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第一次被炒魷魚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0:20:11
小弟剛踏入iOS開發業界大概一年快三個月。
有些菜鳥問題想請教各位前輩。
故事有點長
兩個禮拜前,我換第二間公司,這是一間新創公司。
這間公司是叫雲X電信。
他們公司有接許多案子,所以算是接案公司,但是也有自己的產品在開發。
剛進公司第一天,公司給了一個非常老舊的MAC mini
主管人不在台灣,在國外,所以透過賴隔空叫我要做什麼事情。
首先我接到了一個瘋狂X客的專案。
他們要我解決一些問題。
//題外話:
然後我build 專案到模擬器到跑起來,要等半個小時、
按chrome的分頁要等十秒才有反應的程度。
然後說可以提供兩萬元,給你去買新電腦,來公司開發用。
待滿一年後電腦算你的。
但是我申請了,還沒拿到就被炒魷魚就是了。
所以我只能帶自己的電腦去工作,其他人也是這樣。
他們說要幫公司省錢。
//題外話結束
然後我請他們提供給我交接文件,還有規格書。
他們說這些東西不能提供給我。
沒有說原因。
↑↑↑↑↑
修改為,後來才知道原來根本沒有這個東西。
所以我完全不知道每個流程,需要什麼東西,才可以讓下一個頁面產生的東西是正常的。
所以我浪費了大量的時間,基於本身的程式碼架構,在找到底BUG出在哪裡。
結果都找不到,後來主管回來之後。
這個專案前任挖坑,人跑掉之後,由主管整個打掉重構(一開始是這樣說,
後來一直說沒有)。
↑↑↑↑↑↑↑↑↑↑↑↑↑↑↑↑↑↑↑↑↑↑↑↑↑↑↑↑↑↑↑↑↑
修改為:首任負責人烙跑 後接者完成重大bug跟階段性任務需
求後離職 主管接手後另作更改
他很清楚這個流程需要哪些值,才可以解決現在的問題。
程式碼流程也都是他寫的,所以他也知道該改哪裡才對。
但是這些我都不知道,所以我只能不斷的下中斷點。
照他的提示去,去比對網頁的流程跟APP到底有什麼不同。
結果比出來的結果,照他的說法應該操作流程要一致。
但是最後他解決的方法都不是他說的那樣。
都是他知道該用什麼值,或者不該用什麼值。
才可以讓這個頁面正常。
然後我都是在旁邊照他說的去做。
結果都不能解決問題,都是由他自己下來按照另外的說法做,才解決。
因為專案是基於網頁開發的APP。
我比較熟悉的是原生的APP開發方式。
所以我都只能協助他解決一些他不熟悉的原生的程式碼的BUG,
還有一些程式碼上的使用BUG。
然後今天終於這個案子搞好了,他們交給客戶之後。
↑↑↑↑↑↑↑↑↑↑↑↑↑↑↑↑↑↑↑↑↑↑
修改為跟主管共同開發,把一個階段搞好了,終於可以正常跑沒BUG畫面出現了,
他們交給客戶測試。
我就被約談了。
意思是我浪費了主管太多時間在做這個案子。
他們判斷我沒有能力待在這間公司。
然後下禮拜有資歷比我深的要來。
↑↑↑↑↑↑↑↑↑↑↑↑↑
以上修正為下個月。
希望我走人。
以上大概是小弟這兩個禮拜的體驗。
不知道這樣的體驗,在業界是很正常的嗎?
要工程師接專案,沒有交接文件,也不提供規格書。
讓接專案的人瞎子摸象,去找到底問題出在哪裡。
然後專案完成之後,馬上炒你魷魚。
不知道這樣子的操作,在APP界,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嗎?
什麼資訊都不提供給工程師,然後工程師解決不了問題。
就是工程師的無能。
這樣才是正常的嗎@@?
小弟經驗不多,所以誠心請教各位前輩。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閱讀跟回覆!
作者: CGS0 (Mike Chen)   2017-09-30 20:28:00
這樣的公司不待是你的福氣
作者: ghmsxtwo (YI)   2017-09-30 20:36:00
拿資遣費阿
作者: ppppman (4pman)   2017-09-30 20:42:00
新創很缺即戰力吧 你這樣領多少?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0:44:00
60K 他們最高上限是80K。
作者: SansWord (是妳)   2017-09-30 20:45:00
恭喜,這種地方久待無益。
作者: beaprayguy (小羊快跑啊)   2017-09-30 21:11:00
什麼神奇公司
作者: firedge2823 (無限期支持古柳)   2017-09-30 21:14:00
傻眼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2017-09-30 21:14:00
那個限制是無效的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1:15:00
喔喔! 太好了 幸好我也什麼都沒簽,就乖乖收拾回家了
作者: accessdenied (存取違規)   2017-09-30 21:19:00
你同意任用條例就沒辦法拿資遣了,勞基法對試用期的認定是雙方都同意就沒問題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1:23:00
!? QAQ 所以簽了這份,就不能申請非自願了?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9-30 21:30:00
這錄取通知書一看就違法啊
作者: knives   2017-09-30 21:30:00
違法合約自始無效
作者: foxelitex (艾佛)   2017-09-30 21:34:00
只有我覺得這些都是片面之詞嗎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09-30 21:37:00
把這張送勞檢應該會很好玩
作者: felixgugu (felix)   2017-09-30 21:38:00
太?
作者: jj0321 (JJ與你倒數唷)   2017-09-30 21:39:00
X 太扯了 什麼都不給叫你生東西 當你算命師嗎有違法之虞 可以找勞工局了
作者: ckp4131025 (ckp4131025)   2017-09-30 21:43:00
作者: mathrew (Joey)   2017-09-30 21:45:00
沒有試用期這種東西 你PO的限制是無效的
作者: puritys (puritys)   2017-09-30 21:47:00
比較想知道約談內容,主管說了什麼
作者: pttworld (批踢踢世界)   2017-09-30 21:49:00
缺只有一個,找到更好的人,如此而已
作者: knives   2017-09-30 21:51:00
講這種話,直接送勞檢
作者: yuanruo (罪を憎んで人を憎まず)   2017-09-30 22:11:00
我遇過兩週就被請走了~因為幫他們把大bug解完就不要你了
作者: JackChena (Coke)   2017-09-30 22:14:00
公佈公司名稱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7-09-30 22:15:00
恭喜 兩週就看清公司本質 而且只多兩週的空白期也不會影響你找下一間公司或許被fire心情會很差 但想一想轉個想法你反而會很開心
作者: ILYY (毅力)   2017-09-30 22:20:00
還是快走好了 待著浪費生命
作者: susaku (小草)   2017-09-30 22:20:00
幸好他不是留你過試用期後降你薪 要你自己決定要不要自離
作者: panpan (ㄚㄚㄚ)   2017-09-30 22:25:00
兩周資遣費也沒多少 不要浪費生命和他凹這個 找新的卡實在
作者: powerwolf543 (NixonShin)   2017-09-30 22:34:00
丁哥是不是輸不起啊 Blue了
作者: wildli0422 (wild)   2017-09-30 22:35:00
資遣費是一口氣 還有非自願離職書可以換失業補助金 半年慢慢找工作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7-09-30 22:36:00
很好啊
作者: cerwvk (乎你~~~)   2017-09-30 22:50:00
看起來就是找替死鬼. 離開也好.
作者: hellomotogg (你好機車)   2017-09-30 22:52:00
原來是徵通靈工程師啊
作者: kattte (誠實面對自己吧!)   2017-09-30 22:58:00
我覺得是一次不錯的體驗
作者: CCben (new man)   2017-09-30 23:06:00
拿名稱去google搜尋,就找到公司啦
作者: buper (ymsrc)   2017-09-30 23:16:00
你已經很積極了,不要被制住跟咖喱一樣黏糊的公司給擊敗..
作者: ccas (昆蟲不一定會飛)   2017-09-30 23:41:00
這種公司…就算他不fire你,你也快逃吧~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09-30 23:41:00
恩QQ第一次遇到,工作經驗太少了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7-09-30 23:42:00
離開才是福氣
作者: shomingchang ( )   2017-10-01 00:04:00
專案公司,新人勿近
作者: skyhomeer (罵包)   2017-10-01 00:10:00
之前去面試過,這樣聽起來幸好當時沒被錄取…
作者: jlhc (H)   2017-10-01 00:50:00
新創要去真的要小心...
作者: JIKUAI (聽媽媽說)   2017-10-01 01:32:00
單方面說詞,一個領60k不會checkout,pull,push的是能信什麼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0-01 02:11:00
我只能說如果看完這篇主管要喊告 .. 滿好奇你在fb有講到怎麼樣這種除了是具體損失或是違反競業條款以為針對抹黑的舉證部分是頗為困難以前人家在講 舉證之所在 敗訴之所在 你公司要打官司就冷靜應對就可以了https://i.imgur.com/ycVnaRY.jpg有空可以去找一下台南版的這個作者的文章研究一下你的狀況有沒有跟他類似我覺得如果真的遇到了 或許你可以站內信問問看該作者一些經驗
作者: expup (linux)   2017-10-01 02:40:00
老實講這個在台灣中小企業算常態一些沒有制度的公司都是這樣子的差不多工作情況拉就算有點制度的公司,你也不要期望交接文件可以多好通常等於沒有 很神奇的呢但這種類型的公司看多了,很多做了好多年還是一樣起不來人走的快的跟看到鬼一樣...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10-01 03:10:00
以前古早時代工廠徵作業員,來了一堆人,每個人都做一點東西,等產線進度解決了,再跟大家說今天沒有人錄取,可以回家了
作者: rollr (衛生紙的心情)   2017-10-01 06:10:00
快逃
作者: jyunwei (jyunwei)   2017-10-01 06:41:00
好亂的敘述啊…而且怎麼一直強調知不知道值
作者: ppppman (4pman)   2017-10-01 08:07:00
怎麼聽起來你像菜鳥但領太多不服公司期望 沒辦法很快速自己找問題或大概重點?而且這篇感覺有點單一說詞 加油
作者: JIKUAI (聽媽媽說)   2017-10-01 08:36:00
你確定你是這樣講的?git跟Line紀錄都有保留,非要把你整個事蹟都抖出來給大家公審嗎?你確定抖出來之後有人還敢用你?
作者: galic (嘎利)   2017-10-01 08:50:00
樓上的口氣跟「來互相傷害啊」差不多, 卡一個
作者: JIKUAI (聽媽媽說)   2017-10-01 08:56:00
我要先澄清,本人非該公司RD主管,只是一名無名小職員而已,但你文章的敘述跟實際出甚大
作者: Sixigma (六西格瑪)   2017-10-01 08:59:00
還有什麼好說,一個認為被非法遣散一個認為無中生有,那就開吉啦,輸了再上來發道歉啟事好了
作者: vn509942 (如履薄冰)   2017-10-01 10:10:00
建議雙方冷靜 私下好好溝通
作者: superlive (阿兵龜)   2017-10-01 10:50:00
找法扶
作者: jack0204 (Jarbar王朝)   2017-10-01 10:51:00
感覺有理就上法院溝通,就會知道各自錯在哪了
作者: jyhfengli (山田2號)   2017-10-01 11:07:00
六萬比我還多耶,台中薪資真慘
作者: bobju (枯藤老樹昏鴉)   2017-10-01 11:11:00
公司方面問題比較大 錄取po的過程得太草率了
作者: adma (Adma)   2017-10-01 11:14:00
所以給60k一定要會GIT,不然講的話不能信(筆記)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30:00
看了原po經歷 maintain和develop價差好大,看要不會找間練功吧,但能練的價碼可能就沒你現在或前一份高了
作者: dnabossking (少狂)   2017-10-01 11:38:00
1.台中薪水不低的公司也有不少2.練功也不用拿低薪3.不會git不是重點,重點是他花多久學會、上手4.其實想看戲、看雙方上法院,但良心之聲:「私下好好講吧」,感覺雙方都不是不能溝通,只是因爲分的不愉快而拒絕溝通主管再另一篇回復,沒有說不給離職證明,所以你也沒去要,對吧?真的不溝通ㄧ下嗎?
作者: cplusplus426 (c++)   2017-10-01 11:42:00
所以也有能練也有高薪的0.0,公司投資的概念嗎
作者: peiap2606 (peiap2606)   2017-10-01 11:54:00
有啊 最近一個新進同事 在職場打滾了兩三年 也是幾乎什麼工具都不會用 程式能力我評估為 與剛畢業的新鮮菜鳥無異 結果人家領五六萬 甚至比公司的舊員工高了不知道多少
作者: lightyen (lightyen)   2017-10-01 11:54:00
借問一下 你覺得公司環境如何? 你是一個人還是Team?
作者: gust0985 (還在努力到人生下一階段)   2017-10-01 12:06:00
首先勞基法沒試用期這種東西,再來因為你待沒多久資遣費也沒多少,建議你把公司公布出來讓版友有個底,你趕快找下一份工作比較實在……
作者: chocopie (好吃的巧克力派 :))   2017-10-01 13:25:00
正確說法是試用期並非在勞基法的規範內,而是屬於勞資雙方合約的範圍。但是,很多公司喜歡亂加甚麼莫名其妙的但書,只要是非自願離職,該給的就要給。錄取通知書寫得再洋洋灑灑,若違反勞基法就是違法,不用在那邊鑽漏洞。至於貴公司招募流程的問題、用人期待不符、與原PO工作上的糾紛等等有的沒的,既然願意讓這些東西延燒出來,那就慢慢燒吧。
作者: peanut97 (丁丁)   2017-10-01 13:33:00
原po加油,如果公司私下要黑你,你就把東西公開出來
作者: DukeLiu (落榜人生大起大落)   2017-10-01 13:57:00
公司覺得原po污衊或毀謗就告原po 少在那邊說什麼我抖出來還有人敢用你嗎 少嚇唬人 ㄏㄏ
作者: ap954212 (death is like the wings)   2017-10-01 15:07:00
好可怕還要威脅人欸 塊陶
作者: adma (Adma)   2017-10-01 16:35:00
真想知道這種小公司要怎麼搞到沒人敢用原po
作者: jennya (Jennya)   2017-10-01 16:44:00
該錄取通知書的「試用期內解聘者無資遣費」與勞基法牴觸所以無效。至於另個部分「試用期內解聘者無預告工資」,勞基法並無規定三個月內資遣預告日要多少天,所以三個月內解聘者沒有預告日工資不違法。
作者: bearbox   2017-10-01 16:51:00
可以公佈公司名稱嗎?避免其他人踩雷
作者: powerwolf543 (NixonShin)   2017-10-01 18:15:00
6萬不好用,有試過10萬嗎?
作者: IgnoreSwing (舫穗)   2017-10-01 21:36:00
主旨沒打公司名稱太虧了,未來版友查名字才查得到啊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1 22:00:00
其實我是也很想打啦...不過沒打都要被告了,打了不知道會怎樣?
作者: hidog (.....)   2017-10-01 22:05:00
真的被告,如果不起訴的話,可以把不起訴書貼出來不過沒文件沒規格書這在台灣很容易遇到,然後得花很多力氣去溝通,最後看能否讓上層接受文件的重要如果該環境不能溝通,那早點離開不是壞事
作者: lolicontrol (self)   2017-10-02 09:35:00
誇張 ...
作者: fqstory   2017-10-02 21:05:00
加油啊
作者: g001613001 (阿月)   2017-10-02 23:27:00
謝謝 :D
作者: crazwade (crazwade)   2017-10-05 00:20:00
加油 上面那個是在恐嚇嗎 口氣還真詭異 支持有理就講明白
作者: neejtf (Miss P)   2017-10-06 20:37:00
迷之聲:某工程師在辦公室帶著髮箍嚷嚷嚷著自己電腦壞掉!!! 其實只是自己前天把螢幕給關了.....這是工程師的sense嗎.....我不確定
作者: answermangtr (你今天抓了嘛)   2017-10-08 16:56:00
告死他啊
作者: ggttoo (中華隊加油!!!)   2017-10-25 01:38:00
這鳥公司快點逃~~謝謝樓主分享爛公司馬上入黑名單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