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罷免板主] PuzzleDragon

作者: weedyc (猴子)   2016-01-28 23:43:03
#1BwM14bS (ComGame-Plan) [公告] 戰略高手群組組規 2010年版 版主相關事務
<投票者>
投票須詳述理由,
無理由,語意不清,多重ID等連署票將由小組長/群組長於審核時剔除
並視情況永久取消於本組連署權
由於本群組看板因主題關係,人氣差異性相當高,
因此以一般看板及熱門看板分別規定之:
(熱門看板指看板人氣100以上,取前一週晚上12點整的人氣平均為準。)
一般看板:
罷免的基本同意人數為2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ex: 同意罷免20:反對罷免10 成立
同意罷免21:反對罷免11 不成立
熱門看板:
罷免基本同意人數為50人,且贊成>=反對票的兩倍
ex 同意罷免50票:反對罷免25 成立
同意罷免51票:反對罷免26 不成立
罷免連署須待連署結束日後才可提出申請,
提早提出申請仍須等到連署日結束後才會以最終票數審核。
遭罷免之版主半年內不得再申請同一看版之版主
版主罷免案若未通過,三個月內不得對該版主再提出罷免案
#1K95E3Yk (Sub_GMobile) [公告] G_MobileGame 組規暨組務板板規(15/02/09)
三、其它事項
(1) 連署門檻:有效支持票須大於30人且贊成多於反對。
連署時間:至少要7天,罷免案則須至連署結束日才結算。
連署資格:[新增類] 上站次數需超過200,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刪除類] 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發起人] 上站次數與文章篇數均超過200,註冊時間需超過半年。
審核標準:無論贊成或反對,請確實填寫連署理由,
「支持」、「贊成」……等過於簡短或其它無關連署宗旨之理由,
均視為無效。
※ 引述《a020012393 (Zach)》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a020012393 信箱]
: 作者: a020012393 看板: ComGame-New
: 標題: [罷免板主] PuzzleDragon
: 時間: Sun Jan 3 21:42:05 2016
: 若想加入連署請按 y 回應
: 罷免板主
: 英文名稱: PuzzleDragon
: 板主 ID : jschenlemn
: 罷免原因:
: jschenlemn多次於執行水桶時未與另外兩位板主討論便自行決定
: (詳見#1MX-Zi1k),而多次進行3-1水桶時標準不一,並擅自於活動
: 期間調高3-1判定標準,更於同樣活動文,兩天內做出主動處置與
: 詢問檢舉人是否真的要檢舉之雙重標準,同樣於#1MN-YQel中 對同
: 為板主之ttoy做出寬容的判決,雖說在幾天後修正了判決內容,但
: 連署結束時間: (1453038125)01/17/2016 21:42:05 Su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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