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被強迫簽離職申請書

作者: romaziya (挑戰五子棋)   2021-07-17 12:42:45
每一位勞工自己都要有基本認知。
當公司找你講要你離職的事情時。首先,一定會搬出要你自願離職的要求。絕對別簽什麼
自願離職,簽了就麻煩了,什麼都拿不到,也沒辦法申請救助金。
人資都知道有些員工會不願意,所以接下來人資會強調你不適任。
此時千萬別先說什麼自己適不適任的辯解。保持理性回應人資,商談資遣費的問題。可以
在合理的範圍內,儘可能要求人資再多給一點,但也不要獅子大開口,提出公司不可能答
應的金額。能優於勞基法規定,基本上我方就算勝出。
公司方如果堅持一切按勞基法規定給,你再開始講適不適任的問題。
如果公司還是堅持按勞基法給,那就告訴人資走勞工局協商。
自己是否不適任,不是只有公司單方說的算。
人資不過就是個要完成公司任務的打手,而且只要公司有一定規模,資遣的人事費用都有
預算,不會算得剛剛好或低估。
想要多拿一點,看你協商談判的能力和說話的技巧,以及分析公司能OK丶人資交待得過去
丶自己可多拿一些,三方都能共好的退場共識。
在私人公司上班,隨時都要做好準備和覺悟,如果有一天公司方突然提出要趕人走時,自
己可以不留戀丶不慌張,冷靜的思考和談判有利於自己的條件。
千萬別再想什麼:我想留下來。因為留下來,就是任人宰割,剝削的更嚴重,最後甚至可
能一毛錢都拿不到被搞走。
作者: sin78525 (sin)   2021-07-17 13:22:00
推推! 謝謝分享
作者: Eoamberf (綠寶石)   2021-07-17 13:40:00
推~冷靜! 第一時間當然是很慌,希望回復原狀, 但是公司既然找談這件事情,就是撕破臉了, 勞工只能利益極大化, 前提就是:什麼都不要簽! 手機拿來, 無論是現場錄音錄影, 還是打電話給勞工局現場播音,都好! 身為一個有讀書的成年人, 有手有腳, 不給錄、 不給打電話 就走開,公司是綁你的手、綁你的腳 ?什麼叫逼? 維護自己的權益都不敢, 只會哭? 到法院、勞工局調解哭也不遲!很多勞工都會問公司/人資:為什麼? 為什麼是我、為什麼是資遣、為什麼不適任? 但是其實勞工要先問自己的:我還要留下來在這間公司嗎?要留-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上法院打確認僱傭關係訴訟,不要留- 看公司端出什麼牛肉說服了, 最低限度要有法令上面的保障資遣費預告期謀職假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要公司再加碼,當然是看勞工的談判技巧了! 自己不會談? 勞工局勞資爭議調解見!
作者: wu5858 (ooooo)   2021-07-17 15:28:00
作者: pttnowash (不用洗)   2021-07-17 15:32:00
人資在台灣沒有___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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