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工作最後一天被老闆告偷竊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3 17:14:20
朋友在娃娃機店工作一年多,有跟老闆說工作到12月底,但在工作最後一天,有常客問我
朋友有沒有想要什麼贈品,要幫她夾送給她,後來對方夾完後,我朋友跟對方確認兌換數
量及詢問對方姓名寫紙條貼在贈品箱子上面,對方就讓我朋友自己去櫃檯兌換人就先離開
了!變成朋友自己去櫃檯依照數量兌換相應的贈品!有確實登記兌換的贈品數量在店裡紀
錄版上!(但是正常流程應該要客人一起去櫃檯兌換商品並且交到客人手中才行)
結果在當天回家後收到老闆訊息說我朋友看監視器感覺有多換而且沒有照規定讓客人一起
回櫃檯挑選,自己直接就兌換東西,說我朋友偷竊,要告我朋友偷竊!
我朋友是認為自己數量沒問題,但現在被老闆這樣說後自己也在懷疑那時候自己有算錯多
換!請問在無法確定自己那時候是不是有多換的情況下該怎麼處理比較好?
我朋友收到對方訊息後,跟對方說他覺得自己沒有換錯數量,但如果對方覺得有多換可以
把對方覺得多換的贈品退還,對方也不要,還說要精神損失賠償,還說當初應徵工作時有
要求簽一張合員工手則,上面有說到兌換物品需要客人陪同,但是當下簽完對方就馬上收
回去了,所以他也不知道有員工守則...
請問現在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嗎?事情是發生在12/29號,因為實在沒辦法對方又不馬上
報警,傳訊息又一直拖著不回訊息導致我朋友一直擔心害怕,請問可以自己先去報警讓警
察幫忙處理釐清問題嗎?
因為客人是常客,我朋友有叫今天站櫃檯的同事幫忙注意那客人有沒有來,今天有找到對
方並且跟對方交換聯絡資料了!但跟老闆他們說他們說我朋友是找人串通的
作者: medama ( )   2024-01-03 17:15:00
就給他告啊 沒偷的話不用怕
作者: YCTING   2024-01-03 17:23:00
竊盜罪有其成立要件 請老闆去報警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1-03 17:24:00
不用鳥他 老闆再傳訊息來就告他騷擾
作者: pujos (lks)   2024-01-03 17:39:00
找一天你跟要轉讓給你東西那個客人,回去找老闆三方講清楚(記得錄音),千萬不要不當一回事,竊盜還好,怕是怕被扣業務侵占這種事絕對是要在進警局前就要處理完的,絕對不能放任自然案子真被送到檢方那去,有太多吃大便的可能,這事賭都不能賭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3 17:48:00
今天客人去店裡同事有幫忙留聯絡方式了,但老闆說是找人串通的另外業務侵占不是要從事業務行為才會是嗎? 不然頂多侵占而已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4-01-03 18:07:00
叫老闆提告啊!叫他提出證據….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3 18:09:00
我是跟朋友說如果金額不高就給對方,算是自己沒有依照兌換流程的懲罰但如果金額太高,就讓對方報警
作者: gyqmo (事如春夢了無痕)   2024-01-03 18:40:00
告人是權利,每個人都可以告別人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4-01-03 18:40:00
這篇我只看到片面之詞而且又是什麼我朋友這種二手三手資訊,首先有偷沒偷一翻兩瞪眼,當初怎麼算的公式列出來驗算一清二楚,不知道在那邊可能、好像什麼的有什麼用?再來沒依規定領取看起來是客觀事實,叫你朋友自己去想清楚自己做了什麼,再決定要怎麼解決行得正坐得直就叫老闆去告,沒有偷根本不用怕
作者: Soulimana (Soulimana)   2024-01-03 18:55:00
單方說法 自己有沒有做自己懂 沒做就不用擔心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3 18:56:00
我朋友說她覺得沒換錯 但後面對方這樣說才產生疑惑老闆是說沒照流程換就算是偷竊說應徵工作第一天員工守則上面有寫兌換流程規定,但那個當天簽完名對方就收回去了...
作者: Soulimana (Soulimana)   2024-01-03 19:01:00
另外竊盜是要怎麼證明精神損失?我是沒看過成功案例啦..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3 19:03:00
我朋友說她認為沒算錯,是因為對方這樣說才對數量產生疑問
作者: Soulimana (Soulimana)   2024-01-03 19:38:00
其實就你說的那樣 金額不高就付錢了事 高就法院見反正精神賠償老闆是不用想啦...
作者: gamer   2024-01-03 22:09:00
你朋友覺得自己沒有就讓他告吧,公訴要成罪沒哪麼簡單跟流程什麼的都沒關係,偷竊要有偷竊犯意同理侵占也是。如果你朋友沒有偷竊或侵占犯意,只是單純流程疏失哪就只是民事的問題,民事的問題就看誰要舉證了民事就算告輸,最多也就是返還不當得利而已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3 22:57:00
我是跟我朋友說這種涉及金額不高,可以順便走走警局法院當個經驗,就算不小心遇到法官判成立,也不會多嚴重,頂多役科罰金而已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4-01-04 00:13:00
讓他告啊 告得起來再說精神賠償這種話也說得出來
作者: gamer   2024-01-04 00:49:00
偷竊會不會被起訴甚至會不會判刑跟金額無關,順手牽羊就算是路邊的回收物都有人因為犯意明確被起訴的。反而你如果初犯加上犯後態度良好又有和解的話,就算是幾千或幾萬也有可能緩起訴或緩刑。但如果你朋友講的都是實話,他根本就不用緊張,刑事犯罪處罰的是故意犯,必須很明確就是想偷走才會被起訴
作者: pujos (lks)   2024-01-04 01:05:00
想太多,送檢方拚的就是運氣而已沒有什麼很明確才會OOXZ去查一下偷吃兩顆茶葉蛋,業務侵占,減刑減到頂,最後易科罰金九萬的故事高機率可能檢方就簽掉,問題是你倒八輩子黴遇到一個給你送的,樂子就大了,不要信什麼沒有要偷什麼就不用怕那套,現實世界不是這樣運作的業務侵占不減刑,基本開銷六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啊,承惠18萬,兄弟你多大心,要跟他拚這一條什麼叫明確,就是檢查官“覺得”你有或沒有,其他都豪洨的,這叫就明確很不巧,我國只要起訴,你至少9成機率GG,你一定要記住,起訴率、定罪率整體來看只是一個數字,事不關己時,可以形容詞來敘述,但是你個人遇到時只有0%跟100%當然啦,口袋有錢可以隨便罰,那當我沒說,都是小事你真的那麼有把握檢方問詢的時候他會去?去了他供述100%是對你有利的證詞??多想兩秒吧,我只能這樣建議
作者: Sniqow (Sniqow)   2024-01-04 07:37:00
對方就讓我朋友自己去櫃檯兌換人就先離開。你送人禮物會這樣?
作者: meteor780212 (菜ㄟ)   2024-01-04 09:12:00
我以前去湯姆熊玩遊戲就是這樣送人的呀!我只是想玩遊戲,沒想換東西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4-01-04 10:29:00
湯姆熊兌換規則及對員工的規範跟你朋友的公司一摸一樣嗎?
作者: karkkunt (Pinocchio)   2024-01-04 11:47:00
就算真的是算錯也不會是偷竊
作者: MagicYif (MagicYif)   2024-01-04 13:20:00
不用鳥他 要是敢扣薪告他勞基法
作者: catherine213 (Catherine)   2024-01-04 16:10:00
讓他告啊
作者: nora119 (勇敢)   2024-01-04 16:30:00
讓他告 不用怕
作者: features (日子一天一天過)   2024-01-04 18:13:00
想清楚欸 業務侵佔不便宜哦
作者: a809b43376 (阿倫)   2024-01-04 18:15:00
就給他告 怕什麼怕 清白的順便告他誹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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