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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文內容:
Google 遭歐盟以違反反托拉斯法裁罰 43 億歐元後,不得不改變與裝置製造商的合作條
款,美媒爆料,未來手機製造商在歐洲販賣的 Android 裝置若要預載 「Google 行動服
務軟體套件」,最高每支要付 40 美元的授權費,大幅增加手機製造商的成本,而這筆錢
也有可能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美國科技媒體《The Verge》取得 Google 制定新授權方案的機密文件,揭開裝置製造商
要取得包含 Google Play Store 應用程式商城、Google Chrome、Gmail、Google Map 在
內的「Google 行動服務軟體套件」(Google Mobile Services,GSM),須支付給 Googl
e 的授權費,這套授權費架構會適用在每一支於 2019 年 2 月 1 日後啟用的 Android
手機。
授權費計價模式:最高 40 美元、最低 2.5 美元
授權費依國家、螢幕解析度、裝置類型有所不同。
Google 將歐盟國家分為三級,第一級國家須付的授權費最高,包含英國、瑞典、挪威、
德國、芬蘭;在這些國家,手機螢幕解析度 500 ppi 以上,每支付 40 美元(約台幣 12
00 元)授權費,解析度 400 至 500 ppi 每支付 20 美元(約台幣 600 元)授權費,解
析度 400 ppi 以下每支付 10 美元(約台幣 300 元)授權費。
而在第三級的國家,手機螢幕解析度 400 ppi 以下須付的授權費,降低到每支僅 2.5 美
元(約台幣77元)。
至於平板電腦須支付的授權費則不分國家,但一樣會依螢幕解析度分級收費,每台平板電
腦的授權費超過 20 美元。
若製造商想與 Google 個別協商授權費也是有可能的,但相關人士透露,並不會脫離這個
授權費架構太遠。
Google 另提供搜尋廣告分潤條款,讓製造商有機會賺回授權費
但已經免費授權 Android 作業系統這麼久,又要靠裝置商預載 Google 搜尋引擎賺取營
收的 Google,當然不會為難裝置商,向他們要錢。
Google 提出另一項合作條款,若在裝置預載 Chrome 瀏覽器並放在螢幕主頁,並預設使
用 Google 搜尋引擎,製造商就能獲得搜尋廣告分潤。等於說,就算付授權費給 Google
,但也能利用買到的「Google 行動服務軟體套件」賺取補貼,甚至賺回授權費,因此預
期製造商也會跟著這套條款走。
可以不付授權金,不用「Google 行動服務軟體套件」嗎?
那有沒有可能,製造商不使用「Google 行動服務軟體套件」呢?基本上不可能,因為這
代表手機、平板電腦裡連 Google Play Store 應用程式商城都沒有,但目前除了 Google
Play Store、Apple Store 應用程式商城兩大商城,其他商城的應用程式根本不夠齊全
、不夠新,使用其他應用程式商城,可能下載不到 Facebook、Youtube、Evernote、當紅
遊戲等各項慣用的應用程式,這樣的裝置在歐洲可能乏人問津吧。
不過歐盟判決 Google 違反反托拉斯法,就是因為過去的 Android 系統免費授權但須綁
定 Google 自家服務的模式有壟斷市場、阻礙創新的問題。或許綁定關係解除後,未來歐
洲大陸會像中國一樣,出現應用程式商城百花齊放的現象,商城和程式的選擇都更加多元
。
附帶一提,在 Google 遭到封鎖的中國市場,現在有約 400 個應用程式商城,其中有 10
個囊括大部分的市佔,包含騰訊應用寶、360手機助手、百度手機助手等。
3.心得/評論:
大中國人可以不用,憑什麼大歐洲人就不能不用?
話說用了這麼久要改習慣真不容易,就像我用了Iphone6年左右了,還是一樣用Google ma
p而不是蘋果提供的地圖(當然是因為當初推出時問題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