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休假權益

作者: julie0327 (雯雯)   2020-08-10 14:04:07
家人在某大型物業公司擔任機動人員,平常已經沒什麼福利(ex遇颱風假仍冒險出勤卻沒
給兩倍薪)
近日遇到公司因其他大樓缺人,公告要求其餘人員取消本月原本預排好的特休假。
剛好這個月家裡有要事卻因此被打亂計畫,真的忍不下去,查了一下勞基法,根據第38條
-2"前項之特別休假期日,由勞工排定之。但雇主基於企業經營上之急迫需求或勞工因個
人因素,得與他方協商調整。"前項之特
若公司要硬凹缺人為經營上迫切需求,也該與員工協商吧?想請問,這間公司跳過協商步
驟直接取消員工預排假是否可以此法條檢舉?
另,若家人決定離職,將特休假及事假一併於下月請完,公司是否沒有拒絕的權利?弱勢
基層勞工沒有什麼資源...所以來這請教,希望懂的人能幫忙給點建議,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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