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事證] 板主判決公告

作者: asurada0207   2018-01-29 22:36:49
※ [本文轉錄自 asurada0207 信箱]
作者: bingtsien (冰餡) 看板: PokemonGO
標題: [公告] 2-3板規以及水桶名單
時間: Mon Jan 29 00:42:26 2018
1. 2-3板規
關於2-3限制發文50字以上,之前有些情報文,看在分享資訊以及下面已經有相當多
推文討論,會主動提醒發文者或是放寬標準,今後會嚴格執行,所有文章都至少要有50個
繁體中文字。
2.
作者 asurada0207 () 看板 PokemonGO
標題 [閒聊] PMGO Legendary Player
時間 Sun Jan 28 13:42:59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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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文推廣多帳玩法,依板規2-4-3處水桶 30 日
作者: camellala (茸硬抬名器)   2017-01-29 01:39:00
幫QQ,他確實是違反板規,只是他很冤枉,因為主角是世界名人,原po不一定會注意到文中有多帳號,只能自認倒楣
作者: hontsa (紅茶)   2017-01-29 01:58:00
噓爆這篇
作者: qoo4628802 (風滔)   2017-01-29 03:16:00
ㄏ 投票自己推翻再來處罰 讚讚
作者: ia220629 (ping)   2017-01-29 05:32:00
那篇推廣多帳是小事 開車抓寶真的是危害社會安全..
作者: selfet (無駄無駄無駄無駄無駄)   2017-01-29 06:23:00
一樓 其實那篇文的原po整理重點時就有寫出那個玩家有多帳囉
作者: camellala (茸硬抬名器)   2017-01-29 06:36:00
如果原po自己有說的話,那就沒辦法了,自己認了
作者: XperiaAcroS (Acro S)   2017-01-29 07:50:00
他在文章中有提到那個風氣在那裡是稀鬆平常的事 雖然比起台灣 可能還差得遠XDD
作者: welkin002 (死鄉民)   2017-01-29 09:35:00
呵呵 有在用ptt看世界 多帳早就變成一種日常 只有台灣論壇上在那禁來禁去我也是笑笑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1-29 10:26:00
國外論壇也禁啊 台灣看世界?
作者: ChrisArcher (Chris Archer)   2017-01-29 11:08:00
到底是誰ptt看世界 lol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7-01-29 12:09:00
板主趕快修正2-4-3板規吧,多數民意明明就不贊成這條板規中有關複數帳號的部分,不要違背民主原則。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1-29 12:15:00
問題是ptt是板皇制XD
作者: gfgbyi   2017-01-29 12:16:00
樓上是不知道複數帳號被官方明文認定作弊哦?撒旦亂入= =樓樓上*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1-29 12:27:00
版務也認同多帳 以後多帳被桶往上兩級申訴就解桶了ez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7-01-29 12:54:00
既然有人提到,那就在這裡討論一下好了。這世界上,官方,我是指真正的官方,禁止的事情很多
作者: Tako5566 (kato好可愛><)   2017-01-29 12:56:00
我不贊成 就算真為多數民意又如何 正當性在哪?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7-01-29 12:57:00
學校也禁止考試作弊,所以討論考試作弊的應該水桶?各位所謂的官方,對於複數帳號的處罰是什麼?我是沒看到啦。連飛人都很少被處罰了。當然,本板可以有更高的道德標準,只要大家有共識。問題是,使用者的「共識」明明就是「不必處理」。這是很簡單的民主ABC,用數人頭代替打破頭。我們不用在這裡爭得嘴角全波,先前明明就記名投票過現在因為某個人當了板主,過去的投票就統統不算數這不是把板友的投票裝笑維嗎?看板行為規範應該由板眾共同決定,而不是少數人獨斷我也不再跟其他板友爭論了,板主被要求修正板規2-4-3既然ptt的規範是這樣,大家就照ptt的規矩來運作吧被水桶的人,看情況,也許往上申訴一級就可解除水桶
作者: Swoosh (Swoosh)   2017-01-29 13:57:00
版名改PMGO-CHEAT 大家說好不好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1-29 14:49:00
看來被巴哈嘲笑作弊板的時代要回乃惹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7-01-29 14:50:00
違規還有一堆冠冕堂皇的理由 多數民意先去改動TOS再說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7-01-29 15:03:00
樓上板友們我不打算爭辯,反正現在板主站在你們那邊我想說的是,板規2-4-3改成現在這樣,無助減少爭議只是板主這一方有公權力,比較大聲另一方雖然人數較多,也只好惦惦依投票內容,反對水桶的都有表示意見,並非盲目投票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1-29 15:09:00
確定? 需要幫你複習一次理由嗎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7-01-29 15:12:00
不用,反正板皇說了算,但別忘了板皇上面還有老闆
作者: xLOVEx (NTUPHY97)   2017-01-29 15:14:00
支持桶,但討論brook麻煩一起桶
作者: Swoosh (Swoosh)   2017-01-29 15:16:00
解個水桶 態度就跩上天了呢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1-29 15:18:00
我看到反對水桶的理由都很妙呢~ 不要轉移話題啊
作者: yoyodiy5566 (大師5566)   2017-01-29 15:21:00
要講terms of service是嗎?你有認真看過?來來來,一年以上未使用者,可能被停權。板規要不要禁止討論或推廣「一年以上未使用」之行為?反正你們現在是當權派,講話可以大聲,你們開心就好
作者: colan8 (′◎ω●‵)   2017-01-29 15:38:00
我推薦樓上可以去當核電廠的的安管 只要有你的臉皮我們就不用怕核外洩了 A_A
作者: satan04 (釣魚寶寶)   2017-01-29 15:46:00
嘖 官方並沒有定義一年以上未使用是作弊啊 跳針到哪裡去邏輯呢
作者: Tako5566 (kato好可愛><)   2017-01-29 15:56:00
其實他前面在考試作弊那個論述就已經在偷換概念了,邏輯不意外
作者: BC8472   2017-01-29 16:59:00
作弊還找一堆理由 夏夕夏景
作者: i8067 (Google)   2017-01-29 18:20:00
拿tos來講邏輯XD 我玩RO私服兩週沒上帳號就被砍了 我覺得改兩週好了 一年太長 啊!我玩poe三天沒上線也會被會長踢公會 乾脆也把公會規章納入版規好了 阿還有 我只要晚上10點-12點之間沒跟女友通電話 他就會森77 這個也納入版規好了我邏輯怎麼這麼棒 一定是台大教授教的
作者: HtcNewOne (新一)   2017-01-29 19:57:00
TOS定義作弊 跟TOS其餘規定是兩回事吧 硬要牽拖TOS有說一年以上為使用是作弊嗎???*未 作弊就作弊 還牽拖東牽拖西的 令人汗顏
作者: godartifact (魂)   2017-01-29 21:17:00
我對違反版規要水桶沒意見 但是自行推翻前面的投票結果不能認同 那以前到底幹嘛投票?
作者: SlamKai (Calm Violence)   2017-01-29 21:21:00
問J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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