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判決] watanabekun 申訴 GBF 板主 jackervator 案

作者: elmocc01 (貝曲)   2017-06-23 09:22:19
※ 引述《watanabekun (悪の権化)》之銘言:
: 謝謝組務之處理與訓示,本人尊重判決結果。
: 亦會信守承諾進行發言方面的自肅至2016年7月底。
: 但對此案本人仍有幾點疑問:
: 1. 除板主行使「心證」權力外,jackervator板主在公告中基於成見對本人的針對性措辭
: 是合宜的嗎? 因板主不可能心證自身的挑釁行為成立與否,故本人想向身為中立第三
: 人的組務詢問。
想請問針對性措辭的部分是指哪段?
: 2. jackervator板主重新發表之判決公告內文
: 在依組務要求新發表的公告
: #1PI-LrWu (GBF) [ptt.cc] Re: [公告] watanabekun水桶30天
: 之中,內文只追加提及申訴人數和當時線上人數比例,作為判定挑釁成立與否的標準
: (當時看板線上人數並不可考,申訴數也只有板主自己知道)
: 這部分要做為對「心證」的背書是否有些困難?
如您所述 由於線上人數不可考 申訴數也只有板主知道
故以此標準判定 客觀上即可視為板主心證
加上該新公告有引用組務判決 故此部分是沒問題的
: 認定構成挑釁的推文內容也從日前公告文的四五條縮減到只剩一句,
: (是指板主也承認其他舊公告中的文字其實也並不構成「挑釁」嗎?)
: 重新發布的公告也還是沒有將「挑釁」一案的前後文脈絡納入參考。
由於已重新發表公告 故舊公告視為作廢 請板務於最新公告中加上備註
至於為何該句符合板務之"被檢舉文句確實含有挑釁意涵在"標準
還請板務再補充
: 甚至完全跳過第三判(30日水桶)是以何事實判定違規。
: 反而讓原判決的客觀性和流程上合理與否更加令人質疑。
: 這樣是否和組務判決所給的「重新審視並思考」之指示有些違背?
: 此篇公告適合作為本次一連串事件的結案公告嗎?
第三判是因鬧板+累犯 公告中已有所描述
組務信任板務發表公告前已審慎考量判決因素所做出之決策
: 3. 本人想對jackervator板主在申訴回覆及新發表之公告中,屢次提到的本人「不斷」修
: 改文章標題鬧板之說詞表達抗議。
: 如申訴文中所述,本人因正常睡眠及出勤,在該段時間根本無法常駐PTT,來進行頻繁甚
: 至「不斷」修改標題來鬧板之行為,此敘述明顯背離物理事實。
: (據本人記憶,深夜至同日午間10個小時內,只有一至兩次的標題修改。
: 修改後的標題文字是否涉及挑釁鬧板更是疑問。)
: 在組務申訴過程中jackervaotr板主也未補上之前聲稱「懶得貼」的證據圖片。
: 僅有一張時間為02:20,公告之11分鐘後所截之畫面。
: 但此照片如何能肯定是本人「知道自己被二次水桶後仍蓄意滋事」,而非「在第一二水桶
: 判決間」就已完成的行為?
: 若jackervator板主手上有任何對本人違規的進一步具體事證,希望能不厭其煩逐一提出
: 如果沒有,希望能將缺乏根據的主觀言論收回。
: 本人以為,板主的心證權力應該不包含把沒發生過的事情說成有的。
: 或在板務公告中把單純只有一的事實擴大渲染成五。
: 以上
: 感謝組務處理
組務認為僅須一次鬧板行為 構成板務所設之條件後即可判定鬧板
故行為之時間順序並不重要
至於舊公告文中所貼之三張圖片 即已構成複數次滋事
雖說不斷二字用詞仍有所誇示 但並不影響判決結果與違背事實
: ※ 引述《elmocc01 (豬豬院長)》之銘言:
: : 申訴人:watanabekun
: : 申訴案:#1PE3UNfU (Sub_GMobile)
: : 申訴訴求:撤銷水桶判決
: : 判決結果:維持板務原判決、重新發表判決公告
: : 1.
: : 首先是第一個判決,
: : 經過組務考證申訴人違規推文之用詞與前後文意,
: : 認為是否具有挑釁意圖仍有討論空間。
: : 因此雖然板務收到眾多板友檢舉,
: : 此判決之最終定案決策與責任歸屬仍舊為板務,
: : 板務應重新審視並思考此行為是否構成違規。
: : 簡單來說,請板務重新心證此判決結果並背書。
: : 並限三日內重新發表判決公告,更詳細地描述案件原由與心證原因,
: : 包含哪些字句具有挑釁意圖、如何根據上下文意判斷等等。
: : 雖說申訴人之背後文意只有申訴人自己了解,
: : 但就如板務於溝通信件中所述,
: : 挑釁與否是由板上客觀決定,
: : 故組務將對板務之心證給予尊重。
: : 組務了解申訴人翻譯相關文章不遺餘力,
: : 身為創板板主也對板上貢獻良多,
: : 但無論如何,發言仍需注意語氣與態度。
: : 2.
: : 申訴人分身水桶的部分,
: : 由於後來已經解除,故在此組務僅發表建議,
: : 作為往後板務參考。
: : 現有板規並無規定分身條款,建議參考同組其他看板加上,以備萬一。
: : 而分身認定部分,目前站方的方向是一切認定分身的方式都以帳號部為準,
: : 無論IP是否相同,甚至本人直接表明都不能定論。
: : 請板務蒐集IP證據後,至組務板提出多重帳號查詢申請,
: : 有一定的程序可走(參見組務板置底),
: : 經過帳號部確認之後使得依照分身論處。
: : 另外有關於板務M文不讓申訴人刪除一事,
: : 組務目前立場為,板務依據站規擁有看板文章保留權,
: : 因此此行為並無不妥。
: : 只是組務認為身為看板的帶領者,應更加保護對板上有所貢獻之人(例如翻譯),
: : 希望往後板務能更加謹慎處理。
: : 3.
: : 再來是更改置底標題鬧板部分,
: : 誠如申訴人所述,無論是站規還是板規皆無規範水桶中修改文章標題之行為,
: : 且PTT系統的確也有提供這樣的功能服務,
: : 因此從規則上來看申訴人並無違反之情事。
: : 但無論綜合整個案件脈絡,或是單看更改標題之文字內容,
: : 組務認為申訴人之背後用意實難稱作良善。
: : 板務當初應於看到此行為發生後,馬上取消該文章之置底避免事態擴大,
: : 而不是持續累積壓力,放任板上爭議不斷。
: : 雖然沒有明文規定,但若板主心證此行為實屬鬧板,
: : 組務對此看法也表示認同與尊重。
: : 同理,也請板務於新的判決公告中一併詳細說明判決標準,以示公信。
: : 4.
: : 最後,申訴人身為前任甚至開板板主,
: : 無法控制自身情緒,缺乏和板友理性對談以及維護板面秩序之觀念
: : 且水桶期間不宜使用分身繼續發言,
: : 身為有經驗之人,此概念實為常識,
: : 組務對此深表遺憾。
: : 希望此次事件後雙方皆能放下成見,
: : 使貴板能朝正確方向前行。
: : 由於本案內容龐雜,
: : 開放兩造就仍有疑問之處以條列方式回文提問,
: : 組務將盡力回應。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