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ao11113 (gordon)
2021-11-15 21:03:49各位大大好
小弟目前還在公司內任職,是替前同事發問,前陣子同事離職但他沒有在離職預告日結束
後才離開,而公司要求他每週假日都要回公司處理舊有工作,也沒有實際的結束日期,假
設不回來公司說提告求償,而離職切結書(如圖)部分他也簽名了,是否合理?
https://i.imgur.com/gWd9PYJ.jpg
另外提問,公司特休薪資計算很奇怪,一天特休為7小時每小時薪資95左右,所以分開用
小時請假的話會少1小時,這樣有符合勞基法嗎?
謝謝
一開始就不該簽字同意。離職交接僅限於人還在公司的時候,離職之後對公司就沒有任何義務了
作者:
power7 (泡七)
2021-11-15 21:24:00他離職後公司有付錢嗎 憑什麼要求服勞務4.競業禁止有給錢嗎?沒給沒用
作者:
jeff40108 (死得腥羶豔油劑是他)
2021-11-15 21:34:00沒有對價關係的合約簽了也沒用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1-11-15 21:35:00上兩樓亂教 以為沒對價就沒用?
跟競業靜止無關,這是離職程序是否完備的糾紛公司要舉證離職員工在職期間沒有完成交接造成的損失既然都已經離職,沒有義務回去處理公司的事情教育新人都不算離職員工的責任範圍了,更何況離職後回公司做事,這個根本騙年輕人不懂。
處理舊工作XD,那處理不完都不用離職了是不是,另交接是義務,別理他了
六樓,合約違反法律規定者無效,現在學生不用學民法了?
作者:
tsao1211 (Sunday)
2021-11-16 03:16:00離職的最大 你簽這做啥
交接清楚要怎麼定義? 公司一直說交接不清那不是要一直協助處理
作者: jacky8000 (杰克8000大) 2021-11-16 12:25:00
按照某樓的邏輯,到新公司的第一天記得請假再回舊公司免費處理事情,不然會被業界封殺
作者:
jobintan (Robin Artemstein)
2021-11-16 12:28:00公司很沒sense,這些東西早在第一天就職時就該簽了。都已resign了,誰理他們,業界封殺,騙小孩的東西。反正都resign了,notice period內就給他裝皮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