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所得稅高者 應該棄權息才划算 對嗎?

作者: kkkppp (星星給予仰望者光芒)   2015-09-06 22:05:24
用個簡單的概念解釋,假設:
不含股利及可扣抵稅額的其他全部所得,所計算出的應納稅額是T,
假如含不含股利及可扣抵稅額計算稅額時,適用的稅率是一樣的,皆為t%。
那就單就『股利和可扣抵稅額』部分,計算要繳的稅方法如下:
(股利D + 1/2可扣抵稅額) x t% - 1/2可扣抵稅額。
移項後: t%.D + 1/2可扣抵稅額 ( t% - 1)
(t% -1 )永遠為負,故上式可寫為: t%D - 1/2可扣抵稅額(1-t%)
因此:當 t%D < 1/2可扣抵稅額(1-t%),就可以享受節稅效果。
而t%越小,t%D越小,且 (1-t%)越大,故適用稅率越小越有利。
再進一步移項後,
t% 1/2可扣抵稅額
─── < ─────────
(1-t%) D
左式計算如下:
稅率 5%時 5.26% 右式可以看網站計算好的1/2可扣抵稅額
12% 13.64% 比率,然後直接比較包含該股利及可扣
20% 25.00% 抵稅額後的稅率,若右式比例大於左邊比
30% 42.86% 例,即可享有節稅。假設明年中華電1/2
40% 66.67% 可扣抵稅額比率為10%,那麼你只有適用
45% 81.82% 5%(因5.26% < 10%)稅率時才有退稅效果。
回到主題,原po問夫妻2人所得差距很大時,原則上:
(1)各類所得分開報稅比較有利。好比夫45%+妻5%的稅 小於 (夫+妻)45%的稅。
(2)股票用誰名義買比較有利? 當夫不含股利及1/2可扣抵額後之適用稅率大於
妻含該筆所得時適用之稅率時,給妻持有申報比較
有利。
如果夫不含該所得之稅率為30%,而妻含該所得後也
是30%,那麼就看夫含不含該所得的稅率變化。夫含
該筆所得時得用40%,不含時是30%,那麼給妻持有申
報比較有利。
(3)要不要棄權息 ? 當然除權息時,股價已扣除過一次股利,即使這部分
暫不計較,參與除權息所拿得的股利+可扣抵稅額減半
後計算全部所得的適用稅率,即使沒有上面講的節稅
退稅效果,繳了所得稅還是有淨賺部分。
所以不管稅率高不高,參與除權息並扣除增加的稅,
都會有淨賺。但若考量到股價已除權息過一次,這
就看個人取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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