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mmc (100%的福氣)
2017-12-25 02:47:10════════════以下閱讀完請按Ctrl-y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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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是以通過"考試"取得高分為目的。
請想參加的伙伴依置底的『自介範本』站內寄信給我,並介紹自己。
一、自介
(一) 典型台南人:見證台南市改制縣轄市:開元國小、東光國小、後甲國中台南一中、中正大學法律系。
(二) 法律人資歷:本名:陳昭銘,人稱「大叔」,在法律界打混多年。帶過多次司法特考讀書會。幫助過一些流浪教師、剛退伍的轉職者考上國考。
1、中正大學法律系畢
2、民國99年以正取第七名考入東華財法所、正取第五名考入南台科技大學財法所
101年司法特考律師考試及格
日本語能力試驗三級檢定及格。
3、曾任東華財法所法律服務社社長二年
4、曾在台南碩恩法律事務所裘佩恩律師處 作律師助理打工三個月
5、103年榮任財團法人 花蓮法律扶助基金會 花蓮分會 年度最佳義工(有感謝狀為證)
6、目前因急病退學在家鄉休養、準備司法特考
二 對象:準備108年 司法四等特考的人。
三、進行方式:以仿國家考試的形式,排定進度練習考古題
前一個小時:寫法學緒論選擇題
後一個半小時:按進度寫考古題,讀書會友依分配負責出題改題
四、目標…考上司法特考
五、原因:自讀有其侷限。需要戰友彼此打氣。
六、地點:台南市火車站前站(成功路上)
七、意者請站內信,或來函簡單自介到: [email protected]
本讀書會另有成立facebook社團,請多指教(見下面連結)本讀書會一月開始,春節結束
人數希望控制在四人以下。謝謝大家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unclestudy/
八、讀書會行程表:
時間 範圍
12/25-1/31
1/1-1/8 民法:民法總則Ⅰ(法例~法律行為,民§1~§118)
刑法:基礎理論~用語定義(刑§1~§11)
刑訴:總論~訴訟程序(刑訴§1~§70)
民訴:管轄(民訴§1~§39)
法院組織法:總則(法組§1~§7)
行政法:行政法總論
強制執行法:總論~強執之進行(強執§1~§11)
1/8-1/15
民法:民法總則Ⅱ(期日與期間~權利之行使,民§119~§152)
刑法:犯罪理論~未遂中止(刑§12~§27)
刑訴:強制處分(刑訴§71~§153)
民訴:當事人~訴訟費用(民訴§40~115)
法院組織法:地方法院(法組§8~30)
行政法:行政組織法
強制執行法:救濟程序(強執§12~§20)
1/15-1/22
民法:民法債篇總論Ⅰ(債之發生~債的效力,民§153~§270)
刑法:正犯與共犯(刑§28~§31)
刑訴:證據總論~人證(刑訴§154~§196之一)
民訴:當事人書狀~訴訟程序之停止(民訴§116~§191)
法院組織法:高等法院(法組§31~§46)
行政法:行政程序法(總則~行政處分,行程§1~§134)
強制執行法:對人的強執~強執費用(強執§21~30之1)
1/22-1/29
民法:民法債篇總論Ⅱ(多數債務人~債之消滅,民§271~§344)
刑法:競合理論
刑訴:鑑定~裁判(刑訴§197~§227)
民訴:言詞辯論~訴訟卷宗(民訴§192~§243)
法院組織法:最高法院(法組§47~57)
行政法:行政程序法(行政契約~附則,行程§135~§175)
強制執行法:參與分配(強執§31~§44)
民法:民法債篇各論(買賣~人事保證,民§345~§756之9)
刑法:刑罰論與保安處分(刑§32~§99)
刑訴:公訴與自訴(刑訴§228~§270)
民訴:第一審至言詞辯論之準備(民訴§244~§276)
法院組織法:檢察機關(法組§58~§76)
1/29-2/5
行政法:行政執行法
強制執行法:關於動產之執行(強執§45~§74)
2/15-2/20 春節連假
6. 時間:
7. 方式:
8. 範圍:
10.解散條件:
11.運作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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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均為必填,得於實際開會後由所有成員投票調整。
發起人是比較辛苦的,就好像你要帶一群人出去玩一樣,你必須知道你帶誰?
去哪裡?去玩什麼?要給他們行前通知。
所有的條件可以定的很寬鬆,也可以定的很嚴格,但無論如何請仔細填寫。
明確就是力量,當你越知道你要的是什麼,你就越容易找到你要的。
事先的規劃跟準備可以節省你許多不必要的糾紛與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