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人曾故意和公司鬧翻 而被資遣的嗎

作者: ad2006 (2006)   2021-11-06 10:59:58
借標題發文....
我在現在公司任職四年多了
現在跟我的直屬主管鬧得很不愉快
原本我們都是同事,相處得也很融洽
許多公事(甚至私事)都會互相幫忙 (我幫他的部分佔八成)
他幾個月前升了部門小主管,也找了他前公司的同事過來
但那位他找的前同事做事常常出包,變成他常常找我一起去幫忙善後
善後到最後,那些工作居然要全部掛到我身上(而我自己原先的工作也沒有調整)
因此我斷然拒絕他的要求。
沒想到因此他就開始翻臉,直指我不配合部門任務分配而要我離開(職)
但我指出我並沒有違反公司規定,且部門任務分配也是需要經過合理評估才可執行
後續他也知道自己理虧而沒再要我離職,但現在卻每天用雞毛蒜皮小事找我麻煩
這樣搞得我也不想繼續做,想讓他們乾脆直接資遣我算了
想請問有什麼好方法,能讓他直接資遣我,而不是讓大家彼此浪費時間
PS:如果可以的話,我更希望能撐到過完年後資遣
作者: Swando   2021-11-06 11:15:00
你可以看下勞基法,例如加班超時之類的
作者: sirloin (Sir. Loin)   2021-11-06 11:17:00
他搞你 你也可以搞回去反正你都要黑了 直接在他面前手機錄影跟錄音筆拿出來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21-11-06 11:31:00
它找你雞毛蒜皮你就每天回他雞毛蒜皮如果你主管和同事都很爛 那團隊績效應該會有感爆炸吧
作者: loadingN (sarsaparilla)   2021-11-06 11:41:00
同意4樓,這種狀況,你工作慢慢找就好
作者: yakifone (復員兵)   2021-11-06 11:52:00
應該不是很大的主管,你可以再向上反應吧
作者: airtsubasa (偽學姊)   2021-11-06 12:27:00
彼此折磨才爽啊 他怎麼刁 你就怎麼刁跟你接觸的人 並回覆主管要求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1-11-06 13:30:00
搞回去,不要做什麼在他前面看影片啥的,有條叫開除,開除你可以不給錢要玩陰的,要挖洞,事情慢慢做,但不要出包。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21-11-06 13:43:00
做你自己的就好
作者: kiosk (silence)   2021-11-06 13:44:00
你可以一直申請勞檢
作者: flyuncle ( )   2021-11-06 13:56:00
作你自己 不賺白不賺
作者: book2381   2021-11-06 14:28:00
正常,捅一刀大的給他 會很爽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11-06 15:04:00
反正都要走了,往上桶死他不會
作者: eddiekjh (Eddie)   2021-11-06 15:32:00
想辦法保自己,強到對方動不了你,然後不要出錯,別人出錯的時候強勢的大爆炸,打造自己成為夠瘋的敢罵的名氣,跟更高階的打好關係,最後成為比對方更高階的主管,當他犯錯的時候,機會就來了
作者: gamer   2021-11-06 16:09:00
mail都copy到更高層要黑大家一起黑
作者: blackhippo (PH6.0 微.酸民)   2021-11-07 09:03:00
想太多..以公司角度看只要處理他對公司造成的影響比處理你大.基本上你怎麼捅都頂多拿到自己應有的權益也動不了他.公司的角度是利益不是實現公平正義.所以別想什麼小蝦米扳倒大鯨魚.真的不行另謀出路別浪費時間在這種地方比較實在
作者: Belieeve (芥末拿鐵)   2021-11-07 12:19:00
推樓上,無法讓更高層看到你,又待得不愉快就走吧不過不管到哪裡,跟主管好好相處都還是課題
作者: JungleKING (漿果)   2021-11-07 14:18:00
推樓樓上
作者: joice76x (Poker Face)   2021-11-07 16:00:00
要離職了 建議是直接在往高一級的去捅說不定上面也看這個基層主管不爽很久了
作者: ai8051 (aii)   2021-11-08 00:07:00
我只知道無法勝任工作可以資遣,簡單講,擺爛,慢慢做,裝笨
作者: wws701318 (kagi)   2021-11-08 07:19:00
做自己本份的事,他要你幫你說忙,除非這件事跟你有關,否則還是當耳邊風比較好
作者: jimmyyang (諸行無常)   2021-11-09 18:56:00
這種叛徒一定要教訓完再走吧
作者: AtkinsV3 (反吱野心家)   2021-11-12 19:13:00
收集證據使用勞基法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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