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幾個CASE怎麼判?

作者: Nayuki (貝小花我愛你!!!>///<)   2016-08-25 01:22:49
※ 引述《OD1109 (強棒高手)》之銘言:
: 當然 如果產生嚴重阻礙跑壘 使得跑者受傷無法繼續進壘 又是另一種特例了
球員受傷也是比賽進行中,當然守備方一樣會把受傷的跑壘員觸殺
就一樣照阻礙跑壘規則走
若守方沒做守備行為且play已告一段落,就由裁判員主動喊time
球員受傷無法繼續比賽就請攻方教練上來更換跑壘員~
應該是沒有什麼特例吧XD
PS:如果是一壘安打跑壘員繞壘與守備員發生碰撞且跑壘員受傷倒地
裁判員也沒有主動送壘的喔
: 以上規則 歡迎大家再行討論 感謝
認定的部分其實沒有這麼複雜 XD
規則的精神同OD大畫出的重點的部分
簡而言之就是裁判員要認定跑壘員在未發生阻礙可"明顯"抵達的壘
再加上跑者要繼續往他未受阻礙能抵達的壘前進這兩個條件同時成立時
例如:
1."明顯的長打"(至少二壘安打) 不是那種模糊地帶好像會死在二壘的那種
2.一壘安打但守備方失誤) 漏球漏的距離要多遠你才認定他"明顯"上的了二壘
以上兩種狀況若發生阻礙跑壘且跑壘員於二壘前被觸殺
裁判員宣告safe,手比向一壘手call "that's obstruction"
3.跑壘員放棄前往次壘返回一壘(裁判員要保障他安全回一壘
若回一壘前被觸殺:裁判員宣告safe,手比向一壘手call "that's obstruction"
夾殺case中阻礙跑壘的部分:
未持球之守備員與跑壘員發生碰觸,比賽停止球,將跑壘員送到未受阻礙可抵達的壘
例如:三壘-本壘夾殺
1.跑壘員在回三壘途中被阻礙跑壘
裁判員宣告"Time" call "That's obstruction" 將跑壘員送回三壘
2.跑壘員在回本壘途中被阻礙跑壘
裁判員宣告"Time" call "That's obstruction" 將跑壘員送回本壘
假使是跑壘員"故意"去撞未持球之守備員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XD
以上小小意見 未盡詳處再麻煩賢拜補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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