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MobileComm 水桶申訴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5-10-02 23:46:07
四、申訴、檢舉應檢附之證據
  請直接自看板或信箱轉錄,未依此方法而使用複製貼上者,視為無效。
  轉錄之證據文若經修改,亦會被宣告無效。
申訴需檢附被處分文章備份、板主公告、溝通信件記錄,
  檢舉需檢附相關證明文章記錄,未附相關文章證據者視為程序不符,
  請於 72 小時內補正,否則不受理該申訴案,刪文不備份。
                   Honorguard06 @ DigitalTech
作者: DRPL (Zero Zone)   2015-10-03 09:09:00
兩天前已寄信版主 kblover不見回覆,信件無備份他要無視,我可以重新寄信,且備份。
作者: Honorguard06 (時間寶貴)   2015-10-03 16:30:00
請檢附公告、違規文章。且溝通信件必須完成溝通
作者: DRPL (Zero Zone)   2015-10-03 16:47:00
已經附上文件,如有遺漏的部分,還請提示。感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