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被惡意資遣及訴訟的一些心得(5/13更新)

作者: kazami1110 (Shawn)   2022-05-13 16:46:35
5/14補充:
推文有鄉民提到偽證罪的問題
我回想了下 我列出的第五個問題的確是有構成偽證罪的嫌疑
這下偽造文書+偽證 兩條刑事啦!
感謝鄉民提醒
以下為正文: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0938261.A.21D.html 第一集
https://www.ptt.cc/bbs/Salary/M.1648484937.A.0CD.html 第二集
各位鄉民大家好 又到了更新的時候
經過了第二集對造各種耍蠢之後
本來我跟我的律師都認為5月這一庭應該是要結案了
但人生總有那麼幾個but 所以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富奸
正如之前有板友猜測對方可能會假造資料
果不其然 在開庭前一天我方就收到了一份"偽造的人評會會議紀錄"
為什麼我會認定是偽造的呢?
我在職期間 公司發出懲戒性的記過公告大概5根手指數得出來
更別提這種全公司性質的人評會 根本連開都沒開過
為了避免爭議 我只擷取資料上一看有問題的部分 反正內容都是虛構的不重要
日本AV倫理委員會說要上碼才不違法 所以人名的部分打馬賽克
https://i.imgur.com/O13Ht9w.png
就我查到的人評會標準流程大概是以下這樣 有這部分專業的板友可以補充解釋
https://i.imgur.com/LOPz9Jr.png
簡單來說
人評會召開必須要有組成委員/事前通知/出席人數為單數(因為這樣投票才有結果)
但這間公司根本連人評委員會都沒有
名單的4人由上而下分別為 總經理室經理(走狗)/財務經理/我部門課長(已離職)/總經理(
想搞我的拉基)
構成人數本身就有問題 會議記錄上沒有任何人的簽名/簽核
且當事人也就是我"並沒有被通知出席" 我查到的資料是應讓當事人有充分機會陳述
這種粗糙到不行的假資料居然敢提交到法官面前我也是笑笑而已
開庭當日對造傳證人 也就是上述那位走狗
問證過程很冗長 老實說要等我拿到筆錄才能慢慢消化
我就針對上面那份假資料的部分簡單說明一下
我方律師問:
1.針對這份會議紀錄為何沒有與會人員簽名>證人答不出來含糊帶過
2.開會前有無通知各單位主管與會出席>沒有
3.有無通知當事人(原告)出席>沒有
4.會議紀錄的紀錄者是誰>證人答:是我 我是先簡單手寫 之後再打成會議記錄(很好 偽造
文書成立)
5.有無真實召開這場會議>有(說謊)
其實在前一天收到文件的當下我就透過第三方找其他兩人確認是否有這個會議
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 豪洨的
這點也有在法官面前提出
最後整個流程結束
我律師補了一句話
針對今天對造提出的這份會議紀錄 我們會去地檢署告發偽造文書
證人走狗先生一聽到臉色馬上垮掉 笑死
偽造文書公訴罪 最重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變刑事 真是出色的一匹
法官也因為對方又提出這份假證據 原本應該宣判言詞辯論終結又擱置了
最後又問 雙方還有沒有和解的意願啊~
(言下之意大概就是因為被告犯傻 害我又沒辦法結案)
上次金額談不攏要不要再談一次看看
雙方同意再找時間協調金額後這庭就結束了
離開的時候經過證人身旁
我的律師故意大聲問"什麼時候要去告發
我回:現在
牠臉色又再垮一次
太經典 可惜不能錄影
結語:
這場鬥智遊戲(?)我方又獲得一個籌碼
目前大概會用這個籌碼 往對我最利多的方向處理
然後拎北真的很賭爛這兩個拉基一直不斷的挑戰我的底線啦
由勞資糾紛變成私人恩怨我也不是沒有別的處理方式
對此 我也已經開始查水表 社會事社會了
來!要戰就戰到底
謝謝收看
補充:
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標準人評會流程
真的沒有專業鄉民能幫我解惑嗎QQ
作者: GilGalad (狂想は亡國の調べ)   2022-05-13 16:59:00
劇情還能這樣演?!
作者: pk2003 (Gosd)   2022-05-13 17:01:00
GJ
作者: yoyo830917   2022-05-13 17:03:00
我家老母以前在4A公司 也被要求作偽證拉下創辦人女婿直接拒絕拿了資遣費出來自己做賺更多 共勉之
作者: Sadan (Danny)   2022-05-13 17:15:00
太精采了!請問去告發偽造文書了嗎?
作者: wzmildf (我不是蘿莉控)   2022-05-13 17:23:00
很棒棒,有guts,期待後續發展
作者: AISC (AISC)   2022-05-13 17:29:00
看公司有沒有評議規定跟開會通知就知道有沒有這回事了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22-05-13 17:37:00
越來越精彩了,期待你的下一集更新希望偽造文書這件千萬別放過他們XD
作者: simongarden (園丁)   2022-05-13 17:54:00
有追訴時效20年啦,千萬不要輕放
作者: ITEegg (Errorkukuo)   2022-05-13 18:11:00
好精彩,我要看到血流成河!
作者: Mcnair (.)   2022-05-13 18:24:00
這劇超精彩!對方狂挖洞給自己跳,笑死~~請繼續更新後續尤其是偽造文書的部分一定要PO後續,我想看他的下場
作者: ithil1 (阿椒)   2022-05-13 18:42:00
笑死了 民事變刑事 法官QQ 你也辛苦了
作者: kodato (無非)   2022-05-13 18:55:00
看了真爽,麻煩多來幾集,不用急著結束,哈哈
作者: r831026 (NoveLOVE)   2022-05-13 18:58:00
祝福原PO順利解決,拖好久感覺好累啊,對方都不累欸
作者: cattgirl (小喵超愛合購)   2022-05-13 19:02:00
加油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22-05-13 19:03:00
偽造開會紀錄真的很蠢耶 這超容易有破綻.....有夠蠢 XDDDDD我想到幾個月前 在肌肉板也看到某健身房偽造會員買教練課 XD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2-05-13 19:21:00
哪個呆子軍師想的 真的是蠢死ww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2-05-13 19:42:00
真心幫你高興,對方從頭到尾都在挖坑給自己跳……有夠白痴
作者: dnzteeqrq (大隻貓)   2022-05-13 20:21:00
push
作者: leys (原來最自私的是我)   2022-05-13 21:01:00
好白癡的公司喔..........
作者: sophie4637 (Sophie)   2022-05-13 21:28:00
笑死 鬼公司真蠢
作者: banana321 (香蕉)   2022-05-13 21:51:00
很多人都會耍笨
作者: chvkzzll (GESAIMAN)   2022-05-13 22:10:00
厲害XD
作者: fancys (風晶)   2022-05-13 22:23:00
推分享,辛苦了。
作者: fhsf (fhsf)   2022-05-13 22:33:00
靠北,好爽的情境喔
作者: aaheecuv (熊唄)   2022-05-13 22:47:00
推推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2-05-13 22:57:00
糾結人評會沒意義 因為規則和目的是各公司自訂 沒一定有知名外商人評會人資權力比天大 有王品100餽贈也開會~各有差異~ 沒有一定規則 就看公司想要用來做啥而已 ^^
作者: crime0828 ( )   2022-05-13 23:00:00
想知道對方律師哪撿來的
作者: OverRaven (烏鴉)   2022-05-13 23:11:00
不意外 華人職場要的只有服從 奴性導致喪失思考能力
作者: Weky (Never mind)   2022-05-13 23:40:00
建議勞資糾紛隨便解決 偽造文書直接爽賺一票真的很好笑 勞資糾紛頂多幾萬打發 這個偽造賠的肯定更多
作者: onlydoing (做就對了)   2022-05-13 23:43:00
就某個面向來說,您離開這間公司是對的
作者: oowrasy (佐爾)   2022-05-13 23:47:00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2-05-13 23:59:00
恭喜 偽造獎懲紀錄是一定會的 但能被輕鬆識破也是厲害
作者: jason79830 (賴皮傑森)   2022-05-14 00:33:00
真的太奇葩了吧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2-05-14 00:44:00
等更新
作者: xj4m3 (小鹿)   2022-05-14 03:16:00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2-05-14 03:18:00
幹這個真的太好笑,拿著偽證去法院到底是多愚蠢,尤其這種隨便查就能知道真假的,你的公司根本伸著臉要給你打,只是你求償的對象應該是公司負責人,不曉得他下一步會不會脫產之類的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2-05-14 03:37:00
原來偽造文書罰這麼重,難怪我前老闆嚇到到撤回文件
作者: xavier0802   2022-05-14 07:04:00
太精彩!感謝你還有更新進度
作者: papapapa5566 (56)   2022-05-14 07:57:00
愈賠愈多,建譯還是讓他背上罪名吧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2-05-14 08:15:00
有更新有推
作者: toyamaka   2022-05-14 08:26:00
期待下一集~~
作者: UCCUplz (你看看你)   2022-05-14 08:28:00
讓世人見證蠢蛋玩死自己
作者: OhMyHair (QQQQQQQQ毛毛毛毛毛毛)   2022-05-14 10:07:00
加油
作者: echo0115 (回)   2022-05-14 10:42:00
你好帥哦 一般來說我們都是弱勢者,真的帥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2-05-14 11:03:00
突然想到,偽造文書外是不是還可以告偽證阿?畢竟是證人身分
作者: yoyogood (super hot)   2022-05-14 11:14:00
笑死 原po加油!
作者: blackZ2   2022-05-14 11:20:00
歡迎來到白癡有點多的世界www
作者: kangan987 (Jon.Snow)   2022-05-14 11:24:00
推太帥了!
作者: lothc (平常心)   2022-05-14 11:37:00
看到這個心情愉悅
作者: j02850 (Blues)   2022-05-14 11:40:00
作者: zenmeke (日本壓縮機)   2022-05-14 12:42:00
推推
作者: lifegoeson (不見了 〒□〒)   2022-05-14 13:59:00
還有嗯偽證罪吧~作證也有法律責任的都告,不成立也沒差,公司的事弄到變自己的刑事,蠢!
作者: REALLYLIFE (真實)   2022-05-14 14:19:00
對方的律師跟安柏的律師一樣是從淘寶找來的嗎www
作者: abc21086999 (呵呵)   2022-05-14 14:45:00
推,加油耶
作者: insist520 (活在當下)   2022-05-14 18:39:00
這資方完整詮釋了「多行不義必自斃」
作者: NurgleJason (NurgleJason)   2022-05-14 18:53:00
對方如果是受僱律師應該會寫狀紙準備撤老闆有一件對造律師被當事人扯後腿 對方下一份狀陳報直接解除委任 結果只剩主持律師在善後
作者: tadpole1 (蝌蚪)   2022-05-15 00:26:00
有夠低能的公司...
作者: NurgleJason (NurgleJason)   2022-05-15 07:42:00
你都找律師 為什麼不問律師這問題?
作者: Lachelt (給小狗一塊餅乾)   2022-05-15 09:06:00
推分享,辛苦了!不過文內應該是「冗長」
作者: yungo (peerness)   2022-05-15 09:08:00
舒服
作者: evil006 (OhmJahLemEld)   2022-05-15 10:10:00
鬼島爛公司,告倒它
作者: kulololu (...)   2022-05-15 19:20:00
加油 給那些慣老闆好看
作者: d0068267 (WizXu)   2022-05-15 23:00:00
推,希望台灣勞工環境能改善
作者: s148235 (羅子揚)   2022-05-15 23:20:00
作者: jhihansyu (桐島蕾)   2022-05-16 06:37:00
加油
作者: ghostwritter (eury)   2022-05-16 11:34:00
太過癮了
作者: bob81 (....)   2022-05-16 17:23:00
大推!反制不當解僱教學文!
作者: kria5304 (XenoMegaREENovaSaga)   2022-05-16 17:32:00
太有趣了
作者: ismile (潔西)   2022-05-16 23:24:00
太好看惹 定期會發落你的文追劇XD
作者: jason050117 (我也想我思故我在)   2022-05-17 06:11:00
加油
作者: kingzero (一起迷路)   2022-05-19 16:16:00
這篇沒有跟上太可惜了。
作者: nah (每晚一盅孟婆湯)   2022-05-21 14:21:00
太精采 配雞排爆米花的好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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