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某某加盟電信上班,
報到第一天就有簽文件
好像是說三天內不支薪還是未滿七天日薪以一千元計算(有點忘了)
因昨天同事要我帶我雙證件跟客人證件去幫客人辦理解約,我剛好沒帶。
本來10點說我明要跑他點(每天都不同點上班)
凌晨12點多時又突然被告知要帶雙證件去幫客人辦解約……
於是我越想越覺得怪,今早上七點多告知工作不適任,制服名牌今天會歸還。
但店長有說她記得要提早講,叫我拿制服過去再跟我說,感覺是不想支薪給我
而且到職日有要我繳交雙證件影本,卻以試用期為由沒有幫我保勞健保。
而且這三天工作下來,有很多很不合常理之事,才決定要離職,很怕沒賺到錢還被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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