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這樣算是變相被開除嗎?

作者: loser1 (拍嘎爪得白醬)   2023-06-01 16:32:05
※ 引述《LonyIce (耀西)》之銘言:
: 如題,我們是一家新創的設計公司,原本是固定月薪加分紅,去年底才創立,我也同時期加
: 入,等於是元老。
: 我負責專職設計,老闆負責跑業務,後來還有一個新進的員工也負責業務。
: 因為是新創公司,老闆說暫時沒勞健保,以後再補上,希望我能體諒,我也覺得 ok。
: 請問各位,有遇過這種工作忽然變成外包的情況嗎?要注意些什麼問題?
: 我現在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處理,有種好像被換個方式開除的感覺?
: 還請各位給我些意見,我腦袋已經打結了。
基本上沒有勞健保已經違法,
也就是說你根本就不是受雇,
只是去友情贊助,當然也不算被開除。
作者: ISRC (ISRC)   2023-06-01 18:22:00
有沒有勞健保 跟有沒有工作現實是兩件事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3-06-01 19:11:00
勞動契約很重要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3-06-01 19:22:00
有沒有勞健保 跟有沒有受雇是兩回事好嗎
作者: kevinmeng2 (麻煩)   2023-06-01 19:27:00
若鬧上法院,會有一個聘僱事實的講究…bj4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3-06-01 19:58:00
告人的一方要證明自己有受雇於對方吧?
作者: fanix21 (在激激歪歪我就揍你)   2023-06-01 20:24:00
考勤、薪轉,工作日誌等記得保留
作者: azik (溫水不冷)   2023-06-02 06:11:00
這篇完全沒有法觀念
作者: johnsnow   2023-06-02 07:50:00
人如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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