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完成規定的工作項目才可離職

作者: twodow (豆子)   2020-06-03 13:29:02
目前任職於某大間財團法人-派遣人力。
因個人因素,於五月初以line向主管表面欲離職,後來在五月下旬正式發mail辭職,主管
回應並列出需完成A B C D E項工作才可離職。
並叫我在某一天完成初稿,若內容ok會批准我在6月底離開。
問題點:
假設實際上做了ABC ,DE沒全部做完(因還分攤離職同事的工作),或是初稿內容主管認
為不ok,必須要延後離開,是否合法?還是只要有預告日30日,時間到了就可以離開
請各位解惑~ 謝謝
因原則上未來可能仍在同領域工作,不知道各位版友有什麼建議。
作者: carrotkaka (胡蘿蔔兔子)   2020-06-03 13:31:00
有些案子是專案性質,必須告一段落,所以如果以後你還想要主管幫忙你講話(新工作主管調查),我覺得你還是盡量完成再離職比較好。@@。
作者: MikiChen0819   2020-06-03 13:54:00
派遣經歷的有人會在意到特地去問嗎?別想太多 工作若是缺你不可 今天主管應該是你當
作者: kopuck (派翠克星星)   2020-06-03 14:00:00
看你想留下好名聲或是管他3721
作者: Musctoto   2020-06-03 14:28:00
專案弄完再走,不過有的主管看你好說話就會開始凹,所以自己拿捏好,不要任由他們予以與求的
作者: say29217074 (:)))))   2020-06-03 16:18:00
你問老闆你大還是勞基法大
作者: SSSONIC (...)   2020-06-03 16:45:00
要你滾的時候會要求你找到工作生活無虞再走?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0-06-03 17:04:00
勞基法規定勞工有提早告知離職的義務,沒有規定需要公司批准才能離職,離職時間到就離開,難不成他還能押著你上班嗎?
作者: muaci (無)   2020-06-03 17:44:00
這件事不是用合不合法來思考的
作者: O10lOl01O ( ′▽`)   2020-06-03 17:47:00
辦公室甘地:建議進行不合作運動!
作者: teremy (鄉民代表)   2020-06-03 18:15:00
時限內盡力做就好 時間到一樣走人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20-06-03 18:24:00
勞基法最大 其他都是屁
作者: yshsuken (光明前程!!)   2020-06-03 18:30:00
不用理他直接走
作者: vi000246 (Vi)   2020-06-03 18:32:00
叫他吃屎
作者: saberblack (小靈魂石)   2020-06-03 18:56:00
根據勞基法當然是不用鳥他 但法律總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覺得這就是看你的責任心了 你如果能接受事情做一半就離開也是可 公司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作者: SFTW (kfdtruelife)   2020-06-03 19:03:00
不幹最大
作者: monhen ((≧▽≦)ψ)   2020-06-03 19:25:00
沒做完當然是主管要安排別人交接 沒交接是他的問題
作者: visionaryou (沒看過胖子嗎)   2020-06-03 20:26:00
派遣是要留啥名聲?根本就在凹了。某幾樓是進水了?
作者: laugh8562 (laugh8562)   2020-06-03 20:31:00
提早告知就是叫公司找人來接手 你幫他完成幹嘛?
作者: lion0422   2020-06-03 21:47:00
當然走阿 勞基法擺在那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6-03 22:10:00
是善盡職業道德還是被凹到不敢反抗...?問問自己的心吧
作者: avgirl (~單身純情Big肥宅!!!~)   2020-06-03 23:47:00
....誰理他 ~.~新公司很少參考前公司喇~會換工作不是錢少,就是心委屈
作者: cityhunter04 (無聊的乖小孩 )   2020-06-04 01:37:00
都是派遣了,還會有人在乎名聲?笑死人的奴工思維!
作者: kodato (無非)   2020-06-04 01:48:00
主管說離職要繳一百萬 你也會上來問手頭只有一半怎麼辦嗎
作者: ericthree (如果 她這樣動人)   2020-06-04 02:25:00
存證轉給勞工局啊
作者: jokerming847 (SwanGooseSky)   2020-06-04 04:12:00
動腦思考翻翻勞基法離職預告日期好嗎 所有跟勞基法相牴觸的公司規定通通無效
作者: mepass (努力浪費人生)   2020-06-04 07:34:00
一家公司如果因為一個人離職就撐不下去 可以直接收起來了
作者: jasonyeh (戰鬥)   2020-06-04 07:54:00
光是工作完成才會批准離職這種說法我就無法接受了,好像恩賜我離職一樣
作者: junco4796 (HollllyLuuuu)   2020-06-04 08:17:00
預告30日 告知期間內盡力完成 備妥交接文件
作者: tttttttiger (老虎五隻)   2020-06-04 11:22:00
不違法,DE要不要幫忙做完你自己斟酌正確來說是你公司違法
作者: michaelgodtw (可愛書生寶寶)   2020-06-04 17:50:00
你老板有問題,去勞工局開他一槍
作者: ruby82913   2020-06-04 19:55:00
有些專案要做幾年才做的完做完第一階段又要進行第二階段有可能做完才走嗎?認真交接完就很不錯了我有朋友就這樣被凹了一年你好好考慮吧不要相信在這行會被黑掉的說法基本上要能黑你的人也要是這行數一數二的頂尖人士才有辦法到處封殺你吧
作者: suckurass (我只是想太多罷了)   2020-06-04 19:58:00
屁股拍拍閃就好!
作者: mm0107386 (阿鬼)   2020-06-06 12:16:00
推樓樓上
作者: as885212   2020-06-14 10:07:00
連離職都要被壓榨的環境 建議為自己準備好其他後路吧奴工的悲慘就是退無可退 只能被壓榨 希望不要輕易變成這種人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