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前公司mis散布私人內部mail內容

作者: nicbb123 (200420)   2022-02-09 19:00:29
前公司的mis,簡稱A散佈我在任職期間
寫給主管的檢討文
內容是檢討自己錯誤請求原諒
低姿態低聲下氣的內容
把word檔傳給另一個離職員工B
B又傳給我,並且說是A傳給他的
我問B,A怎麼會有這個檔案
B說他MIS當然有每個人的outlook備份
但這份檔案內容
我在去年離職時已經有拍照給B
但我從來沒有以任何形式給過A
跑回公司跟A當面對質
A卻說檔案不是從我mail找到的
是當初一年前B傳給他的
而B傳賴給我說
他當初只有打開電腦版賴觀看
而A剛好在旁邊
我決定我要告A妨害秘密,妨害名譽
因為檢討文是很負面的東西
已經報警了
只是很疑惑能告成功嗎
不知道po在這裡對不對
有沒有人在職場有類似經驗能借鏡呢
感謝
作者: sazabijiang (筆落驚風雨詩成泣鬼神)   2022-02-09 19:23:00
在公司期間內的產出,應該都算公司的資產倒是MIS把公司內的資料外流到公司以外,明顯違規
作者: bill0205 (善良的小孩沒人愛)   2022-02-09 20:59:00
當過MIS來說一下 通常公司都會讓MIS簽保密協議 外流那就MIS負法律責任
作者: gamer   2022-02-09 23:18:00
妨害秘密有可能會成功,妨害名譽就有點難了至於私人信件算不算公司資產這件事存在爭議,在2016歐盟通GDPR後,國際上普遍認為即便是公司要使用員工的個人資料都必須額外取得員工本人的同意才行,所以即便是信箱的資料放在公司的信件伺服器上的備份檔案,在未經員工本人的同意下公司也無權存取檔案的內容。而且在員工離職後的一段時間後裡面含有私人訊息的資料也必須被銷毀。我覺得你的狀況應該提告A違法個資法,B妨害秘密
作者: x52013 (想不到要取什麼)   2022-02-10 00:12:00
GDPR可管不到台灣啊...國際上也普遍認為加班要給加班費啊
作者: nicbb123 (200420)   2022-02-10 00:26:00
剛去免費法扶律師是說妨害秘密難妨害名譽機率高,因為檢討文,悔過書這種是負面的資訊
作者: YJM1106 (YM)   2022-02-10 08:05:00
從備份取資料:公司內規;翻拍:妨礙秘密;散佈:妨礙名譽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22-02-10 11:08:00
妨害名譽要散布於眾?那A有散布嗎? 他只是給B看,而你自己也有截圖給B,這怎麼能成?
作者: aimlikenoob (AimLikeNoob)   2022-02-10 15:37:00
氣成這樣,你知道打官司買正義是要花錢的吧,你以為警察會幫你辦喔,網上喊告是一回事,看過太多最後聽到花費就縮的。小朋友吵架不要濫用司法資源
作者: q2520q (木天蓼)   2022-02-10 19:26:00
如果真要告,先寄存證信函,然後看對方要不要和解阿,和解還能凹一筆錢,不和解就看你要不要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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