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炒股賠1500萬 還挨罰300萬

作者: teeo (teeo)   2014-01-16 00:06:16
請問一下(腦海中的虛構案例)
如果我有錢 也真看好某一檔股票(低價低股本股票)
我就不斷買不斷買不斷買(相當初+bitch)
結果(不小心)讓股票不斷漲停
後來
假設突然缺錢急用(像買頭版廣告幹譙別人,或變現要去炒房)
我不斷賣不斷賣不斷賣
讓股票不斷跌停
這樣子有犯證交法的 意圖抬高股價 嗎 ?
可是動機都很正常啊?
看好 >> 買進(只是買太多)
缺錢 >> 賣出(只是賣太多)
※ 引述《LOVE2006 (華山派 令狐沖 當沖一哥)》之銘言:
: 1.原文連結: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115/35579019/%E7%82%92%E8%82%A1%E8%B3%A01500%E8%90%AC%E9%82%84%E6%8C%A8%E7%BD%B0300%E8%90%AC
: 2.內容:
: 炒股賠1500萬 還挨罰300萬
: 2014年01月15日
: 利達負責人林建文涉炒股倒賠還被判決有罪。資料照片
: 【張欽╱台北報導】北市利達資產管理公司老闆林建文,企圖出脫手中大量正峰新(1538
: )股票,前年三月間,以「高買低賣」手法製造交易量欲炒高股價,豈料股價遲不上揚,
: 他計劃失敗慘賠一千五百餘萬元,還因違反《證券交易法》遭台北地院判刑一年八月,緩
: 刑三年,須繳公庫三百萬元,全案可上訴。
: 計劃炒高股價出脫
: 林建文在二年多前,得知正峰新有上億元太陽能產品交易案,看好該檔股票大量買進,後
: 來股價遲未上漲,才知交易出問題,因此計劃炒高股價後出脫,他先在二○一二年三月下
: 旬,連續十二天以小量高價買進,欲吸引投資人進場創造交易量,但沒得逞。
: 林改以小量高買、大量低賣交叉運作,相對成交四百多萬股,企圖再創交易量,但仍無法
: 拉抬股價,不僅慘賠一千五百餘萬元,還因交易量過大,遭證交所移送法辦。
: 法官認無犯罪所得
: 法官考量,林男已因超賣慘賠,並無犯罪所得,依高買低賣證券罪輕判他一年八月。林建
: 文聯絡不上,無法得知回應。
: 3.心得/評論(必需填寫):
: 炒股炒成大股東
作者: hihieveryone (逐浪人)   2014-01-16 00:23:00
不是有錢就會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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