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kosoj6 1/28 申訴案

作者: InnGee (InnGee)   2024-03-10 10:52:19
主 文:
請板主撤除本案B2及其連帶E1項目水桶處分,並恢復該文章。
判決要點:
1.當事人kosoj6(以下簡稱k君)於1/20日在LoL板發布文章
[閒聊] 以後大楷一播報就想辦法弄BUG有沒有搞頭
LoL板板主lunar(以下簡稱l板主)依板規【B2】水桶20日。
2.k君去信申訴述稱,  
「只是藉由"威脅要故意搞大楷",來玩"大楷下班人"的梗,去調侃部分主播,
雖然表面標題是"使用BUG",但實際內涵是"如果是大楷遇到大修會怎樣",   
原文中的推文也都能理解這個梗,全部都在跟著玩梗,並沒有人認真認為
要使用BUG。」
l板主答覆判定標準為  
「認為選手應該刻意違反規章,導致自身或隊伍遭受處分與陷入不利狀況   
基本上沒有任何討論意義跟建設性因此包含但不限於要選手上台打對手一拳、
故意使用bug、全頻辱罵對手等等鼓吹、倡議選手違反賽事規章與
運動家精神的文章   
在本板皆會判定B2不具建設性違規。」
  
 l板主於本板發文表示:
「本判決之要點為 文章明顯鼓吹、倡議選手/隊伍應違規影響賽事   
其有明顯之倡議行為,而非藉此譬喻 」
 k君回應表示:
「原文中"反正大家一起加班 自己不虧"   
自己也要跟著暫停一個多小時哪裡不虧了   
這就很明顯是開玩笑才亂講的歪理   
是為了鋪陳玩部分主播的梗   
原文所有推文中的正常人板友們也都能理解」
3.B2【無可觀性之文章】
任何文章未滿正體中文30字、不具建設性、無可觀性,或其撰文態度有爭議者。
a.翻譯文:轉貼任何非正體中文資訊,未附上簡要說明或自行翻譯者。
b.轉貼文:轉貼內容未達規定字數時,未補充評論至30字者。
4.檢視原文,於標題及內文中k君提及
「以後是大楷播報時 選手就想辦法用這個BUG 」
「大家一起加班」
檢視推文,參與討論板友亦能認知此為與特定主播於特定條件中
成立之玩梗性質,未有認真鼓吹、倡議選手或隊伍違規影響賽事之意圖
不致構成B2【不具建設性】之要件。
而l板主所舉例之 [閒聊] PSG前幾天是不是該故意輸 違規文章
內文提及「故意輸到下半區,去打另一邊的TW,就穩進了16強了」,
明顯涉及隊伍利益等,理當判處B2,與本案玩梗情境不同。
綜合以上,請板主撤除本案B2及其連帶E1項目水桶處分,並恢復該文章。
戰略遊戲小組長InnG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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