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阿鼻的簡短聲明

作者: OriginStar   2014-07-20 22:40:03
之前看了經濟日報的一個小角寫的內容,營業員代客操作 挨罰:
http://udn.com/NEWS/STOCK/STO2/8808634.shtml
可能大家真的對於法律條文真的是蠻默生的,之前因為修課的關係,所以讀了一些
相關的法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
http://ppt.cc/52H4
第3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向本會申
請核准。
任何人非經前項核准,不得經營有價證券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第4條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第5條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具備下列條件:...
不具資格從事全權委託當然屬於違法行為,這是很明確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單純看阿鼻的契約, 應單純屬民事借貸關係,
: 不涉及違法代操..
: 違法代操的先決條件在於是否收費, 不收費的行為
: 稱為全權委託, 這是合法的, 目前券商多帳戶
: 下單就是因應這種需求而來..
: 阿鼻在契約中載明的以年利率的幾倍償還本金,
: 如此一來, 訴訟應該民法進行之..
: 既然屬民法, 當然就無所謂對錯了..
: 希望對阿鼻有一點幫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