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wandallin (萬大林)》之銘言:
雖然你同事提的是有利後續長期維護程式碼的事務和規則,
但是從大局來看... 你們才剛上線還要再補功能,同時商業模式又還不確定....
也就是說現有運作模式再大修的機會不小,
因此 1,3,4,5,6,7 點有可能做了以後沒多久就變無意義...是否值得令人疑惑。
再從實務來看,你們用的是實現邏輯的速度快,但 bug 相對複雜難追蹤的 js,
這種情況下若沒有新的功能需求,那程式架構沒嚴重問題就不該去動,
免得改完架構是好懂好維護了,卻有地方不小心改壞掉,越改越不穩定....
這樣你跟老闆都會不好向負責的對象交待。
再加上你們沒有人會寫測試,每次改完都要一一手動檢驗成果,很難快速與完整,
這使你們相對不容易檢查出前面那些問題,專案因此曝露在失控的風險中。
最起碼等到有人先引進測試的做法,系統運作邏輯也穩定下來後才適合去落實其他原則。
整體而言,目前的狀況你覺得煩...我覺得合情合理,沒什麼問題啊~
是我的話也會叫他們先指出那些想重構的地方並記在 issue tracker 上,
待時機成熟時再來搞這些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