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不想再跟新光人壽耗下去?傳輝達同意北

作者: hf0932964541 (小永)   2025-10-20 17:36:07
※ 引述《wahaha99 (喔)》之銘言:
: 這個案子還有一個貓膩所在:
: NV不是說不要新壽蓋, 因為自己蓋才知道自己要什麼
: 但這其實是很奇怪的一個說法....
: 因為不管是新壽還是NV,
: 都不會是自己蓋, 一定是請營造商蓋
: 只是登記誰負責而已
講「新壽可以照NV的藍圖自己蓋」這說法其實沒抓到重點
這種總部等級建物,不是拿藍圖蓋完就交屋那麼簡單
新壽就算全權配合,也不可能代為完成這些部分
所以才需要「合意解約」讓NV直接接手
新壽現在要的很單純「只要台北市政府願意成全新光人壽與輝達直接溝通,新壽已做好在
價格上讓步的準備」
新壽願意退場,也沒有要政府掏錢,只是希望市府點頭同意讓他和NV自己談
補償金由NV支付,不花台北市一毛稅金
這樣一來:
ㄧ、新壽依法拿回應有補償,不會多要錢、也不吃公帑;在資本主導的市場中這合情合理
,根本不是「貪婪」
二、輝達能迅速拿到他們首選的T17、T18,不用再那考慮其他備案...(就是說,如果備
案真的這麼優秀,一開始就會選了好嗎);重點是他們兩個直接協商才有助於談判推進
三、市府不用提供補償金,也就不用上議會被電;合意解約也可讓北市府避開法律爭議,
且納稅人零負擔,對北市府最為有利
反正我以納稅人ㄉ角度來看,不要讓我出錢、輝達又能留在台北就是皆大歡喜
那這解法就很簡單,既然新壽同意合意解約,也說了希望市府同意讓他們企業自己談
現在就差在只要市府點頭,問題就解決ㄌ
作者: tennokyoukai (博士)   2025-10-20 17:47:00
用市政府的土地買空賣空就能賺百億,當檢調失智喔
作者: madeinheaven   2025-10-20 18:22:00
土地又不是新壽的 不可能讓你繞過市府去談
作者: shadowkurumi (幹斷線)   2025-10-20 19:33:00
就說了合約規定蓋好才能轉
作者: grosjeanyang (__)   2025-10-20 19:33:00
標政府土地賺價差?說的比做的容易
作者: shadowkurumi (幹斷線)   2025-10-20 19:35:00
你要撕毀合約,那北市府直接收回土地就好了,搞什麼轉移
作者: SkyIsMyLimit (天空才是我的極限)   2025-10-20 19:48:00
所以北檢來抓人的時候你要先頂嗎?
作者: shadowkurumi (幹斷線)   2025-10-20 19:50:00
換地方蓋就好,問題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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