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OL板主po11po11濫權水桶

作者: sitos (麥子)   2014-12-07 21:43:06
目前 stillbitch 板友在此申訴討論串當中所討論的問題,主要可以分為兩個層面。
其一是其自身的發言是否有違規,其二是板主在違規認定上是否保持一致的標準。
而釐清板主的判決標準乃是確認判決是否適當的第一步。
在 #1KTekMb6 (Sub_Strategy) 一文中, stillbitch 板友引用其它板友之發言,
認為 marginal5566 板友的發言在同一標準上亦已違規,但板主卻未認定其違規。
為了解板主判決之具體標準,請板主針對 stillbitch 板友所舉例之發言,
與 stillbitch 板友受處分之發言作比較,並說明目前對「嘲諷」、「釣魚」或
「引發爭議」等項目的認定標準,以了解在本案當中判決標準是否適當,
以及是否對不同板友的發言維持相同的判決標準。
此一板主認定之判決標準除用以檢視過去之判決是否適當外,同時也具判例之意義,
未來相對應板規之認定,在板規未修改前,都應以相同之標準進行認定與處分。
此一標準亦應公告周知使所有看板使用者得以依循此標準進行發言。
作者: marginal5566 (麻吉扭5566)   2014-12-08 12:07:00
為保障自己權益 我先提供一些資訊 正確與否 全部文章都還在 可以慢慢比對 首先 這件事件來源始末很長起頭就是他在LOL板被騙 然後發一篇文抹黑是我做的一開始我好好澄清他還是一口咬定 甚至到picket檢舉我 結果他後來自己發現搞錯人了 還是不認錯 反跳針我說話態度差 然後又說反正你就是他的小幫手啦 害到我你就是有錯啦 當下情況大概是我問他10句 他只會回個3句 我10句裡面5句就事論事 5句說他愛跳針邏輯差 結果他回的3句 只全繞著嘴砲打轉 害我們雙方來往3 4天毫無結果 所以我承認我從他跳針開始就不想再給他尊重了 語氣都會比較差 但我認為在我們互有攻防的情況下 只要沒有人身攻擊這種程度也才剛好而已stillbitch算???。 接著重點來了 板主判他不是判他的語氣嘲諷 釣魚 如果是那的確有標準不一之嫌 板主判的是在攻防時他只要抓到一點辮子就馬上在picket板又檢舉一篇 造成濫訴 我就是沒這樣做 從頭到尾沒因為他語氣態度再次檢舉 。最後我想問stillbitch 你的初衷還在嗎? 當初讓你憤怒的事件現在都沒解決 你帳號部的申請呢? 怎麼現在只能成天抓著別人的語氣態度打了? 說好的就事論事在哪裡? 我都已經放下沒吵著要板主繼續處理我檢舉你的那兩篇 一個公布私信一個抹黑 說真的你還欠我一個道歉 不用在這裡跋扈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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