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略,更新進展
我在該公司掛的職稱是「資深工程師」而已,並非管理職
該公司告了我刑事背信罪,我已經收到警局通知
數條細則是告我竄改電磁紀錄、竊取公司機密blahblah等等的罪名
說我讓他們專案無法產出並且損失重大
(該產品初始開發而已根本沒上線發布過)
該公司自稱我被解雇時把資料都刪除
並自稱我有授權給他們使用我私人的google帳號,要求我把我私人的帳號給出來
而且裡面的員工都幫該公司作偽證
聲稱他們親眼目睹我使用公司電腦刪除資料
(ps: 公司後期因為新進員工沒有添購新電腦,
也並無配備給我電腦,我是用自己的筆電,不清楚他們何來的目睹?)
並舉證了「檔案右鍵內容的截圖」以證明我「刪除」檔案(WTF...範例如下圖)
https://pic.pimg.tw/isvincent/1364614676-3029870093.png
並且以我在家遠端工作連進公司的紀錄(當時有取得主管同意)
聲稱我「刻意」連線進公司主機刪除資料
(試問不過防火牆連,是要怎麼遠端工作?)
該公司還聲稱會繼續告我其他民事,要我走著瞧
海外母公司STGW solution(也是新加坡石盈)的負責人利○莳(新加坡人)
該公司是個小集團,底下有約十間公司分布在海外
主要是在馬來西亞以及新加坡,其他在香港、歐洲也有一些控股公司
該海外負責人說他們海外也有聘請律師所以不怕我反提告
後來要求我與台灣代理負責人蔡先生「道歉」就沒事
並且「要求」我不要告公司,聲稱我的薪水已經是「管理階級」
聲稱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超時工作是無加班費的
所以本來就沒加班費這回事
該公司也聲稱並無積欠我加班費
本人在職期間只有請病假,並也有檢附就醫收據
也並無申請加班補修(該公司無我的申請證明)
但他們的台灣行政人員未經許可
造假並私自挪調我的假,聲稱我已經用掉了加班
海外負責人聲稱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超時工作是無加班費的
所以本來就沒加班費這回事
請務必小心被該人與該集團聘用
母公司是要打算把軟體研發team搬來台灣
前頭有個工程師也是離職時被威脅說要找兄弟打他
本人誤以為「小妹」的身分在業界很安全,殊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