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職災的一些狀況請教

作者: lennon1128 (每天都是一種新的練習)   2020-07-15 16:44:30
大概兩年前在公司發生職災意外
公司有認定是職災,也有開立職災門診單
後面因復健無效只好開刀,術後有休養約兩三個月回公司上班
但復原狀況不佳,持續一周有兩天下午要去醫院復健,後面有因為沾黏再開了一次刀
時常受到公司的質疑為什麼傷勢還沒好,甚至有過請廠醫來說要我只能請病假而非公傷假
不過我堅持傷勢沒好不可以這樣要求,也請醫生開立持續追蹤治療復健才沒針對這點刁難
因公司要我本週五去總部談職災的事情,以下有幾點想請教大家:
1. 職災相關醫療費用,目前團保只給付部分款項,其他差額信件詢問都無回覆
這部分詢問過勞工局,提到只要是醫療所需公司需要負擔這些費用
如果雙方未達共識,勞工局會出面調解
請問所謂的必要與非必要費用該如何認定 ? 診斷證明是否也能請款呢
2. 公司最近要我設立截止點,不要一直去復健,公司也不會負責全部的醫療相關費用
但這個傷恢復得很慢,醫院也無法設定說哪時候會痊癒
勞工局回覆沒辦法設截止點,只要是職災產生需做的醫療行為公司不能阻止
這時候我該怎麼做比較好呢 ? 我目前會冷靜堅持截止點就是傷勢好為止
請公司有疑慮的話請找勞工局協調.
3. 如果廠醫要求我去他指定的醫院診斷,該直接答應配合嗎 ? 該注意什麼
其實費用並不多(目前約十萬左右),但這麼久只拿到團保的三萬三也是個負擔
工作上我自認盡心盡力,該加班也加班,職災沒受到公司關心還要受質疑真的很困擾
到時候會先告知錄音,以保雙方權益,避免像上次廠醫的狀況
如果有甚麼需要注意的地方再麻煩大家了,謝謝
作者: cyjonas ( 一。顆。蘋。果)   2020-07-15 18:39:00
1 基本上只要直接醫療用的醫材醫藥,醫師建議使用或能幫助復原的,基本上都算必需醫療費用。診斷證明書不算2.這是很複雜的問題,勞基法59.1是指你醫療中不能工作時公司才須給你原領工資補償。這要綜合你傷勢復原程度跟你工作內容來判定。另一個建議是請公司一個有人事管理權的主管陪同你去職業傷病防治中心掛職災門診科,由職災專科醫師幫你們做評估(記得帶病歷相關資料);若不能做原工作的話,醫師也會詢問主管能否有其他輕便工作安排3 原則上是不能指定醫院,只能讓你自行去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去做診斷。不過我個人認為只要醫院規模夠大,即使是廠醫指定的也無不可
作者: teresa5671 (pppppp000)   2020-07-16 06:22:00
你們公司沒有職護可以幫忙處理嗎?根本不用請主管陪同就醫,你只要有診斷證明書就可以了。如果不能做原工作,公司是需要幫你安排其他工作,不能任意解僱也不能叫你請病假,請你一定要堅持自己的權利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7-16 07:45:00
如果公司在你職災期間資遣你,請直接提告,你穩贏
作者: cooperly (cooperly)   2020-07-16 10:17:00
每個地方政府都有設職災個案管理員,您可以直接致電勞工局負責職災部分,他們會協助你所有相關職災權益資訊。
作者: cnst02087 (csuyu)   2020-07-16 10:32:00
職災復健沒有截止點,公司只是不想負責而已,別被公司嚇唬,該請假該看病就去,別把後遺症帶到下一份工作,其他同樓上多位好心人建議
作者: lennon1128 (每天都是一種新的練習)   2020-07-16 10:44:00
謝謝各位的好心建議提醒 ! 我會整理好冷靜應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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