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loveme00835) 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2014-07-13 17:59:03
※ [本文轉錄自 NoTeXactLy 信箱]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標題: 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時間: Sun Jul 13 17:58:25 2014
※ 引述《loveme00835 (髮箍)》之銘言:
: 標題: Re: [申訴] Sub_CS/loveme00835
: 時間: Sat Jul 12 03:47:12 2014
:
: ※ 引述《NoTeXactLy (NoTeXactLy)》之銘言:
: : 標題請修改為 [申訴] 英文板名/申訴板主ID 如 [申訴] Sub_CS/cleanwind
: : 案件申訴
: :  ̄ ̄ ̄ ̄
: : 英文板名:C_and_CPP
: : 申訴人ID:NoTeXactLy
: : 申訴板主:loveme00835
: : 判決內容:
: : 請附上原判決公告之文章代碼或精華區路徑。
: : 申訴理由:
: : 看板C_and_CPP的文章
: : 文章代碼(AID): #1JjIuUDM (C_and_CPP)
: : 其中的推文有違反板規4的疑慮
: : 申訴人NoTeXactLy寄信給板主loveme00835
: : 請板主loveme00835針對板上文章的推文是否違反板規
: : 但板主loveme00835一週以上不理會
: : 依照CompScience相關規定:看板Sub_CS、精華區z-3-12
: : 請組務區板主cleanwind處理
: : 相關證據:
: : 溝通過程及事件相關文章信件轉錄此看板
:
: 原文章: C_and_CPP (#1JjIuUDM)
:
: 個人認為 "背六法的" 此一辭彙並不構成人身攻擊的要件, 而是
: 指人拘泥而不知變通. 就如同遇到無法用自己的邏輯來說服別人
: 的時候, 就會講對方是 "讀文組的", 並無不妥.
:
: 而且推文中板友就有說明問題所在, 只是原po一直執著於字句並
: 且質疑推文沒有針對問題做解答, 用字句諷刺他人不理解問題搞
: 錯方向.
:
: 提問者是否有責任了解回答者的動機及內容呢?
: 難道對於無法讓你了解的字句要用嗤之以鼻的態度回應?
:
: 本來我想祭出板規來讓大家重視這個倫理, 最後選擇睜一隻眼閉
: 一隻眼, 讓板眾來對此文做出他們想要有的反應. 不過看來有其
: 他人送上他期望中的解答之後反而之前的推文都視如敝屣了.
:
: 對於原PO所寄來的站內信, 我不予理會, 也是有這個考量.
: 還有就是即使我在信裡回覆這個立場, 申訴文也一定會出現.
:
: 謝謝組務
:
:
作者: loveme00835 (髮箍)   2014-07-13 23:53:00
你可能看不懂我的意思, 幫你做個總結: 第一段講明我不辦的立場. 第二段以後是我想用板規辦你但沒有的原因後面的討論都是針對第二段以後, 不是護航. 如果你覺得我有在包庇誰, 那就是你了阿...原本我沒仔細看原文討論, 因為你申訴反而讓我想水桶你但是沒想到你又申訴到這裡來, 我想真的桶會你更誇張吧你有我看過最神的邏輯,也最會塞爆別人信箱我上面的推文是在酸你,但你可能也認為是人身攻擊吧好好加油囉!因為你的神邏輯要讓我損害其他板友的權益我辦不到還有別玩文字遊戲了…你把看到的東西當成法條,極力找出漏洞反擊,像律師般捍衛被告權利. 事實上你是捍衛自己的法, 自己的權利法條可改, 課文可改; 但你咀嚼字句的方式不容被改變MOONRAKER 早就看出這點, 只是比喻的方式不恰當謝謝你親自用一連串回覆來證明這點, 還有你的神邏輯所以你知道如果我回站內信會回什麼? 他沒錯但我要桶你還有什麼需要一一解釋的嗎? 做人其實可以不必這樣...
作者: NoTeXactLy (NoTeXactLy)   2014-07-14 22:16:00
除非cleanwind需要我再回應,否則我僅等待他的判決結果
作者: MOONRAKER (㊣牛鶴鰻毛人)   2013-07-03 23:47:00
有創意。身為一個程式修理員,多找幾本書看也很合理且合邏輯書上沒說to stack就咬死一定沒to stack,又不是背六法。果然是背六法的。
作者: MOONRAKER (㊣牛鶴鰻毛人)   2013-07-04 08:29:00
果然是背六法的。
作者: Killercat (殺人貓™)   2013-07-04 18:32:00
function arguments放的位置並沒有明確定義名稱
作者: loveme00835 (髮箍)   2013-07-12 10:05:00
某種層面來說是對人不對事沒錯,不能在被酸之後表現良好,先申訴別人就沒事。(以你的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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