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HardwareSale水桶申訴

作者: unknown (ya)   2024-04-01 17:09:16
感謝版主回應,對於你的各點意見,我的答覆如下
一、我沒有偷渡之意圖,也沒有偷渡之行為,也無法構成偷渡,原因如同我的申訴主文,
我本來就只賣貼文商品,我貼的賣場連結頁面”呈現”的也就只有貼文商品,非常直觀。
二、從目前版規3-8中,我看不出有"第三方賣場連結中不得可再連結至原貼文者的其
他商品等"的意思(應該要正面或負面表列出來),而跟先前版規的差別也僅是文字拆分後,
分項敘述而已,不能同樣的狀況,上一案申訴能撤銷,這案又變成違規,
因此懇請版主將此申訴案補充注解於現行版規中。
三、我沒有在HardwareSale版偷渡販售GOPRO的行為及意圖,所以後續衍生之問題
我回應也沒意義,我本來就沒有偷渡也沒有要賣,若因此判定違規更是擴大解釋版規。
四、我已清楚解釋這是平台設計,我貼的頁面就是”直接”連結貼文商品,另外能連接
到哪個頁面那是平台設計,甚至左上角按鈕還能連結到一堆商品頁面,這樣是不是也
是也違反3-8?各家平台設計都不同,有些還有查詢賣家帳號(商品)頁面的功能,關不掉
,而我本來就只賣貼文商品,不能因為網頁設計加上任何人自由點擊賣場頁面,又指責我
沒設定好,版規也沒有規範清楚,就說這個狀況叫做偷渡。
所以現行版規不夠明確,導致版主你認為有違規,另一位版友與我認為沒有
,且修正後之版規仍然沒有加以說明,故再次建議版主將本申訴案之狀況加註於版規
中,因賣X便及好X家等為版上眾多版友會使用的第三方平台,且品牌上還算公正,
下單頁面相較於蝦X及X拍等平台也簡潔許多,較無拍賣廣告等疑慮
末段版主所述我非常同意,禁止了反而是弊大於利。
另不論是將賣場連結直接張貼於貼文,或是站內信給予,我認為都沒問題,也不是重點,
只要版規有規範清楚都不會有這些問題產生。
可參考mobilesales版版規的正面表列方式(f項)
這也是經申訴後才補注的
2-2 廣告:張貼業代文、店家文、紅利連結、拍賣連結。
禁止的情況(包含網址、連結或APP):
a. 其他經營商品交易、銷售、買賣或競價的網址或連結。
b. 招攬會員或蒐集會員資料之網址或連結。
c. 金流(指任何線上付款機制)或物流廠商之網址或連結。
d. 匯款單或其他結帳/付款網頁或APP。
e. 其他。
允許的情況:
f. 僅可,店到店的條碼或者單一商品頁 (無法連結其他商品或者賣場)
以上,感謝版主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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