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國務院與關稅委員會的)
中止《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關稅減讓產品清單
自2024年1月1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丙烯、對二甲苯等12個稅目進口產品,
中止適用《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協定稅率,依現行相關規定執行。
希望台灣地區採取有效措施,取消對大陸的貿易限制。
序號 2024 年 稅則號列 貨品簡稱
1       29012200        丙烯
2       29012410        1,3-丁二烯
3       29012420        異戊二烯
4       29024100        鄰二甲苯
5       29024200        間二甲苯
6       29024300        對二甲苯
7       29024400        混合二甲苯異構體
8       29029030        十二烷基苯
9       29031300        氯仿(三氯甲烷)
10      29032100        氯乙烯
11      39023010        初級形狀的乙烯丙烯共聚物(乙丙橡膠)
12      39029000        其他初級形狀的烯烴聚合物
中共政策原始附件 (有簡體字 會厭惡者請勿點閱)
http://tinyurl.com/48n9r6pv
https://gss.mof.gov.cn/gzdt/zhengcejiedu/202312/t20231221_39232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