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家人發燒
診斷後醫生診斷是扁桃腺發炎
休養幾天後退燒康復
準備回公司上班
但公司堅持要提供自費PCR
確認為陰性
才願意讓員工回去上班
不然就是繼續居家辦公
今天去複診 醫生認為沒接觸史 匡列
實在沒必要 去醫院徒增風險
也因為無接觸或匡列
無法去快篩 只能自費
但公司卻對自費PCR與請假前往篩檢
很保留
只說先拿到報告再談是否公司負擔跟開立公假
想請問這種狀況
在這樣的情形下
是否員工該自行吸收費用與時間
還是說因為是公司需求 應該由公司負擔呢?
我自己是認為既然政府沒匡列 那如果是公司覺得有需要
成本應該是公司要負擔的
這想法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