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家好,
小弟最近有遇到一個離職方面的問題。
我在7/14跟我的主管提出離職,根據勞基法的規定,工作滿三個月但未滿一年者預告期
是10天,意思就是從7/15開始算起到7/25就可以離開公司。
但主管說公司的制度是星期五才能跑離職,同意我可做到7/22即可離開。
現在主管突然跟我說我的離職簽呈如果7/22前還沒跑完,可能需要到下周才能走。
雖然被搞我有點不爽,但我有個疑問想問大家,距離我提出離職只過去7天,
但先前我的主管已同意我可以提早走,在法律上我是否站得住腳?
作者: hongsiangfu 2022-07-22 07:25:00
口頭問還是mail?如果發mail還這樣搞,嘿嘿...
沒簽完是他家的事,離職預告符合法規,並有確切cc到人事、主管跟自己。 時間到就走。 不然人家給你壓件不就一輩子走不了
作者:
fim (不空)
2022-07-22 07:51:00管他去死
作者:
undersky (undersky)
2022-07-22 08:14:00離職是告知(預"告"期) 不是請公司同意
作者:
jackey22 (保保工作室)
2022-07-22 08:22:00時間還沒到應該是站不住腳,25號最後一天合理
作者:
dong531 (貓王)
2022-07-22 08:32:00看起來沒什麼問題啊?只能週五跑流程就週五跑,要你在22號走你就22號走,只是依照你的離職信件薪水要給付到25號,如果23-25的薪水沒給就寄存證信函摧薪水,再不給就直接檢舉、提告記得跑流程的書面文件離職日一樣是7/25,不要被偷改了簡單講就是,離職日依你為準,所有書面文件要檢查內容才簽名,薪水計到離職日當天,提早不用再進公司沒問題
作者:
ts012108 (å°å¯æ£•熊)
2022-07-22 09:43:007/14提離職存證收好 7/25後直接連卡都不用打 勞基法會保護你不會被告不管離職流程有沒有跑完 你7/25後就是連卡都不用打
把你題離職的信件寫好 寫甚麼時候提出離職 最後工作日勞基法保護你
作者:
gaea0127 (Taiwan's Zangief)
2022-07-22 10:42:00薪水付到25號,公司要你提早走是可以的勞基法預告期是保護勞工,避免提離職立刻被趕走啥都沒拿到,預告期就是你可以領的薪水,提早走ok但薪水要付到預告期那天
作者:
ALEGG (吃我的波紋啦)
2022-07-22 11:29:00內規大過法律?
作者:
prodd (用力呼吸,看見奇蹟!)
2022-07-22 11:41:00當你跟主管互相同意的第一天開始也是預告期第一天,通常最好白紙黑字發個書面mail順便cc你們公司人資,如果以現在的狀況,就是也委婉告知你的主管在你們第一次協商時你已經做相關離職準備,然後沒辦法配合他的時間...
作者: DreamRush152 2022-07-22 11:58:00
10天不就是25號嗎? 那做到25號有啥問題嗎?搞不好你主管就是被人資電了,委婉跟你說要做到下週
公司有簽就沒問題 預告是就算公司不同意你還是可以走的時間
離職是通知,沒有同不同意的情況,時間到就可以走了,公司內部沒弄好那是公司的問題
作者:
wwwwwwww (愛情不能只是習慣)
2022-07-22 14:09:00法規是25號,那你下週一最後一天問題在哪?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22-07-22 14:39:00
保存好預告離職的email,在你宣告的那天就起算
同意d大的觀點,講的很清楚且正確,離職預告告知主管哪天就哪天~若公司要提前或延後還是要以你為主不可以隨意更改,另外要離職了麻煩就硬起來,都要離職了還怕什麼?
7/22生效的話公司可以省三天薪水看不出來原PO是多一天都不想待,還是想賺六日的薪水
如果過程有留下記錄,可以做到7/22 領到7/25
口頭告知,對方有「知道」也是合法!所以你算的日期並沒有錯
是10天不是10工作天 是你告知也不是要等對方同意
作者:
muchire (繡花)
2022-07-23 09:01:00學到就好 祝你順利
作者:
enterwin (YoUrFaThEr)
2022-07-23 14:09:00你只要有告知就好,剩下的行政流程讓公司去煩惱
作者: AvatarH (Avatar Hsieh) 2022-07-23 15:12:00
提離職時發mail, cc自己的外部信箱,時間到就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