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上百企業實施無薪假 律師:雇主硬實施可檢舉

作者: orz44444 (新台幣沒有國際信用!!!!)   2020-03-18 16:45:08
https://udn.com/news/story/120974/4424386
2020-03-18 14:31 台灣醒報 / 記者祝潤霖╱台北報導
大無薪假時代怎麼辦?針對全國破百家企業通報實施無薪假,陳業鑫律師表示,若遇雇主
實施無薪假,勞工可不同意,除非雙方簽訂協議,若雇主片面實施可向勞工局檢舉。只是
若雇主真的經營困難,勞工又不接受無薪假,可能走向欠薪,甚至以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勞
工。
頂上歇業、亞都減班
頂上魚翅燕窩餐廳12日即傳出老闆有意歇業,當天服務人員表示「不能預約訂位」,14日
即在店門口張貼公告:「因物料短缺,自即日起結束營業」,媒體去電查證,得到的回覆
是「店面整修無法訂位」,至於何時復業,對方表示不知道。
另外,繼台中亞緻大飯店熄燈後,麗緻餐旅集團旗下台北亞都麗緻飯店16日也傳出,將於
4月1日起3個月,每個月放6天無薪假。亞都聲明,施行縮減工時的前提是必須徵求同仁的
同意,慶幸大部分同仁都予以支持諒解,如短期內景氣好轉,也將回歸正常營業。
無薪假人數創新高
勞動部16日公布最新統計,累計至本月中全國有109家企業通報實施無薪假,影響3,835名
勞工,創下8年多來最高,較上月底增68家、共計2173人,大增1.3倍,實施企業家數也創
10年來最多。
勞動部表示,雇主實施無薪假若不通報,勞工可直接向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反映,將直
接列入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之通報名單。雇主若未經勞工同意,片面決定減少工時者,
屬無效之勞動契約變更,勞工不必補服勞務,雇主仍應依原約定給付報酬;如有短少工資
之情事,主管機關將要求雇主補還,以保障勞工權益。
自力救濟有管道
「雇主若不通報,目前沒有法律可以處罰。」陳業鑫坦白說,但雇主實施無薪假時,若連
基本工資都沒發,違反《勞基法》第21條、22條,可請求主管機關做勞動檢查。
台中市長盧秀燕17日曾推出「紓困9箭」,針對非自願性失業勞工或生活困難者補助:企
業若因疫情致營運困難,實施減少工時或無薪假3個月以上,而與勞工終止契約,勞工可
向勞工局申請生活補助。符合資格者每人每次補助1個月基本工資,最長補助2個月。預估
經費2,500萬元,1,000人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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