跳?
: 第三篇我舉出台灣選手出國的原因
: 第四篇我舉出台灣選手不能出國的原因
: 請問這兩篇有任何矛盾的地方嗎
: 完全看不出檢舉理由成立的地方
: 能不能請檢舉人提供具體理由
: 也請版主提供認為理由成立的部分
板友 f12sd2e2aa 您好
關於理由於 #1fhsh9Ie (LoL) 已公布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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