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1T_XYbN8之判決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20-01-29 22:19:36
Fizban版友(F版友)申訴內容為anedo版主(A版主)對於whydan版友(W版友)與申訴人的標準
不一。
根據A版主的說明,A版主認為因為W版友較為專業,因此F版友對w版友的批評逾越了挑釁
的程度。然而本人認為對於F版友是否有人身攻擊或W版友是否有人身攻擊不應該是依照
被批評的人的專業程度所判斷,而是應該是依照內容本身所判斷。
從#1T_Xnqt-和#1T_Xq4y-中,兩版友用"智障"一詞稱呼對方,這些都是相當嚴重的攻擊。
在本人看來都是有達到人身攻擊的程度,並沒有明顯的程度上的差異,所以在判決上不應
有所差異。
然而尊重A版主對於W版友的判決,並且W版友的案子也不是本案的處理範圍,因此改變
對W版友的判決(進而提升為2-4-2)是不合情理的。
為保障本案申訴人F版友的權益與公平正義,
原水桶公告的2.c應改為2-4-5。
關於F版友的另外一申訴內容,A版主使用累加的方法並沒有問題,因此駁回該申訴。
因此根據原水桶公告中F版友有關的2.a, 2.b, 2.c,應改判為90天。
如果兩人對本判決有異議,請往上申訴。
作者: Fizban (Fizban)   2020-01-29 22:25:00
感謝小組長公正判決,還我公道也請板主更改水桶天數和撤銷劣文,謝謝了解,不好意思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20-01-29 22:42:00
感謝代理組務判斷,但不服此判決,會上訴到群組。另更改判決已行公告完畢。
作者: Fizban (Fizban)   2020-01-30 00:56:00
劣文還是沒消除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20-01-30 01:14:00
那是站方問題,程序已經送了請自行至ID_Problem查詢進度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20-01-30 07:33:00
TO a版主 既然您要上訴 退文應該先不用消除如果消除後 群組長的判決是認同你的原判決 會無法再增加退文
作者: anedo (鷲嶺之魂)   2020-01-30 08:57:00
我知道這個事情,但考慮退文為全站處分,故先以此判決為準
作者: st900278 (喵咪喵喵叫)   2020-01-31 07:26:00
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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