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位勞工自己都要有基本認知。
當公司找你講要你離職的事情時。首先,一定會搬出要你自願離職的要求。絕對別簽什麼
自願離職,簽了就麻煩了,什麼都拿不到,也沒辦法申請救助金。
人資都知道有些員工會不願意,所以接下來人資會強調你不適任。
此時千萬別先說什麼自己適不適任的辯解。保持理性回應人資,商談資遣費的問題。可以
在合理的範圍內,儘可能要求人資再多給一點,但也不要獅子大開口,提出公司不可能答
應的金額。能優於勞基法規定,基本上我方就算勝出。
公司方如果堅持一切按勞基法規定給,你再開始講適不適任的問題。
如果公司還是堅持按勞基法給,那就告訴人資走勞工局協商。
自己是否不適任,不是只有公司單方說的算。
人資不過就是個要完成公司任務的打手,而且只要公司有一定規模,資遣的人事費用都有
預算,不會算得剛剛好或低估。
想要多拿一點,看你協商談判的能力和說話的技巧,以及分析公司能OK丶人資交待得過去
丶自己可多拿一些,三方都能共好的退場共識。
在私人公司上班,隨時都要做好準備和覺悟,如果有一天公司方突然提出要趕人走時,自
己可以不留戀丶不慌張,冷靜的思考和談判有利於自己的條件。
千萬別再想什麼:我想留下來。因為留下來,就是任人宰割,剝削的更嚴重,最後甚至可
能一毛錢都拿不到被搞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