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我也被刁難離職了...

作者: chaosgift (chaos)   2023-07-31 19:55:42
因為遇到鳥事 最近一直在陳述過程
想說乾脆一次講清楚 也會陸續更新後續情況給大家參考
文長甚入
先說前提
4/24到職
7/21口頭離職 被慰留
7/24填寫離職單 申請日期寫7/21
總之因為各種方面綜合考量,我在7/21(五)當面向主管及老闆提離職被慰留,慰留時間點
為月底專案結束。
7/24(一)我向主管詢問,專案結束時間為7/28(五),但是月底為7/31(一)。所以究竟是哪
一個?這時我也提到,我希望離職日期壓在7/30(日)。
主管拒絕我離職日為週日的要求並告訴我,我只有週五和週一可以選,當下因為不想浪費
兩天假日的薪水而在離職單上寫下離職日為7/31(一)。
事情本可以到此結束,雖然我後來也查過勞工有權力把離職日期壓在假日,但也懶得和資
方翻臉,想說算了。
但為求這件事情的合理性我於7/24(一)到7/28(五)之間詢問主管為何不能壓在假日陸續問
了五、六次。每次得到的說法都不一。在此前雙方的態度都算和善。
7/28(五),我把點交清單做了出來,因為目前職務沒有代理人,只能和主管點交。
繳交點交清單並得到OK的回覆後,下班前半個小時主管把我叫了過去,再度跟我解釋所謂
離職預告期是給資方的保障,若我滿了三個月提離職並有遵守預告期,那第十天為假日資
方也無法拒絕。但因為目前我未滿三個月,所以我沒有壓離職日的權力。
並告訴我我目前有三個選擇:1.做到7/28(五)結束,並更改離職單壓的日期 2.做到
7/31(一)並使用補休 3.做到7/31不使用補休
我認知為第二次協商開始,再度強調勞工有權力把離職日壓在假日,並且告知我想要壓在
7/30的意願。
主管開始覺得我很煩不講理,打給老闆請老闆跟我談,老闆的意思是離職單壓什麼時候就
是什麼時候,為何答應了還反悔?
即便我告知老闆離職單壓的日期是被欺騙的情況下填寫不算數,他們依然跳針需要照離職
單走。
到此雙方已經鬧得不愉快,主管跟我說,週一隨你要不要來,但該走的程序我們這邊一定
會走,我回覆好,並到位置上收拾電腦,打算交還主管。
走到辦公室看到也聽到主管和在休假的人資以電話討論我的情況,主管要求我和人資通
話,通話內容和跟老闆通話差不多,我於是非常不耐煩。
人資還說我就是貪周末兩天的薪水所以執意壓在週日,我也是很爽快地承認。最後我問人
資,你只要告訴我,離職日是不是可以壓在週日,人資也說對。並告知主管那就讓我壓週
日,還講了一句寧得罪君子。
於是就變成我和主管對吼,我的主張是我本來就有權力壓在假日,是因為被欺瞞而壓了週
一。主管則主張,因為我沒有滿三個月根本不需要預告期,協商的結果就是週一,我若週
一不來則記我礦工並和我求償營業損失。
中間我想起要錄音,也和主管說我要錄音,他在氣頭上非常生氣直接對著我的錄音講:
本人XXX,XXX公司的營運主任,當初員工OOO在7/21口頭提出離職,在7/24填寫正式離職
申請單,由於其中的協商關係,該職員未滿三個月因此無離職預告期,協商時間為專案結
束,然專案結束日期為7/28或7/31,當時並未明確定義。該職員有提出要求希望離職日期
壓在7/30,但雇方不接7/30的離職請求,只接受7/28和7/31,當下職員OOO選擇7/31,並
提交離職申請單。然OOO現在主張7/30應為合法離職日,罔顧原先協商結論,現在尋求請
問是否7/30應為合法離職日期。按照勞基法法規7/30之合法離職日期是指當有離職預告期
間時,勞方可提出要求離職日的期間,然OOO並無離職預告期之狀況,因此我方主張不提
供六日之薪資,期限只有7/28星期五或7/31星期一整月完成薪資之紀錄,以上聲明。
後續主管又打給老闆,老闆說那我何不週一請假,這樣不就解決了。但是我離職日本來就
該是7/30為什麼還要多請一天假影響全勤?
總之7/28(五)最後我和主管說,我主張第二次協商破裂因此回到第一次協商,然第一次協
商存在被欺瞞情形因此我主張第一張離職單無效。(全程錄音)
主管說反正他就是按照這張單走,若我要更改為7/30則須重新提交單據,然後因為現在要
提交單據已滿三個月,若我要更改的話那最快的離職日也是8/8。聽到他又在自己擴大解
釋我已經懶得多說,結論為主管說後續有任何問題交給律師處理,7/28(五)結束。
7/29.30週末兩天我打過1955,1955問我如何舉證我第一次有提我要7/30離職。我說主管
自己有講出來,我有錄音檔。1955無言,並表示那之後若真的需要到勞工局這就是我的證
據。後續也有問薪資算法,1955表示資方有權力在31號我沒有付出勞務這件事不給予我薪
資。
7/31(一),打到政府勞工局問,勞工局表示若資方當初協定不管大小月皆已30天計算,那
7/30離職也該享有全額月薪。我於是再問那全額月薪有包含全勤或時和績效嗎?勞工局表
示皆有計算。
7/31(一)我沒有上班,晚上接到電話,老闆親自打來跟我說,我的交接並沒有完成,沒有
人和我交接,因此今天無法進入離職程序,只能記我礦工。會在星期三結束也就是礦工第
三天提出我曠職並會發存證信函給我意指我造成營業損失。並表示這些都有諮詢過律師。
故事目前暫時是到這裡。
我再考慮是該直接提起勞資糾紛,還是等領到薪水如果有出入、或是他真的寄出存證信函
再處理。
後續若有進展會再更新
作者: jagotti (Caffrey)   2023-07-31 20:08:00
營業損失,哈哈 騙人用的啦
作者: lingerptt (蒼林亞鳥)   2023-07-31 20:20:00
專業hr制度不會讓同仁壓假日的 何苦為難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23-07-31 21:19:00
營業損失是哪個白痴教的
作者: tommy6838 (微風)   2023-07-31 21:36:00
員工未滿三個月內隨時可以離開就算當天提都能走。
作者: mmmmmmmmmmmm ( )   2023-07-31 21:38:00
你的時間都好尷尬,有得吵。
作者: iMooNK (iMooNK)   2023-07-31 21:40:00
所以搞出那麼多事情 其實你不想走吧 不然31或28結束就沒了 你硬要搞加戲幹嘛 像瘋子=_=
作者: deeping774 (deeplover)   2023-07-31 21:49:00
爭一口氣 我懂 加油 如果是我28號我就走
作者: romaziya (挑戰五子棋)   2023-07-31 21:57:00
算了啦! 調整自己的心情 看看自身的實質利益上有沒有損失!如果拿到薪水有出入 再走勞工局!!至於他說的什麼營業損失 都不要回應他 你就針對全勤的問題 再勞工局進行調解就好!!交涉時 不要生氣激動 要保持冷靜!
作者: wanji (Temp s'envole)   2023-07-31 22:15:00
為什麼不要7/31?7/31比較有利,沒最後一天不然公司不需付健保費喔。
作者: applesouls (蘋果靈魂)   2023-07-31 22:17:00
自己決定好email發出就好 搞不懂為什麼這麼複雜
作者: medama ( )   2023-07-31 22:32:00
30離職哪來的全勤 31離職你還多賺健保費不好嗎?
作者: mascotliao (草包族)   2023-07-31 22:33:00
一般離職日真的不會壓在假日,假日無法完成所有程序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3-07-31 22:52:00
為了一天跟公司鬧翻?我覺得是你在為難公司…
作者: qtzbbztq (阿杰)   2023-07-31 23:14:00
求償營業損失一聽就知道是要恐嚇你而已 根本是屁
作者: wildyworld   2023-07-31 23:46:00
如果我是公司主管也會覺得你好難溝通 都同意你壓禮拜一然後可以請假了 補休正常來說不影響全勤啊 而且像樓上板友說的做整個月還賺到健保 但公司主管或是HR可能溝通能力也是沒很好 或是對法規不夠專業...
作者: mmmmmmmmmmmm ( )   2023-07-31 23:55:00
我也搞不懂為啥你一定要壓30?公司不視同意你31用補休,這樣兩邊都好不是嗎說真的,這樣感覺是你難搞耶,因為離職一定是要辦離職手續,所以你這時間點就是28或31才能辦手續,你不想上31就是28提早辦手續然後31請假,實際離職日31這是理想狀態啦,31整天請掉。多賺兩天薪水,我是覺得公司算有讓步了,但我不知道為啥後面會說要求償
作者: cjy0321 (cjy0321)   2023-08-01 00:42:00
同意覺得你難搞 就31進去收座位擦桌子跟同事喇賽 中午聚個餐 一天就過去了
作者: mmmmmmmmmmmm ( )   2023-08-01 00:45:00
如果以21未滿3個月自行協商的話,就是21走或28走21走照法規、28走是你幫公司結果公司爛,31走是互相體諒,結果你下了一部最奇妙的棋XDDD照你說法,你協商後同意31,結果還24-28一直問為啥不能30....搞到HR或主管煩了想用滿3月的標準去算吧照3個月標準,21認定提離職就是那三個選項沒錯啊
作者: Roido (Paradox)   2023-08-01 01:01:00
認真看完整篇,只能說你站不住腳,但反正你高興就好了~
作者: mmmmmmmmmmmm ( )   2023-08-01 01:04:00
整篇重新看完之後,我反而覺得是你在刁難公司
作者: snowbanana (雪蕉)   2023-08-01 01:16:00
公司已經答應你,你自己也懶得跟公司計較,事後卻還追著主管問五、六次…你不問主管機關問公司,很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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