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華美公司財報不實投資人求償登記

作者: conor126 (幹麻砍我專利獎金><~)   2018-06-02 00:15:55
投資人保護中心即日起受理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財報不實
暨公開說明書不實案投資人求償登記
華美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華美公司)對外公告之民國(下同) 103年第4季至 106
年上半年度各期財務報告,及104年度發行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之公開說
明書涉有虛偽不實,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業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下稱臺北地檢署)提起公訴。本中心為保障投資人權益,擬以涉案相關法條為基礎
,即日起針對前述情事受理善意投資人委任求償登記,辦理民事求償事宜,請符合
資格之投資人儘快備妥文件並填具表格,於107年6月29日前寄回本中心,以便統一
辦理,詳情請查詢本中心網站(http://www.sfipc.org.tw),如有任何疑問,請
電(02)2712-8899洽詢。
依臺北地檢署刑事起訴書所載,被告楊名衡等人涉嫌以華美公司等
佯與大陸地區國營企業普天集團交易,虛增營收,致相關財報涉有不實,影響投資
人判斷決策,而有違反證券交易法之情事。
※受理條件:
(一) 第一類投資人:(普通股買受人)
於104年4月1日(含)起至106年12月5日(含)止,於市場買入華美公司普通股(股票
代號6107),且迄今仍持有,或於上述期間買進且於106年12月6日(含)後始賣出而
受有損失之善意買受人。
(二) 第二類投資人:(證券交易法第20條之1規定之持有人)
於104年3月31日持有華美公司普通股,並可提出之前於104年3月18日(含)至104年
3月31日(含)曾委託出售股票紀錄,且迄今仍持有,或上述持有股票於106年12月6
日(含)後始賣出而受有損失之善意持有人。
(三) 第三類投資人:(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投資人)
於104年5月12日(含)起至106年12月5日(含)止,於市場買進華美一可轉債(證券代
號61071),且於106年12月6日(含)後始賣出或持有到期受償而受有損失之善意買受人。
(四) 第四類投資人:(於104年參與認購國內可轉換公司債投資人)
於104年華美一可轉債承銷期間參與認購並完成繳款,且於106年12月6日(含)後始賣
出而受有損失之善意投資人。
作者: conor126 (幹麻砍我專利獎金><~)   2018-06-02 00:18:00
英格爾也可登記,可至官網搜尋相關訊息~~
作者: spirit119 (精神分裂)   2018-06-02 00:40:00
沒有損失不能高嗎QQ
作者: plzcallme   2018-06-02 08:45:00
有確定財報不實了?
作者: ataky (七元)   2018-06-02 08:49:00
當初漢唐開告到現在都還沒個下文…
作者: conor126 (幹麻砍我專利獎金><~)   2018-06-02 09:49:00
當買樂透嚕~~~~有寄有機會....呵呵
作者: ncuedu (老王)   2018-06-02 10:14:00
當初還買了6張參與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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