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ryoma1 警告一次,非案件相關當事人請勿作

作者: myfancy (精品貼心小苳菇)   2025-02-13 17:36:09
依組務規定 ryoma1 非案件相關當事人
組務念其初犯警告一次,請勿再犯,謝謝。
引用組務規定如下:
A.[申訴]c. 申訴文,發文僅限當事人與板主、組務之答辯;
非當事者提出之申訴不受理,
申訴人與非申訴人間之答辯、爭吵一律刪文,
且視情況不受理申訴案。
補充說明:非案件相關當事人
不論是否善意通知,或是意見表達,
對於申訴案請勿作任何回應,
初犯警告,之後水桶並取消水桶期間的申訴權,累犯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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