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親人死亡後,尚未辦理好繼承的股票計價

作者: Cusco (凝瞬)   2013-06-17 00:22:13
※ 引述《mcfirefox (小火狐)》之銘言:
: 親人在週六過世,剛好遇到假日很多事情都不能及時處理。
: 有幾個問題想請教各位。
: 周一會去國稅局辦理遺產稅申報,然後馬上辦理動產的繼承。
: 1.遺產稅的申報是否適用死亡證明當日的收盤價作價值的計算呢?
: 2.在尚未完成繼承的這段期間內,因為原持有股票人已過世無法賣出,所以這段
: 期間內的波動是否都只能由繼承人承擔呢?
: 3.能不能先把股票的部分先做完繼承,其他下個月後再做處理,該準備那些文件呢?
: 4.現在手上只有交割的銀行戶頭,找不到集保本也沒有營業員電話,要怎麼知道是哪
: 間分行呢?還是每一間分行都能重新申請集保存簿?
: 心情非常混亂...請各位幫幫忙,謝謝大家。
1.國稅局申報遺產稅,股票是依死亡日當天收盤價x股數去算價值,
死亡日如遇未開盤者,往前推算至有開盤日,所以應是周五收盤價。
2.應該是說當繼承人繼承了股票,股票轉入後才能賣出,
未辦妥期間仍屬被繼承人股票,權利尚未轉移。
3.財產部分大都是分開處理的,應權責單位都不一樣,固可以先處理股票。
不過股票部分在處理上相形複雜許多。
要準備的東西大致如下:
a.國稅局完稅證明
b.被繼承人除戶證明或死亡證明
c.所有有權繼承人需準備戶籍謄本與印鑑證明
d.系統繼承表
e.股票分票協議書
a-c正本一份供券商核驗COPY後取回。
d&e需蓋有權繼承者的印鑑證明章,且每種股票就需準備一份正本。
以上東西,由其中一位繼承者前去券商辦理即可。
委託他人,如代書者,須備有委託書。
4.打電話問交割銀行請他們幫你查是哪間合作券商,
再到該券商去申請,不過申請得備妥上述a-d文件,
所以等到所有資料備齊,連同繼承再一併申請即可。
ps.你應先去券商申請餘額證明,並請他們幫你查死亡日股價,
才能去國稅局報稅,報完稅再來辦理繼承相關事宜。
請攜帶除戶或死亡證明,加上可以舉證你與被繼承人間
是繼承關係的證明前往。
※ 編輯: Cusco 來自: 119.14.124.118 (06/17 00:24)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