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WOW版 版主argus0519 判決雙重標準

作者: snowanimal (動物先生)   2017-06-24 02:22:49
板規二、b-1中 會帶有附註條款『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主要因為不論吵架、挑釁、人身攻擊等這種多為雙方之事;
利益受損者那方可以提出檢舉,方便版主審視。
但板規六賦予版主不足之處可視情況斟酌處理。
因此,版主若主觀認為有違規嫌疑,自然也能處理。
另外,[公告] 這個文章分類僅屬版主能使用,
因此只要是版主回應自然沒有所謂的回應公告問題...
針對 fhsvnx 提出 argus0519 是否有標準不一跟挑釁行為
A. argus0519 與 fhsvnx 互為兩造,考量在推文中交鋒之事
我認為在沒有其他版主鎖文前,自然會在推文中回應對方。
這只能算進行式,在你們爭論結束(或一個段落)後再來處置不遲
B. 關於 argus0519 的推文內容,口氣欠佳實屬不妥。
考量到曾事任版主;理應要妥善處理,不該直接與板友發生爭執
但考量到主要是要針對處事規則做解釋因此,建議水桶三天處理。
C. 關於 fnsvnx 在推文中的發言有挑釁與引戰之嫌。
基本上你已經表達不接受版主與其他版友的解釋,爾後的情緒性發言已失焦。
建議警告處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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