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符合勞基法嗎?

作者: gallontsai (gallon)   2021-06-25 13:16:46
手機編輯,如果傷眼,請多包涵~
今天友人還是去上班了,在上班前也撥電話到台南勞工局檢舉。
勞工局回覆,因為是到職前就知道薪資與刊登不符,所以不違法?!但是調降薪資要雙方
同意才成立,否則,資方要舉例提證能力不足的證據,相當能爾,他也會千方百計亂找理
由,然後到職通知書提到不同意視同自動離職,當然今天朋友又被言語暴力了
資方也發文說今日起以24000計薪?!
喔,對了。友人上班的前一個星期公司未替她保勞健保,但是因為公司沒有5人以上不曉得
是不是違法?
友人從未遇過此情況,也不太懂如何應對,如果有好心人有相關經驗可以分享,請站內信
,非常謝謝~*
※ 引述《gallontsai》之銘言
: 代朋友PO文,
: 朋友剛進一家從大陸遷回來的公司上班,上班沒有完整的教育訓練,根本沒在教學,但
: 又會干涉所有的溝通。
: 上班至今不到一個月,已經同事換了好幾輪,有人半天就嚇跑了,一個月的算是很資深
: 今天這位慣老闆下班後無預警傳訊來以下訊息,去查勞基法也寫的很模糊。
: https://i.imgur.com/UrooHSg.jpg
: https://i.imgur.com/3gbwazU.jpg
: 之後又傳一些冷嘲熱諷的話給朋友,請問對付這種老闆是該自認倒霉嗎? 這樣是否有違
: 勞基法呢? 謝謝~
:
作者: XoPXoP (兩斤叁兩)   2021-06-25 13:20:00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5 13:27:00
陳情給勞動部,將不做事的勞工局公務員開除,還另一個處理換哪個勞工局不辦事,就都開除掉,直到敢對公司開罰的人為止
作者: allyoubala (噓~)   2021-06-25 13:32:00
公司提出具體事證,勞資協商上面處理第一點到職時談定薪資後的確不違法,而降薪要公司述明
作者: taipoo (要成功要積極)   2021-06-25 13:33:00
不須勞資協商,就直接開除勞工局公務員,敢不開罰就全開除
作者: allyoubala (噓~)   2021-06-25 13:33:00
事實,勞資協商時處理..我上面那句打錯了
作者: Antihsieh (Han)   2021-06-25 13:51:00
作者: Epanda   2021-06-25 14:02:00
1.刊登不實可向104檢舉看看2.未經員工同意不可降薪,把證據留存向勞工局檢舉3.5人以下可不保勞保,但健保、就保、勞退還是需要,若無可檢舉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1-06-25 14:38:00
錄影、檢舉、等年終!錄音
作者: ss88812 (zzz)   2021-06-25 15:12:00
刊登不實本來就是針對104檢舉吧?薪資是當初協議好的 覺得不符本來就不該去 應該沒啥爭議
作者: marijnkops (hyena)   2021-06-25 15:27:00
t大之前打擊很大,盡說些不可能的事
作者: WiserWilly (打你屁鼓手)   2021-06-25 20:02:00
104勞工局不會連五人不到小公司都不敢得罪吧?不敢「得罪」
作者: chaichai (我想要好好生活)   2021-06-25 21:22:00
朋友可以寄存證信函終止勞動契約,因為資方片面降薪又沒有投保,都已違法,可以用這個方式要求非自願離職書和資遣費,有朋友在被降薪時他並沒有同意,最後調解不成上法院然後他就拿到所有該拿的了
作者: OhHIyoPaNg (吉吉)   2021-06-26 03:44:00
資方發文24k計薪這個證據請務必保留,其他可參考chaichai提供的方法,以勞基法第14條來辦。另到職前得知薪資與刊登不符算法律漏洞了吧…..確實應只能跟人力銀行檢舉。而一星期沒投保的部分,請在調解時讓勞工局承辦人知悉,應可一併裁罰與追繳健保、就保、勞退的部分,調解不成就上法院。
作者: goabao (goabao)   2021-06-27 01:10:00
錄取通知書不是寫35k嗎 改24k勞工局說不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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