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證據] 板友有違規事實之文章1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7-02-27 01:38:41
※ [本文轉錄自 ToS 看板 #1OeUzoZK ]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看板: ToS
標題: [板務] 關於#1OeRkEZv判決及板規一.a.1
時間: Tue Feb 14 01:39:58 2017
各位TOS板的朋友大家好,我是鳳山阿肥哥 \@@/
此篇文長,並有關最近的一次判決,雖然我不是當事人
(當然,當事人被水桶惹)
由於覺得此次判決會成為以後案件的判例,我想在這邊提出一些疑問跟討論
本文並沒有幫案件被判決當事人 luke2 護航或辯護之意思
也沒有要找板主或任何人碴或想要戰的意思
純粹從判決本身的合理、合法性為出發點
以下正文:
首先援引 #1OeRkEZv 判決中板規之引用條文並內容
========================================================================
Luke2: 雖未針對特定對象,但是語氣帶有挑釁。
一. 違反以下板規,依情節輕重程度給予警告,或7~28天水桶,
情節重大者文章砍除並斟酌給予退文。精華區留底
a. 引戰文
1. 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刻意討噓等)
註:此條板規除鬧板外為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部份,單篇文章為五人檢舉
即受理,檢舉人請簡述理由以便板工參酌,情節重大者版主得以介入處理。
五人檢舉期限為從文章發出後的48小時內累積滿5人。
=========================================================================
我們可以很明顯地看到要違反 板規 一.a.1
並使板主作出判決
行為人及情狀必須要符合以下幾個要件,缺一不可
1. 行為人作出了挑釁、吵架、人身攻擊、刻意引發筆戰、鬧板的行為
2. 有人檢舉,除鬧板之外僅接受當事人檢舉、群嘲則是五人檢舉
3. 板主從客觀認為滿足上面兩個要件之後,下判決
本次判決我個人認為爭議在上述的第二個條件
板主在判決中指出 luke2 板友
Luke2: 雖未針對特定對象,但是語氣帶有挑釁。
可是板規中卻已敘明:
除鬧板之外(自然包括挑釁這件事情)僅接受當事人檢舉
以上可知:poopoogm 板主在下判決時的理由可能有適法性疑慮
亦即:判決中指出挑釁應有對造當事人檢舉,但此判決直接敘明沒有挑釁特定對象
所以,假設luke2可能是群嘲呢?
很明顯地,檢舉區只有 bookticket 板友的檢舉,並不成立群嘲的判決要件
(當然,就算路克是開了群嘲地圖炮,跟判決的理由也不同了)
不過,在 一.a.1這條板規中,給了一個例外:
就是『情節重大者』板主可以不管有沒有合適的檢舉者直接介入
可是情節重大者,我認為板主在下判決時應該要
明示情節重大之理由,
並論述該違規行為對板友、板風或板上秩序之傷害或破壞性。
這樣才能對板主直接介入的行為作一個補充跟合法的解釋。
所以路克到底有沒有『情節重大』啊?
以上,個人希望板主能審慎看待此次判決與此篇文章,並思考以下兩點:
1. luke2 到底有沒有違反板規
2. 如果有,到底違反了哪一條,檢舉人是誰,情節重不重大
以上,感謝各位看完這篇文章
小老虎萌萌 \@@/
作者: dnlegend729 (o嵐o)   2016-02-14 01:41:00
可可蘿萌萌\@@/ 賣雞排一份50
作者: wwwsamyoui12 (那個那個)   2016-02-14 01:42:00
阿肥哥最近好ㄇ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14 01:43:00
幹 為何我今天競技場重置後 看到一座小老虎的塔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2016-02-14 01:43:00
很忙XD TOS還是有在玩啦幹我怎麼會知道 上周爽領八顆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14 01:44:00
ㄇㄉ 你這擋路的 難怪孵大甲一把罩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2016-02-14 01:44:00
ㄏ現在10KM沒大假囉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6-02-14 01:44:00
我愛30128 1287甲賽
作者: coco12252003 (沁凜冰漾)   2016-02-14 01:46:00
50的雞排好貴便宜點好不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14 01:47:00
我有樓上的洨話簽名黨
作者: ntnnthree (恩梯恩恩三)   2016-02-14 01:47:00
雞排一份要切不要辣 謝謝
作者: ChenDao (陳到字叔至)   2016-02-14 01:48:00
開戰囉
作者: dnlegend729 (o嵐o)   2016-02-14 01:49:00
可蘿不用付 其他人分攤
作者: Bewho (壁虎)   2016-02-14 01:53:00
其他不提,只說群嘲檢舉的部分,板主可以說有人私信檢舉,不只你看到的哪一個檢舉而已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2016-02-14 01:54:00
對啊 可是我也提到了 如果是群嘲 他就判錯了啊這樣應該要更改判決內容 更改為群嘲而不是說挑釁
作者: craig100 (忘了了不了)   2016-02-14 01:58:00
請問阿肥是法律系的ㄇ 用詞好專業對了 我一直都是阿肥的石油小粉絲 只是一直潛水XD
作者: f7504261 (麻雀向前衝)   2016-02-14 01:59:00
其實還是很不嚴謹 在考高考人事啦石油小粉絲是什麼..
作者: freeQoo (好好仁)   2016-02-14 02:00:00
然後放榜(ry
作者: dnlegend729 (o嵐o)   2016-02-14 02:01:00
然後放榜(ry
作者: kimisawa (楊)   2016-02-14 02:30:00
我也是覺得不是人身攻擊 是群嘲 所以判的點怪怪的至於人身攻擊的部分,自慰 是自我安慰 還是打手槍,是另一個問題
作者: coco12252003 (沁凜冰漾)   2016-02-14 02:32:00
有前後文也能直接斷章取意 也是醉了反正可以不照規則走先斬後奏剩下推給小組長 nice~
作者: DuFanSong (dufansong)   2016-02-14 02:47:00
WonderH2O這位另外也是 我當時候看到他見笑轉生氣 很好笑 但是要以挑興 刻意筆戰之判決去判 我也覺得稍有牽強
作者: dull70328 (呵呵)   2016-02-14 02:50:00
看某幾個常出現的ID各種護航 真的覺得噁心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2:50:00
那隻我明明是檢舉他人身攻擊 少在那帶引戰挑釁的風向
作者: coco12252003 (沁凜冰漾)   2016-02-14 02:53:00
這樣就叫護航 哪天文字獄大興隨便就進桶 因為有判例沒人能救也是應該的事 少說的正氣懍然 還噁心呢廠廠= =原來三點了 來去睡覺
作者: n44976 (Eins)   2016-02-14 03:01:00
作者: dull70328 (呵呵)   2016-02-14 03:01:00
這次是男生就這樣 之前某次是女生 護航更厲害也 HEHEHE
作者: Bewho (壁虎)   2016-02-14 03:10:00
結果tos版桶的都是在其他版連檢舉都沒人檢舉的字眼…小圈圈啦、韓狗人啦、自慰啦…
作者: Hueilol (一ㄏ / 先知 是你)   2016-02-14 03:13:00
滑起來 通通給我滑起來
作者: Bewho (壁虎)   2016-02-14 03:13:00
不過老實說每個版都有些水桶關鍵詞,像棒球版不能稱陳偉殷是殷帝、手機版不能說別人是工讀生、wow版也不能說www
作者: zxc59401068 (施施聖人君子)   2016-02-14 03:26:00
推個
作者: yiao (嶢)   2016-02-14 04:30:00
我覺得如果真的有挑釁意味 為什麼不把他有這種意味的語句列舉出來 只舉板主那一行觀點及版規未免太空洞了點對不起我做修正 luke2在版主舉例的第一行是對事在講的下面那句比較有無奈意味啊 留白是吐槽用的吧
作者: kingrichman (silent all these years)   2016-02-14 05:20:00
板規早該修正,挑釁故意不講主詞變群嘲結果在這版卻要5人檢舉才處理,NBA版早就桶了應該改成跟NBA版和其他版一樣,有任何言語侵犯版友之情事(免檢舉)就可桶依照現有板規,我可以罵很難聽,但因為沒有主詞所以沒有當事人,然後只要沒有5個很閒的人檢舉,可以繼續用這招下去 XD這篇很不錯啊,就是告訴版主們板規應該修正了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6:13:00
NBA那種蠢到不行的文字獄 就別拿來這邊笑了好嗎 Du......然後五人?私信?別笑破我了好嗎 都有人在上面那篇推文問原文章有幾個說華爾好 路克那推文如果針對的是所有說華爾好的人 那要怎麼有五個人檢舉 什麼鬼東西邏輯狗屁不通然後 一堆喜歡開群嘲說小圈圈的推文 好像就不是挑釁似的真的全檢舉 板主玩得起??????????????光是原來公告那篇就可以找到4~5個這樣的推文 你確定要這樣判?一人檢舉 然後你要受理 最輕還要判他警告每個都用一.1.a來申訴喔 光書票在原來的文章推文我就覺得自己被挑釁了 能檢舉對吧
作者: heart9677 (超營養雞排)   2016-02-14 06:28:00
7天就是給個大一點的警告,要他回文嘴巴放乾淨點
作者: blueocean292 (藍海)   2016-02-14 06:33:00
放乾淨? 他說的話哪裡髒了 你到是說說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14 06:43:00
那篇推文 我在四樓 說華爾"cd8" + "2.5倍增傷" +"哪裡不好了"那篇推文 只有我在四樓 說華爾"cd8" + "2.5倍增傷" +"哪裡不好了"luke2 在12樓回的是 "CD8""純增傷"普三圍哪裡好了 笑死 埃及完勝好啦"沒那麼差" 繼續自慰 讚^^他第一句就是回前11樓只有我提的cd82.5倍增傷且覺得華爾不錯的關點 到底哪裡還看不出他那句是特別針對我回的啊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6:52:00
你去問版主啊 無特定對象又不是我說的 我也覺得你那推文無針對特定對象啊 我也覺得華爾技能爛 我轉珠技術差刷不動 你也是挑釁我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14 06:53:00
要看就看他完整的推文在說什麼 不要打迷糊帳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6:55:00
你說誰打迷糊仗 如果是說我 我檢舉你挑釁我
作者: joumay (怪怪的小其)   2016-02-14 06:56:00
愛卡一定有風險 抽卡打卡戰卡前請詳閱公開站規及版規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6:56:00
如果是說版主 那你們自己去喬
作者: Hotaru4502 (螢火蟲)   2016-02-14 06:57:00
討論是理所當然的,但怎麼搞得像小孩在吵架一樣紛亂這種討論方式根本失焦
作者: bookticket (XD)   2016-02-14 06:57:00
我只說不要打迷糊帳 沒說你打算迷糊帳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6:58:00
你話說清楚 沒清楚當你無特定對象是群嘲 照樣檢舉你現在一1a就是那麼好認定 說話最好放尊重點啊打錯了是一a1才對
作者: dull70328 (呵呵)   2016-02-14 07:07:00
講話多注意點 好像是很難的一件事也 HEHEHEHEHEHE
作者: blueocean292 (藍海)   2016-02-14 07:08:00
檢舉樓上群嘲 講話就講話 笑這樣不是在嘲諷嗎?講話多注意點 不要亂訕笑 好像是很難的事?
作者: dull70328 (呵呵)   2016-02-14 07:28:00
顆顆 可以嗎 好怕被檢舉T_T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7:33:00
靠夭 這篇又要大豐收了嗎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6-02-14 07:34:00
為什麼變成像小孩子在吵架?問那些不是來討論 開口閉口都在釣人的囉我嚴重懷疑是這禮拜活動太少 大家太無聊才跑來戰der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07:35:00
先不說簽名檔事主是不是釣魚,昨天那篇文章只看到一堆反正我看到你腦羞我就高興的推文,卻沒多少人去檢討文章原主人。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7:42:00
檢討什麼? 當初我被公審釣魚時還不是乖乖吞水桶然後一堆人叫好釣魚的沒事 惱羞講錯話就是該死 這到哪都是一樣的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07:47:00
用來做簽名檔就先不提,事主出來反應還特別標出,就好像是說不管是不是錯有本事你先去檢舉再來談,好笑的士還一堆護航的。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7:49:00
不然咧 他自己不選擇檢舉要選擇人身攻擊的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07:50:00
所以做簽名檔這事本質上妳覺的對?不怕不就不要修文。既然認為自己沒做錯何必修文你說是嗎?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7:51:00
喔 那他在修改玩後的人身攻擊就對的喔話都給你講就好了 不修改說我釣魚 改了又說沒錯幹嘛修我檢舉他人身攻擊的推文是在把簽名檔修掉後的 如果不懂的話可以去檢舉區看他推什麼文 謝謝
作者: vm06wl (墨痕八舞)   2016-02-14 07:56:00
原來這周沒活動,大家不玩神魔改玩神魔版了(誤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07:58:00
一開始原事主出來反應,好像也是你先把他推文特別標起,直到有人說這可以檢舉才修掉我沒說錯吧?到底什麼原因讓你認為本來沒什麼變成可能很嚴重,既然開使認為沒什麼就我開始說的不要改就好。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8:02:00
他都已經明確表達反對了 當然幫他刪掉啊 不然咧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08:02:00
我只說一開始自己乖乖修掉就沒事,反正看到有群眾力量幫護航,我特別標記我驕傲,還不是一次,我才不相信你看不出有人不高興,那就不要改,反正去檢舉又不一定判,留著還可以萬一沒過表人多好,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08:04:00
他一開始就反對,那為什麼不修,等到發現,挖不行可能hold不住,趕快修掉,這心路歷程真的很想知道。9f時候就應該修掉,可是我只看到,特別標起來等發現可能很嚴重才修。一開始修掉什麼屁事都沒,懂嗎?
作者: agic (代理代理主任)   2016-02-14 08:13:00
tos版自己有個團體。非我族類就群起砲轟。我族就護航。新手別亂發文喔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8:17:00
樓上完美的演繹群嘲
作者: meredith001 (ああああ ̄▽ ̄)   2016-02-14 08:28:00
所以呢 當年我被正義使者圍剿時你怎麼不出來主持公道?現在才講這些五四三 正義使者不是這樣當的
作者: DUNA (curry(づ′・ω・)づ)   2016-02-14 08:32:00
@@…
作者: jacktypetlan (四十四隻石獅子)   2016-02-14 08:34:00
agic 版規引戰 2. ...有些事是不能說的喔<3一 a 2 您保重
作者: dennishsieh (黑豬仔)   2016-02-14 08:57:00
某些人真的很好笑,對方跟自己不同觀點就叫護航
作者: agic (代理代理主任)   2016-02-14 08:59:00
感謝提醒啦。但這是事實。新人發文常常一有錯誤就被轟到不行,底下滿滿的噓,什麼還不刪文啦,平行時空啦。說實在的,誰不是新手過來的,有時這些老玩家才知道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也是要看某些人說的廢文才了解,對卡的好壞也是見人見智,你覺得不好的卡也沒必要把人轟的一文不值,又不是每個人都有全卡牌。自己覺得好的牌提出來討論一下跟大家分享,不就是這個版存在的意義嗎?不知道有沒有五個人出來檢舉我。
作者: bowwow256 (Bow)   2016-02-14 09:03:00
路克第一句的「哪裡好了」還有整個句子明顯是照樣造句,要去反諷書票說的哪裡不好吧,這樣算無特定對象嗎?今天似乎是因為判決說無特定對象才會有爭議說到底是挑釁或群嘲、群嘲為何未達五人就受理。如果判決單純說是挑釁的話大家就能接受了嗎?
作者: operationcow (香蕉公車)   2016-02-14 09:12:00
"當年你沒有保護我"這不是神劍宗次郎的台詞嗎 XD
作者: quick511413 (湯包)   2016-02-14 09:14:00
原來那樣說就算把華爾說的一文不值了唷
作者: bowwow256 (Bow)   2016-02-14 09:22:00
路克不是因為第一句批評華爾才吃檢舉啊
作者: t13thbc (the 13th black cat)   2016-02-14 09:23:00
告訴你當版主說是無特定對象已經太晚了 現在改用針對書票的理由來改判只會讓人覺得標準不一
作者: kuanchi (??￾ﳿﰠ￾ )   2016-02-14 09:43:00
做簽名檔的人 惱羞成怒的人 講話有點酸的人 不能忍受一點酸的人 大家都馬在見縫插針 我看本質上沒有差很多
作者: cimskp (イマジネイション=Free)   2016-02-14 10:13:00
酸跟虧,其實算是一線之隔,覺得不舒服的有,覺得還好的也有。這部份是板主難為的地方..
作者: arabeske (arabeske)   2016-02-14 10:14:00
這樣也一篇?
作者: jayjen (愛情越釀越香醇)   2016-02-14 10:43:00
幹 居然是前版主 阿肥哥萌萌
作者: cha761221 (半吊子)   2016-02-14 11:13:00
呵呵,真的看很多人被桶也沒人幫忙講話的。
作者: namelylike (涅里萊克)   2016-02-14 11:18:00
結果整版最近最熱話題跟遊戲完全無關XD
作者: online135 (98分美元宇宙星塵)   2016-02-14 11:21:00
既然有人希望我檢舉 那我不客氣囉
作者: PuzzleDragon (拼圖龍)   2016-02-14 11:24:00
當然很重大
作者: Hueilol (一ㄏ / 先知 是你)   2016-02-14 12:00:00
滑起來滑起來
作者: jim8596 (休刊是童年的回憶)   2016-02-14 12:01:00
在十分鐘內不斷說話但是什麼都沒說的一篇
作者: isacheng (方吉外拍攝影師)   2016-02-14 12:08:00
樓樓上先知
作者: wayne40230 (安安)   2016-02-14 12:13:00
會不會等到人都出桶了 大家還在討論這篇公告XDDD
作者: boa918ass (保羅太陽)   2016-02-14 12:17:00
推這篇 覺得版主交代不清楚 但還是希望版風能健全一點
作者: zxc7115 (小凱)   2016-02-14 12:27:00
幫路克QQ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6-02-14 12:42:00
先來放大絕 覺的交代不清楚 快去申請罷免吧然後 當年某m你被捅的時候 我還沒看板呢
作者: adan80506 (陳意涵好可愛)   2016-02-14 13:05:00
有優越感的人好棒棒
作者: Hueilol (一ㄏ / 先知 是你)   2016-02-14 14:19:00
國動開台了大家別吵了
作者: RaysMoon (Ray)   2016-02-14 15:14:00
今天不是luke不知道有沒有這麼多板規達人這篇還不錯但某些推文講話真的像小學生
作者: RancoonYuan (Rancoon)   2016-02-14 15:18:00
推agic 遊戲版風氣就是這樣
作者: rojjujj (安靜的家)   2016-02-14 19:22:00
如果隨便桶路人,大概大家都當作沒看到
作者: zeroneo1020 (阿翔)   2016-02-14 19:27:00
甚麼大概,一定當沒看到的阿
作者: taine (アルカード)   2016-02-14 20:19:00
你們會關注林心如離婚還是鄰居如如離婚?
作者: rojjujj (安靜的家)   2016-02-14 20:24:00
這裡有林心如嗎?誰?
作者: amigo30143 (小四)   2016-02-14 20:35:00
我._./
作者: dxassin (dxassin)   2016-02-14 20:41:00
樓下樹林心如 樓下下雲林心如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