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L_Picket 看板 #1JxcccJF ]
作者: frank123ya (法蘭克123耶~) 看板: LoL_Picket
標題: [板務] #1JxcAE8p
時間: Sat Aug 16 04:12:19 2014
此篇公告大快人心
但於法無據 盼另行處理或盡早補齊相關板規
作者:
PSO (SuGer.Fishing)
2014-09-02 20:14:00其實況從公告後禁止刊登於ptt lol板 ptt lol板帳號請板友提供這很明顯有叫版民"搜索帳號或IP"情形(肉搜),這個已經違反當初PTT給站長權限了站規 => 版主權力 => 第五項 版主罰則第三點(3) 板主不可煽動使用者集眾,造成看板混亂之事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4-09-03 00:11:00違反站規 是由站長認定 假設這邊覺得版主違反站規請上訴
是在噓什麼 我的點又不是推文的點 是要上訴去哪這邊都還沒處理 你倒是很緊張
作者:
qazijn (oh yes)
2014-09-03 00:17:00這邊處理啥?? 站規解釋權 認定權都不是小組長
作者:
PSO (SuGer.Fishing)
2014-09-03 01:14:00也不是上面這位鄉民啦,原PO要申訴你現在丟來組版是對的老實講看到LOL一堆鍵盤組務好像怕某人下台似的在那邊講我本人只是提供意見,加上版主權限非站規,純屬實行權力就跟一般投票選出來的公職人員有什麼權力一樣,有Q就彈劾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